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广电业相似的是,中国的电信业也是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因此也需要将它放置于建国的动态历史过程之中来考察。虽然与广电业不同的是,中国的电信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的民用程度都很低,“使用端”几乎没有出现广电业那样的国家对于社会的动员及组织。但是应该看到,在基础设施的“建设端”所体现的国家力量成为中国电信业日后建立在市场化基础之上民用潜能的前提与基础。
中国电信业的起步比广电业还要早一些,要追溯到19世纪末,并且与这个时期的殖民历史有很密切的关系。“19世纪60至70年代,俄罗斯、英国、法国、美国等外商先后提出在中国铺设电线的要求,都被清政府拒绝。然而,缺乏新技术知识和现代经验的清朝政府却在1870年(同治九年)以海陆为界,对英国特使威妥玛(Thomas Wade)承诺,允许外商铺设海底电缆(时称海线)水线;同时,坚持中国对自己‘领土’的主权,反对洋商铺设陆线(又称旱线),规定海线‘只准安设水中,不准牵引上岸’”。[1]尽管有一定的抵抗,但是“1871年(清同治十年),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擅自将电报水线从香港敷设到上海,并将电线引到该公司设在英租界南京路5号的报房内,于1871年4月18日公开营业”[2]。然而,19世纪末的中国由于经济不发达,军事实力弱,清政府谈判权有限:“1883年,清政府终于默认了现实:始而赋予丹麦大北公司包办中国电报线路修建的特权,继而准许英国大东公司沪港海线登陆上海。而清政府从外商海线登陆中国得到的唯一好处,是官方电报起初免费。”[3]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电信业的开端是一个被迫打开的过程。
然而,有学者认为,“这些外国运营者的主导成为了一个很不幸的历史开端——并且它还导致后来各阶段的中国政府在该领域采取了一个高度保守的电信政策”[4]。即后来的这些电信政策在对待外国运营的问题上极度不情愿向外国公司开放市场,尤其是网络运营商。因为早年这些不幸的经历使得中国认为这些外国公司都是侵略性的,并且对中国的电信体系主权是有威胁的[5]。但本书认为,对于中国不同阶段电信政策的评价仍然需要回到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去,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于电信市场及外国公司的态度并不能笼统地归入上述框架,对它的复杂性应当予以充分的解析。
实际上除了主权意识以外,早期清政府对外来电信的抵制也包含对其不了解所带来的警惕,他们不仅仅是警惕外国运营商,也警惕这个行当本身。所以虽然“1873年中国人自制出第一台电报机,但是没有被清政府接受”[6]。不过后来,随着一些洋务派的实践推动以及看到了电信业(主要是电报)在实践中的威力,“清政府逐渐地意识到了电信业的重要性,于是开始致力于发展电报和电话业务。1877年在台湾连接高雄和基隆的军事电报线路是中国独立修建的第一条电报线路。……1881年12月,上海与天津之间修建的电报线路成为了第一条提供公共电报服务的线路”[7]。然而当时的清政府由于连年的内忧外患,并无足够的财力好好发展电信事业,于是采取了政府监督下的商业运作的方式(即“官督商办”)来维持电信业的发展。但没过多久,到了20世纪初,“1901年11月6日,清政府成立了邮传部,作为邮电事业的监管机构。从1908年起,这个部门开始对电信业国有化,所有的商业运营在一年内全部被(政府)赎买”[8]。这里的国有化实际上“只是将商人手中所持有的电报股份加以收购,并非重新确立其政府机构的职能”[9]。(www.daowen.com)
随着1911年清政府被彻底推翻,中国由此进入一段长达38年的战乱时期,很大程度上也因为连年的战争以及战争中向外国所借的各类数额大、条件苛刻、出卖利权严重的电信外债,中国电信业始终没有建立完善的产业体系和网络基础[10]。不过其间,国民党与共产党都分别建立了一些自己的电信服务。国民党于1928年建立南京政府以后接管了中华邮政和电信企业,并于1935年颁布了《邮政法》。共产党也于1928—1929年间建立了苏维埃政府的赤色邮政,并且于1932年成立了中华苏维埃邮政总局。到了1946年,国统区邮电局职工已有8万多人,电信局所为1 524个,长话线路58 883公里,市内电话用户108 049户。而解放区则在1946—1949年间,已有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华北邮政总局。然后先后在中原、华中、华东、西南等地成立邮政总局或邮电管理机构。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设立哈邮电总局[11]。
由此可以看出,从19世纪末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的电信业几经风雨,支离破碎,电信发展也始终围绕着以国家主权为核心的内外关系而推进,由此而来的“电信国有化”问题也始终是这个阶段以及其后各个历史阶段讨论的题中之义。当然,在后面的各个历史阶段中电信与国家关系的重要性并不仅仅在于其与国家主权相关。一方面,电信与广电一样参与了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过程,因此它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建国方案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电信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具有“所有权”上的意义,它同时还体现了在国内诸事务及人民生活中的角色和意义。而这些更多地表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历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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