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某个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正常即为健康,不正常即为不健康。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正常或不正常以什么为标准?或者说根据什么来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正常或不正常呢?这是任何一位从事心理卫生、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回避、必须明确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相当复杂和十分困难的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正常心理和异常心理之间的差异是相对的,很难划出一条严格的界限。比如注意分散,记忆减退,精力不能集中,以及抑郁、焦虑、恐惧等不良心态,在正常人身上也可能存在,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出现病理性变化才能表明由正常心理变为异常心理,才是不健康的表现。所以绝对的正常和异常是很难确定的。另一方面,心理正常或异常往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种形态的心理或精神症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影响、互相交织或互为因果的,往往表现为某种形态的症候群。比如抑郁总会伴随着焦虑、恐惧和哀伤,而焦虑也难免紧张和惶恐,不同的症状总是相伴而生,相随而行,每个人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和康复能力也各不相同,因而很难规定一个不变的、到处适用的绝对准确的标准。当然我们也必须明确,心理上的正常或异常也和其他事物一样,其内在的差异性和界限不管怎样复杂,总是客观存在的,是可以认识的。因而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某些条目,确定某种标准,作为鉴别和诊断心理健康与否的客观依据是可能的,也是必须的。
一、经验性标准
经验性标准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个体依据已有的知识和主观体验对自己的心理是否正常作出判断。比如,个体基于对现有知识的理解,对自己的智能活动、情感活动或人格等方面发生的变化而感到不舒适、不适应,感到烦恼而又难以自我调节,因而意识到或认为自己的心理不正常,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二是指观察者依据自己所积累的生活经验或临床经验对被观察者的心理是否正常所作出的判断。比如,一个人面对亲人的伤亡或痛苦无动于衷,没有悲哀,也没有痛触,没有任何相应的情绪反应。或者相反,当哭而笑,当悲而喜,尽管本人没有任何不舒适的感觉,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正常。然而根据观察者的经验,这恰恰是判断心理异常的标准。
一般来说,经验性标准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局限性和差异性。不同的观察者所积累的知识经验不同,理解不同,参照的标准不同,所作出的判断也不同。然而作为专业的观察者,由于接受的专业知识及所积累的临床经验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能够形成大致相同或相近的经验性判断标准,对多数心理异常现象取得一致的看法,因而经验性标准具有重要的实用性、可信性和推广意义。
二、医学标准
医学标准是将心理异常或心理障碍与躯体疾病同样看待,是指以生理病理性变化为根据的心理诊断标准。医学标准认为,一个人的心理之所以出现异常,其大脑、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或其他系统必定存在着生理病理性变化的过程,即使目前未能发现任何生理病理性变化,也不等于这种变化过程不存在。随着现代科学和诊查技术的发展,必定能在更加精细的分子水平上发现这种变化的过程和变化的程度。医学标准认为,人体这种生理病理性变化的存在,才是判断心理正常或异常的可靠标准,因而医学标准十分重视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技术检查及心理上的测定。
一般来说,医学标准对于大脑及其他躯体病变导致的伴发性心理障碍及癫痫、药物中毒性精神障碍的诊查十分有效,而对神经症和人格障碍则无能为力。因为导致心理异常的因素通常都不是单一的,往往是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文化的因素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单凭医学标准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判断标准相互印证。
三、社会适应性标准
社会适应性标准也有两层含义。一是以人的心理和行为是否严重违背一定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标准。如果一个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与一定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相比较,显得过于离奇,不相适应,不为常人所理解、所接受,对其本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生活都会产生不良影响,那么这个人的心理和行为就被认为是异常的,不健康的。比如,一个成年人在众人面前赤身裸体、欣喜若狂,其心理和行为与其年龄、身份和社会规范明显不符,不能为社会所理解、所接受,对其本人和社会都有害,而其本人却不以为然,完全没有羞耻感,这就是心理异常的表现。二是以某个人一贯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为依据。比如,一个人一向乐观开朗、活泼好动,然而一个时期以来逐渐变得抑郁寡欢、沉默少语,甚至绝望轻生;或者相反,一向沉默寡言,喜静不喜动,突然一反常态,变得十分活跃,表现欲望十分强烈,夸夸其谈,口若悬河,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如此等等都表明这个人的心理和行为发生了异常的变化,形成了病态心理。
