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在比赛期间对裁判员的判决有异议,教练可以提出即时录像审议回放要求。只有在以下情况中,教练员可申请录像回放:
(1)给予对方运动员的判罚:倒地、越过边界线、“分开”后攻击、攻击已倒地的运动员。
(2)技术分(旋转技术得分)。
(3)对我方运动员的任何判罚。
(4)任何机械故障或时间管理错误。
(5)裁判员判罚犯规后的漏减分。
(6)裁判员对用拳攻击运动员的错误判定。
2 当教练员申诉时,主裁应走近教练席并询问申诉理由。提出录像审议申诉的范围仅限于主裁在竞赛规则的应用、边裁的计分以及判罚的错误。任何关于由PSS电子护具计分系统所确认的脚步或是以正拳攻击得分的申诉,皆不获得采纳,即时录像回放审议的范围仅限于教练针对发生的一个动作,并与于5秒内提出的请求。一旦教练举出红色或蓝色卡要求即时录像回放时,除非教练满意边裁合议结果,不论任何情况都将视其使用了申诉的限额。
3 主裁应要求录像审议员进行即时录像回放审查,录像审议员必须与运动员国籍不同,方可审查即时录像回放。
4 在对即时录像重放进行审查后,录像审议员应在收到请求后30秒内将审查结果告知主裁。
5 每场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提出1次“录像审议”申请。但是,根据赛事的规模和级别,技术代表可以在领队会议期间决定申请名额。如果该次申请成功且相关判罚或计分被更正,可继续提出申请。
6 录像审议员的判决是最终判决,在比赛中和比赛后不接受更进一步的申诉。
7 若出现比赛结果判定错误、比分计算错误或者运动员身份识别错误的情况,应当在比赛期间随时要求复核、纠正。一旦主裁和边裁离开比赛区,任何人都不能要求复审或改变判定结果。
8 若申诉成功,竞赛监督委员会可在竞赛结束时对竞赛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对有关裁判官员进行处罚。
9 在第三局最后10秒钟或黄金加时赛的任何时间,当教练员没有申诉配额时,任何边裁可以要求加减技术分。
10 在没有即时视频回放系统的比赛中,将采用以下抗诉程序。(www.daowen.com)
10.1 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需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由参赛队代表向仲裁委员会(竞争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并交纳申诉费。
10.2 重新评估审议应排除与运动员相同国籍的成员,审议决议采取多数决议。
10.3 仲裁委员会(竞赛管理委员会)委员可召集当事裁判确认事件。
10.4 仲裁委员会(竞赛管理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为最终判定结果,不接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10.5 审议程序如下:
10.5.1 允许申诉过国的教练或领队向仲裁委员会做简短的口头陈述以支持自己的立场。应允许申诉国的教练或领队提出简短反驳声明。
10.5.2 审查抗议申诉后,遭抗议的竞赛应依判据“可接受”或“不接受”的判据准则进行。
10.5.3 必要时仲裁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可听取主裁与边裁的意见。
10.5.4 必要时仲裁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检视判决证据,例如书面或影像记录资料。
10.5.5 审议后,仲裁委员会(竞赛管理委员会)应进行不记名投票并依多数决议。
10.5.6 仲裁委员会(竞赛管理委员会)主席将审议结果汇集成报告,并公诸于众。
10.5.7 裁决后的程序。
10.5.7.1 在确定比赛结果、计分或参赛运动员身份识别出现错误,将导致裁决被推翻。
10.5.7.2 适用规则错误:当仲裁委员会确定裁判在适用竞赛规则时有明显错误判决时,应纠正错误结果并处罚裁判。
10.5.7.3 在事实判断上的错误:当竞赛管理委员会裁决有明显错误判决时,例如击打力度、严重的行为或动作意图、行为区域或宣告的时间等,裁决不会进行更改,判决错误的裁判则应受到处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