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党的十五大报告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都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要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只有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才能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而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

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党的十五大报告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都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要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要制定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只有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才能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而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制度建设。

(1)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对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通过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让群众来检验任用的干部是否称职。一年后经组织考核、民主测评称职的正式任用,不称职的不再继续任职。

(2)打破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干部聘任制。对于可以实行聘任制的领导职位均应积极推行聘任制,规定聘期,聘期期满后自行解聘,由组织根据聘期内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称职票超过1/3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再适合聘任现任领导职务的,经组织研究后可提前解聘。聘任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解聘后待遇按新职位执行。

(3)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解决平者让的问题。对于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工作能力水平比较低不适合担任现职的,或由于要求自己不严格、自身行为不当、工作失误等原因给单位、部门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等,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辞职,也可由组织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可分配适当工作,但待遇要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要明确干部辞职的标准,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www.daowen.com)

(4)实行干部诫勉制度。对在任职期间有错误行为尚构不成纪律处分和免职的干部,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给予一定时间的诫勉。诫勉期间,被诫勉干部须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认为已改正错误的,可以解除诫勉;拒不改正错误或改正力度不大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降职、免职或调整原工作岗位等处理。

(5)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明确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考核办法,完善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要坚决执行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对不称职的干部给予免职或降职处理,对基本称职的干部要给予诫勉或调整其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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