社会适应性标准是与社会常模即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及个体心理的常态相比较而言的。就是说判断某个人的心理和行为是正常或异常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社会常模,是否符合其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的常态,而不以有无病理性变化为依据,因而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社会的局限性和差异性。在具体运用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充分考虑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差异性及其影响。比如同性恋,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被看作是纯粹个人的正常生活方式而受到法律保护,而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则被看作是一种变态的心理和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也不合法,其本人也认为是不正常的行为,因而感到苦恼,寻求治疗。再比如塞万提斯小说中的主人公堂吉诃德,如果他生活在14世纪,骑士作为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支柱的时代,那么其心态和行为就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英雄的壮举,然而到了17世纪资本主义工业大革命的时代,堂吉诃德的心态和行为就显得荒唐,就是一种病态心理。(2)必须注意分析其心理和行为的性质及对社会的影响。比如对于那些传统的保守落后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反叛者和推动社会前进的开拓者、改革者,尽管其心理和行为与社会常模不相容,也不能把他看做心理异常者。(3)要注意细心观察。如果一个人的心态和行为突然一反常态,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判断其正常或异常并不困难,然而如果这种变化是缓慢的、不明显的、渐进性的,要作出确切的判断就是相当困难的,必须注意细心地观察。
四、统计学标准
统计学标准是指依据心理特征偏离统计常模(即平均值)的程度作为判断心理正常或异常的标准。统计学标准来源于心理测量的统计结果。事实表明,在普通人群中,对某些方面的心理特征进行测量的统计结果,往往呈现正态分布,即居于中间状态者为大多数,视为心理的正常范围,而偏离中间状态居于两端者为少数,视为心理异常的范围。必须明确,依据统计学标准认定的所谓正常或异常也是相对的,在心理疾病的诊断中仅有参考意义。因为一个人的心理由正常到异常,是一个连续的变化过程,某些心理症状,如抑郁、焦虑、恐惧、注意分散或人格结构上的某些弱点或缺陷在居中的大多数正常人身上也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未必就是病态,只有偏离均值达到一定程度,超过一个半或两个标准差以上才是不正常的,并且偏离程度越大越不正常。尽管如此,也未必都有病理性变化,因而不可轻易作出心理疾病的诊断,一般可表述为某项或某几项症状偏高或略显偏高。
统计学标准提供了心理特征的量化资料,比较客观,便于分析比较,操作简便易行,统计结果一目了然,因而受到人们的欢迎。然而统计学标准是以心理测量的统计结果为依据的,心理正常或异常的界限是人为划定的,因而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局限性。比如智力超常的人在群体中总是极少数,智力测验的统计结果必定大大偏离中间值,就不能视为异常心理或病态心理。有些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在人群中也不一定都呈正态分布,比如在应激条件下,具有处变不惊、镇定自若、刚毅果敢等人格特征者,在同样条件下的随机人群中往往是少数,如果据此来判断心理正常或异常就可能得出荒谬的结论。此外,心理测量的方式和内容也往往受到不同的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影响,因而在进行心理健康诊断时,按统计学标准评定的结果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参考,不可据此轻率地下结论。
五、心理学标准
心理学标准实际上就是社会适应性标准的具体化,是从个体心理的发展水平及其功能的角度提出若干为多数人所共同具有、所认可的条目为评定心理健康与否的标准。事实表明,这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然而鉴于问题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尚无共同认可的统一标准。不同的心理学家有不同的理解,因而提出的标准也不同,现择其要者简介如下。(www.daowen.com)
(一)马斯洛等人提出的标准[3]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和密特尔曼(Mittelman)认为判断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健康有十条标准,即:(1)是否有充分的安全感;(2)是否对自己有较充分的了解,并能恰当地评价自己的能力;(3)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目标能否切合实际;(4)能否与周围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5)能否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与和谐;(6)是否具备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7)能否保持适当和良好的人际关系;(8)能否适度地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9)能否在集体允许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10)能否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适度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要。
(二)王效道提出的标准[4]
