造成城市水体普遍污染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二是处理技术落后;三是缺乏有效的管理。
(一)污水处理率低
1997年,我国仅建制市范围内统计的污水排放量就已达351.4亿m3,而污水处理能力只有3276.5万m3/d,合119.6亿m3/d,污水处理量只有90.8亿m3,污水处理率仅25.84%,污水处理率设施运行负荷率为75.9%。如果考虑到建制镇等未统计的污水量,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远低于上述统计的指标。相对于庞大的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量显然太低。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受纳水体污染物不断积累,必然造成水体的普遍污染。
(二)处理技术落后
由于历史的原因,多数城市存在重供轻排的倾向,对污水处理更加轻视,加上长期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从总体结构上看其技术还相当落后。上述污水处理量包括了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量,如果扣除这部分则城市污水处理率会更低。1997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307座污水处理能力1292万m3/日,其中二级生化处理厂205座,污水处理能力810万m3/日,即使按满负荷运行,污水集中处理率也只有13.4%,其中二级生化处理率8.4%。城市污水二级生化处理率太低。
表2-1 城市污水处理情况一览表(1997年)(www.daowen.com)
续表
(三)管理措施不力
由于城市规划、投资政策、运行费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城市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不配套,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难以保障,污水处理收费低及收缴困难,设备完好率低,进而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部分没有运行、部分运行不正常、多数生产负荷很低。如果按照业内公认的运行负荷率不足1/3的情况推算,则实际上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会超过5%(表2-1),而二级生化处理率则不会超过3%。同时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上海、天津等经济发达省份污水处理率较高,而西部地区多数省份较低,如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西藏、青海和宁夏,至今还没有进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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