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水质监管体系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状况定期公布

水质监管体系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状况定期公布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9年以后,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保障供水水质,国家有关部委先后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基本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质监管体系。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每月汇总各国家站上报的监测数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重点城市的供水水质状况。

水质监管体系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状况定期公布

1989年以后,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保障供水水质,国家有关部委先后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基本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质监管体系。关于饮用水水源及其各级保护区由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卫生、水利、地质矿产等5个部门协同划定。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保护区内的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上述各有关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水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对城市供水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对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管理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卫生主管部门对供水水质实施卫生监督。

城市供水水质不仅关系到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国家对外开放的形象,因此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不仅是城市当地政府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国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重要政务。为及时掌握城市供水水质状况,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的公正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设部颁布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立了“两级网三级站”的水质监管工作体制,并授权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行使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职能。国家网由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国家站构成,国家站由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组成;地方网由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及其辖区内城市的供水水质监测站组成,并以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国家站为中心站。所有国家站和中心站都分别经过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和省级技术质量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出具的监测数据具有法定效力。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每月汇总各国家站上报的监测数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重点城市的供水水质状况。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的形成,为实现城市供水水质监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创造了必要条件。但随着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也开始出现了与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主要是:①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城市供水企业经营管理主体多元化,国家、城市政府、供水企业、城市居民和各类用水户在供水和用水的利益取向上开始出现分化,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为此要进一步加强供水水质监管;②目前的供水水质监测站在行政、财务、人事等各主要方面均依属于供水企业,由其对供水企业进行监管,实质上是一种自检;③随着城市供水竞争机制的逐步确立,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供水企业将在同一个城市或同一地区共处,在此情形之下由其中一个企业的水质监测站对其他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进行监管,有悖于市场化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一般原则。(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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