北京大学医学部王效道教授提出判断心理正常与否的三项原则。(1)心理与环境的同一性原则。心理是脑的机能,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任何正常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无论其内容和形式总能和周围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保持一致,即同一性。如果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与周围环境不相适应,失去了同一性,就难以为人们所理解,就是不正常的表现。(2)心理与行为的统一性原则。一个正常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及其所引起的内在的情感体验和意志行动总是完整的、协调一致的。心理和行为的这种统一性是确保个体具有良好社会功能和有效活动的心理基础。如果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不一致、不统一,比如面对喜庆的事而伤悲,遇见悲痛之事而喜悦等就属于不健康的异常状态。(3)人格的稳定性原则。人格也叫个性,是指一个人在长期的生活经历中形成的、独特的、区别于他人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如兴趣、能力、气质和性格等。人格特征形成以后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一般来说没有重大变故或特定环境的长期影响,是不易改变的,如果一反常态,就要考虑其人格是否出现了异常。
王效道教授认为,上述三项原则单从外显行为表现是否异常来评估个体的心理健康与否是不够的,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健康尚有水平上的差异性,为此他根据区分心理健康及其水平的实际需要提出了七条标准。(1)适应能力。“适者生存”是生物进化的普遍规律。尽管人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在实践中能动地改造环境以满足自身的需要,但毕竟不能脱离自己的生存环境,因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判断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人的一生中所面对的生存环境,包括工作环境、学习环境、生活环境、人际关系及个体心理的内部环境等都是动态变化着的,有时这种变化是相当急剧的,如果不能适应就有可能出现各种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如焦虑不安、血压升高、心悸、睡眠障碍等。(2)耐受力,即对精神刺激或心理压力的承受力或抗御能力的统称。个体间心理上的耐受力是各不相同的,心理健康水平高者耐受力强,对于来自环境变化和意外事故等各方面的精神刺激和心理压力,都能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地应对,从而保持正常心态。相反,心理健康水平低者相对来说其耐受力较弱,面对强烈的或频繁出现的精神刺激和心理压力特别是持续性的精神折磨难以承受,从而出现异常,导致人格改变,甚至发生心身疾病。(3)控制力,指自我控制和调节的能力。心理健康的人,对自己的认知、情感和意志过程能够积极自觉、恰如其分地进行有效的调节控制,因而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对周围环境和事物的变化能够应付自如,能够有分寸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态度和情感,支配自己的行动,从而保持良好的心态。而心理健康水平差,大脑皮层功能低下者,其自控能力就会降低,表现为情绪失控、易烦恼、易激动等。(4)意识水平。意识水平的高低可以从不同方面来量度,一般以注意力水平为客观指标,临床则多以意识的清晰度为指标,分为朦胧、梦幻、嗜睡、昏睡、昏迷等层次。注意力经常性地不能集中往往是某种严重精神疾病的先兆。如果一个人长时期地不能专注于某项工作,不能专心地思考问题,经常分心,就要引起重视。注意力不集中的程度越高,心理健康水平就越低。注意力不能集中对观察、记忆和操作等智能活动具有明显的不利影响,相互间成正比关系。相反,注意的稳定性过分增强,如强迫观念、强迫回忆等注意固定状态即为心理障碍,亦属心理不健康的表现。(5)社会交往能力。社会交往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心理活动产生、维持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正常的社会交往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一个人长期与世隔绝,社会交往被剥夺,就会出现心理障碍,甚至有可能导致精神崩溃。正常的社会交往应当是适度的,过分冷漠、不加选择的广泛交往、过分热情均属心理不健康的表现。(6)康复力,指蒙受精神打击和刺激后心理创伤的复原能力。康复能力是心理健康与否的又一重要的判断标准。在人的一生中难免遭受这样或那样的挫折、打击和委屈,由于个体间认识和评价水平不同,阅历不同,知识经验不同,人格特点及其他条件不同,其心理创伤的程度、康复的时间和程度也不同。心理健康水平高的人能够很快康复,没有任何消极影响。心理健康水平低者则康复缓慢,有的甚至完全不能康复,心灵上的伤痕永难平复,因而对其心理、生理和社会功能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7)愉快胜于痛苦的道德感。道德是人类社会化的产物,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和行为规范的总称。道德感是人类所特有的最高级的社会情感。道德愉快是指个体在利他活动中自我体验到的愉快心情,是道德感的表现形态之一。尽管利他行为往往意味着精力、体力或物质上的牺牲和付出,但行为者本人却能作出自我肯定的评价,体验到满足、愉快和喜悦。道德愉快是个体与社会矛盾统一的结果,是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统一的结果,而道德痛苦则是个体与社会矛盾即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矛盾对抗、不可调和的结果。道德痛苦往往比其他任何心灵上的痛苦都深刻、都剧烈。当一个人陷入自责自罪的痛苦之中,他就体验不到任何真正的快乐,它可以破坏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格,可以使人陷入不能自拔的困境,甚至轻生。道德愉快具有减轻和消除心理痛苦的作用,它是信心、勇敢、乐观进取、坚忍不拔等许多优良心理品质形成的坚实基础。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总能超越道德痛苦而使道德愉快常居主导地位。道德愉快能够拯救道德痛苦的心灵而保持健康的心态。
(三)林崇德提出的标准[5]
北京师范大学林崇德教授认为,心理健康标准的核心是:凡对一切有益于心理健康的事件或活动作出积极反应的人,其心理便是健康的。对于中小学心理健康在每个方面的具体标准,很难包揽无遗地逐条列出,但是,大体可从下面三个方面加以概括:一是敬业,二是乐群,三是自我修养。
1.学习方面的心理健康
