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文献资料表明, 有关国内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面的研究甚少,其中仅有少数学者对我国不同阶段的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初步研究, 研究主要建议高校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 补充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在培养过程中的资源欠缺。 毋庸置疑, 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内部单一的管理模式无法促进高校竞技体育人才的发展。 现有的研究表明: 高校与企业共同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状况, 有助于我国体育事业的繁荣。 但是我国高校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如竞赛机制不健全等都不利于现阶段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人才的全方位发展。 高校与企业共同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不仅可以弥补高校自身造血方面的缺陷,二者联手可以取长补短, 还有利于竞技体育人才的全面发展。 高校与社会相结合共同培育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是现阶段乃至今后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有代表性的研究如下。
何文轩指出体教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运动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 提出了将竞技体育与教育相结合、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运动员的目标, 并指出目前我们应弱化体育系统的管理职能, 将传统的集中型国家行政垂直协调体制, 逐渐转变为具有宏观控制的社会自我协调模式。 郭开强等认为, 实现高校与体育局联合办队有益于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 有利于高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 最终实现双赢。他建议高校与省市体育局联合办队。 高校和体育局合作联合办队是“校社共育” 的典型案例, 如南京工业大学与江苏省体育局、 常州市体育局合作办江苏省女子垒球队就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我们认为校社共育模式只是体教结合模式的一种, 仅用此模式培养竞技体育人才还远远不能达到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
张建新等通过对高校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路径进行对比分析, 发现我国高校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着问题, 并在整合“体教结合” “体企合作” “校企合作” 模式的理论和实践资料基础上, 提出了“校体企三结合” 的高校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 并对实施这种培养模式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但是其研究仍不够系统全面, 尚不能满足全面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要求。(www.daowen.com)
陈建华、 王浩等深入具体研究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田径队合作联合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从多角度对高校与行业体协联合培养体育人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联合培养的实际情况提出可参考的建议, 为学校与社会共同培育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认为高校与体育局和行业体协等社会组织联合是我国未来竞技体育事业前进的必然走向, 能提升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 但其研究仍缺乏更为系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论述。
曹海园对2008 年奥运会金牌分布情况进行了分析, 结合当前国内外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现状, 指出后奥运时代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理念从“以赛为本” 向“以人为本” 的转变, 并为后奥运时代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提出了建议: 优化资源配置; 改变单一培养模式; 搞好基础训练体系建设; 完善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 此外, 杨铁黎等指出了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所在: 学生运动员的文化知识学习与专业训练的矛盾比较突出,缺乏政府政策的支持; 教练员整体素质偏低, 科研水平和相关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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