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组织机构分析与研究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组织机构分析与研究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唯一的常设办事机构。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组织机构分析与研究

(一)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外部宏观管理组织机构分析

1.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外部宏观管理组织机构及组成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外部管理机构从理论上分析应该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FUSC)。 但实际上管理高校竞技体育的主要机构是民政部、 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图3-1), 而真正的主体是教育部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司(简称教育部体卫艺司) 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简称大体协)。 体卫艺司的训练处主管我国各高校的课余体育训练, 大体协主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举办全国性的高校体育比赛及其他体育活动。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唯一的常设办事机构。

图3-1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机构设置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于1975 年在北京市设立了总部并正式加入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 它是全国大学生的唯一群众性组织, 在业务上受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和支配。

作为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要成员之一的中国大体协, 是我国大学生与世界大学生进行体育文化交流传播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随着机构的不断完善和管理的不断进步,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从1998 年的16 个单项分会发展到如今拥有田径分会、 篮球分会、 排球分会、 羽毛球分会、 乒乓球分会等34 个单项分会, 组织机构由原设的办公室、 竞赛管理部、 商务及产业部至今增设了财务审计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新闻宣传及杂志部等(图3-2), 工作人员由不足10人增至40 多人, 中国大体协不仅加强了硬件设施的建设, 为了实现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也加强了软件方面的建设, 如逐渐建立健全了一些规章制度。

图3-2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机构设置

同我国其他大多数体育协会一样, 目前中国大体协呈伞状组织结构体系(图3-3)。 这是在现有国情和社会体制下孕育而生的、 中国特色的协会管理方式, 也是基于权力和利益制度化分配形成的一种政府化向社会化过渡的阶段产物。 但与外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机构相比, 我国组织机构设置简单且部门设置相对较少, 如资格委员会审查机构尚未建立, 各管理层次的具体职能分工仍不是很明确, 时常出现工作效率差等方面的问题。

图3-3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伞状组织结构体系

这种层次单薄的管理结构使大体协在业务运作中工作量巨大、 管理混乱、分工不明确(图3-4), 而且随着未来新赛事的不断增加, 协会会很难组织好我国2000 多所高校的体育竞技活动。 如果不很好地加以解决, 这将是协会发展的一个很大的“软肋”。

图3-4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决策机制示意图

2.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外部宏观管理组织机构的性质

中国大体协的根本属性是我国高校的群众性体育社团, 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但在管理上没有自主权, 既受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 又要接受教育部的直接管辖。 结合中国大体协的发展目标、 职能定位、 具体工作等对中国大体协的基本性质特征归纳如下:

(1) 正规性: 中国大体协是国家民政部批准合法注册的国家一级一类体育社会团体, 是我国唯一的全国性高校体育组织, 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 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的会员单位。 从大体协的政治合法性、 宗旨、 工作任务、 职能和组织机构的设立等方面审视, 表明大体协的正规性。

(2) 教育性: 中国大体协属于社会性的群众体育组织, 既拥有体育社团的性质特点, 又具有教育社团的性质特点。

它的教育性体现在三点: 一是服务中国教育的体育社会团体; 二是服务中国高校的体育社会团体; 三是我国大学生的一个体育社会团体。 该协会通过开展各种体育竞赛、 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为广大高校提供体育竞技与文化交流平台, 积极发挥体育文化和体育精神对大学生的思想品质、 社会适应、 人际交往等方面的教育作用, 发挥大学体育教育“身心兼修、 魂魄并铸” 的教育功能, 促进我国高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3) 非营利性: 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章程》 都对社会团体的非营利性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是中国大体协作为体育社会团体组织的前提条件和基本性质要求。

(4) 自主性: 作为体育社团的基本属性——自主性, 决定了中国大体协在组织活动时不具备政府职能和强制的权力。 但在现有体制下, 机构还没有完全实现“自主性”, 目前仍存在着“政社不分” “两块牌子、 一个实体”,体育社团行政化倾向严重、 自主性差、 公共支持度不高、 社会公信度较低、社团组织的公众社会基础相当薄弱等一系列发展机制不健全的现象。(www.daowen.com)

(5) 自愿公益性: 中国大体协是由全国高校的学生、 体育教师、 体育工作者及热心于高校体育事业的社会人士联合组成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 是区别于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的社会机构。 中国大体协的非营利性体育社团性质要求、 具体职能定位与发展目标设定都显现了社团组织的公益性特征。

3.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外部宏观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

目前中国大体协与单项协会承担着全国大学综合性体育竞赛及各单项体育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与其应有的职能相去甚远。

