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对我国跆拳道运动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全面与世界跆拳道运动接轨,规范跆拳道运动的技术等级体系,推动跆拳道运动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容
段位制度是开展跆拳道运动的技术评定标准,是对从事和参与跆拳道运动者进行的技术评定和监督管理,包括晋级、晋段、考试、审批、管理、监督和惩罚组成的制度。
第三条 依据
划分段位的基本依据是申请者的年龄、训练年限、技术水平,以国际国内比赛成绩为参考,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跆协)认可的有关考试标准。
第四条 段位
(1)段位称号由低至高依次分为一段、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六段、七段、八段、九段。十六岁以下练习者获得的段位称为品,最高至四品,满十六岁后自动转为段。以上品、段位的跆拳道练习者系黑色腰带。
(2)设立荣誉段位,授予对中国跆拳道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
(3)申请者的年龄和年限如表3.1所示。
表3.1 申请者的年龄和年限
(4)中国段位年限审核标准主要是以上一次晋升段位考核通过时间作为主要依据;
(5)一、二、三品位的获得者,十五岁以后将拥有相同段位,可更换相同段位的证书;四品在十八岁以后将拥有相同段位,可更换相同段位的证书。
第五条 对象
段位称号的适用对象是从事和参与跆拳道运动、自愿申请晋段的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跆协)的个人会员(包括在华求学或就业的外籍会员)。
所有申请晋升段位的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跆协个人会员;
(2)取得中跆协一级级位以上资格,技术水平达到相应段位的要求;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4)符合晋段的年限和年龄规定。
第六条 权限
(1)由中跆协段位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考试标准及实施细则,各级团体会员遵照本制度分级实施。
(2)一至三段(含三段)晋段考试由区域性一级团体会员单位组织实施。
(3)四至九段考试由中跆协段位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4)特批升段:
特批升段是指减免晋升段位所需年限、简化考试程序和要求,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应段位。
中跆协设立特批升段,对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中代表中国获得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以及为跆拳道项目发展作出重大或突出贡献者进行特批升段。
第七条 考试
(1)各级跆拳道协会依据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晋段考试,上交有关资料和考试费用;
(2)一至三段(品)考试内容如表3.2所示。(www.daowen.com)
表3.2 一至三段(品)考试内容
(3)四至七段考试内容如表3.3所示。
表3.3 四至七段考试内容
续表
(4)八至九段考试内容如表3.4所示。
表3.4 八至九段考试内容
(5)考试费标准如表3.5所示。
表3.5 考试费标准
第八条 授予
晋段考试审查合格后,由中跆协授予段位资格、颁发段位证书。
段位证书由中跆协统一制作、统一监制、统一管理,伪造必究。
第九条 权利
获得中跆协颁发的段位证书者,拥有如下权利:
(1)参加中跆协组织的各类竞赛、训练、培训等活动;
(2)经中跆协推荐,参加国际跆拳道的有关活动;
(3)可申请跆拳道教练员、裁判员、晋级考试官资格;四段以上称号者可申请晋段考试官和培训师资格。
第十条 处罚
(1)获得段位称号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段位考试委员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直至取消段位资格等处罚。
①用不当途径获得段位资格或更改、伪造段位证书;
②无视安全鼓励他人从事具有危险性演示、竞赛和训练;
③触犯法律,扰乱社会治安;
④其他各种不良行为。
(2)区域性一级团体会员单位组织晋段考试时违反段位考试规定,段位考试委员会上报中跆协后暂停其段位考试组织权,追究责任。
(3)非经中跆协授予的段位资格,中跆协一律不予认可。任何组织或团体擅自伪造中跆协段位证书,中跆协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跆拳道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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