学习是中小学生的主要活动。心理健康的学生是能够进行正常学习的,在学习中获得智力与能力,并将习得的智力与能力用于进一步的学习中。由于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智力与能力的作用,就会产生成就感;由于成就感不断得到满足,就会产生乐学感,如此形成良性循环。具体地说,学习方面的心理健康,表现在六个方面。(1)体现为学习的主体。心理健康的学生,时时处处表现出自己是学习活动的主人和积极的探索者。(2)从学习中获得满足感。心理健康的学生从学习中获得满足感,并从中增强对自己的信心,充分相信自己具有学习的能力。(3)从学习中增进体脑发展。心理健康的学生能合理使用体脑,顺应大脑兴奋和抑制的活动规律,注重一定的运动调节,能借助体脑获得智力与能力的更好发展。(4)从学习中保持与现实环境的接触。每个人都有幻想,心理健康的学生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的幻想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且在时间上比较短暂,不会妨碍其学习和人际交往。(5)从学习中排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健康的学生能摆脱消极情绪的困扰,进行合理的调节。(6)从学习中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心理健康的学生会制定学习计划,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经常复习、预习功课,长期坚持努力学习,逐渐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人际关系方面的心理健康
人总要与他人交往并建立一定的人际关系。中小学生的人际关系主要涉及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等方面。学生处理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的能力直接体现了其心理健康水平。在人际关系方面,心理健康表现在五个方面。(1)能了解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心理健康的学生了解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既重视对方的要求,又能适当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保证人际关系的健康发展。(2)能客观地了解他人。心理健康的学生不会以表面印象来评价他人,不将自己的好恶强加于人,而是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他人。(3)关心他人的需要。心理健康的学生知道只有尊重和关心别人,才能得到回报。良好的人际关系只有在相互信任、尊重和关心中才能获得发展。这就是“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的道理。(4)诚心地赞美和善意地批评。心理健康的学生不是虚伪地恭维别人,而是诚心诚意地称赞别人的优点。对于对方的缺点也不迁就,而是以合理的方式加以批评,并帮助其改正。(5)积极地沟通。心理健康的学生对沟通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在沟通中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并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他们沟通的方式是直接的,而不是含糊其词,在积极的沟通中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友谊。真诚的友谊意味着健康。(6)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性。心理健康的学生能与人和谐相处,亲密合作,但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和人格,即在保持个性和差异的前提下亲密合作。
3.自我方面的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的人了解自己,并悦纳自己。“人贵有自知之明”,心理健康的人能正确客观地认识自我,了解自己的能力、性格、需要。他们既不自卑,也不盲目自信;他们经常进行自我反思,看到自己的长处,更能容纳自己的不足,并寻求方法加以改进。心理健康的人常常能正确地认识自我、体验自我和控制自我,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1)善于正确地评价自我。心理健康的学生必须学会正确地评价自我,不为他人的议论所左右,能够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从而逐渐成为自信、自尊、自爱、自重的心理健康的人。(2)通过别人来认识自己。心理健康的学生能经常反躬自问:“我在某方面的情况与别人相比怎么样?”他们除同周围的人相比较之外,还常与理想的自我相比。心理健康的学生把别人当成自己的一面镜子,能虚心地、批判地接受别人的评价,从中认识自我。(3)及时正确地归因。及时而正确地归因能够达到自我认识的目的,因为学业成绩或工作成果通常反映了一个人能力的大小或努力的程度。但如何归因呢?是归因于运气、教师教得怎样、有否提供条件等客观原因,还是归因于主观的能力与努力的程度?心理健康的学生,主要归因于主观。(4)扩展自己的生活经验。心理健康的学生不断扩展自己的生活范围,从中不断地充实自我,超越自我,悦纳新的自我。(5)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立抱负水平。心理健康的学生,善于根据自己的能力水平和目标的难易程度,把抱负水平定在既有一定的实现把握,又有可能冒失败风险的层次,以此激发自己努力进取。(6)具有自制力。心理健康的学生善于为既定的目标而克服困难,迫使自己去完成应当完成的任务;善于抑制自己的其他不良行为和冲动,遇到挫折不忧郁、不悲愤,镇定对待,分析根源,保持乐观态度。
综上所述,结合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可将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1)乐于学习、工作;(2)情绪乐观、稳定;(3)人际关系和谐、融洽;(4)能面对现实,适应环境;(5)能认识自我、悦纳自我;(6)智力正常;(7)人格完整;(8)心理和行为符合年龄特征。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规定着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因而认真理解和掌握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及其内容,具有纲领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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