按《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章程》 的规定, 中国大体协的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 法律、 法规和政策,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团结全体会员,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体育方针, 推动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我国高校体育运动的发展, 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 努力为国家培养德、 智、 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协会致力于加强与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 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及各国大学生体育组织间的联系, 开展国际大学生体育交流与竞赛活动, 以增进我国大学生与世界各国大学生之间的友谊,扩大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对外影响。

从该规定中我们可以简要归纳中国大体协的主要功能: 一是推动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我国高等学校体育运动发展; 二是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 三是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四是便于开展国际大学生体育交流与竞赛活动。

中国大体协以构建独立完善的学校竞技体育系统作为组织目标, 也就是说它必须承担起我国大学生竞技体育的全部管理服务职能。 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中国大体协还具有填补政府职能方面“空白” 的功能和“满足社会多元化需要” 的功能。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 中国大体协作为非营利组织, 将会在政府与社会之间积极参与大学生体育事业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 以提高大学生享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并不断地发生功能性的改善和拓展。

(二)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内部微观管理组织机构分析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高水平运动队) 的管理体制深受我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 教育体制的影响, 在管理形式上比较单一, 且与美国高校竞技体育微观管理体制相比存在很多差异。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微观管理体制实际上处于一种独立型和非独立型之间的管理类型, 其日常的管理工作牵扯到学校的许多部门(图3-5), 协调职能相当繁重。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在保持自我所拥有体系的同时还要保持由校领导直接管辖, 这将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微观管理目前主要包括招生管理、 训练比赛管理、专业学习管理、 思想管理和经费管理等几个方面。

(1) 招生管理: 高校竞技体育(高水平运动队) 的招生管理制度涉及制定政策与宏观指导的教育部、 调控和监督高校招生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高校具体招生主管部门及体育部门、 相应招生项目的教练员五个层次的机构和人员。 这五个层次的招生管理工作需要协调配合、 相互联系并有相应的制度保障, 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图3-5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高水平运动队) 的微观管理体系

(2) 训练比赛管理及专业学习管理: 根据我国高校竞技体育(高水平运动队) 运动员的招生形式与生源特点情况, 针对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 目前各高校采取的学训管理形式主要有分散管理、 集中管理、 集中与分散管理三种形式。

分散管理, 指运动员进入高校后, 根据运动员报考学习专业或学校指定的几个专业, 将运动员分散在不同的文化专业中, 并按文化专业进行学习、生活、 训练的管理。

集中管理, 指运动员进入高校后, 根据运动员报考学习专业或学校指定的一个或几个专业, 将运动员集中在一个或几个不同的文化专业中, 然后集中进行学习、 生活、 训练的管理。

集中与分散管理, 指运动员进入高校后, 根据运动员报考学习专业或学校指定的一个或几个专业, 将部分运动员集中在一个或几个不同的文化专业中, 而将另一部分运动员分散在不同的文化专业中, 然后根据其文化专业情况等, 部分运动员集中、 部分运动员分散进行学习、 生活、 训练的管理。

因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基础较差, 特别需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控制, 以便他们在专业学习过程中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从而增加他们学习的自觉积极性, 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水平。 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专业学习管理方式各不相同, 有的高校采取分散管理方式, 有的高校采取集中管理方式, 有的高校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高校竞技训练比赛管理应充分调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积极性, 并充分发挥学校其他部门支持和服务高水平运动队的作用, 为运动队或运动员的训练和竞赛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如高校竞技体育教练员管理应依据办队的目标和任务, 明确其训练职责, 制订训练比赛规章制度, 同时要求其处理好与运动员之间的关系等。

(3) 思想管理: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高水平运动队) 学生运动员的思想管理主要分为两部分进行, 一部分是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进行, 另一部分是由高水平运动队领队和教练员组织进行。 班主任或辅导员把运动员视同自己管理的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一般以集体教育为主、 个人教育为辅; 而领队和教练员则根据每个运动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思想教育, 一般以个人教育为主、 集体教育为辅。 两部分教师只有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才能做好学生运动员的思想管理工作。

(4) 经费管理: 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离不开经费的支持, 专项经费支持是前提和保障。 目前, 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经费的来源主要有各校固定的经费、省级主管部门的少量专项拨款、 社会各界的经费赞助。 各校竞技体育的发展情况不同, 各省市的支持力度不同, 项目的社会认可度不同, 致使高校间的经费数额相差较大, 有些高校经费捉襟见肘, 有些高校经费根本满足不了最基本的训练、 比赛需求, 仅有少部分高校的经费比较宽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