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一般使用汉字
公文中除发文号、统计表、计划表、百分比、专业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外,一般应使用汉字。如为方便阅读改成阿拉伯数字的,也应全篇统一,前后一致。
2.整数数字的缩写规则
表示万、亿的整数,为方便阅读,可缩写成“数字加‘万’或‘亿’”,如“1 500 000”可缩写成“150万”,“300 000 000”可缩写成“3亿”;但千以下的数字不可缩写,如“5 000”不可缩写成“5千”,“300”不可缩写成“3百”;带尾数的数字缩写应十分注意,如“100 500”不可缩写成“10万5百”、“10万500”、“10万零5百”,只可缩写成“10.05万”。
3.带数码的专用名词或其他词汇不可改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五四青年节”不可改为“5·4青年节”,“一年四季”不可改为“1年4季”。4.带数码的专用名词与带数码的一般名词的写法
如“五四青年节”不必写成“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不必写成“八·一建军节”,因为这些重大历史节日或纪念日已为人熟知;而不为人所知的一般数字名词应加分节号,如“一二四案件”必须写成“一·二四案件”或“一二·四案件”。
5.分数的表示方法
分数可用汉字或阿拉伯数字来表示,如“三分之一”或“1/3”,但前后应统一,不可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如“3分之1”。(www.daowen.com)
6.用汉字表示的约数不可改用阿拉伯数字
如“五六十分”不可改用“5、60分”、“50~60分”等。
7.公文中序号的使用规则
公文中序号的使用根据层级的不同依次为:“一、”、“(一)”、“1.”、“(1)”、“1)”,一般不得越级使用。
8.数字单位的使用
公文中应使用规范的公制单位,如“千克”、“千米”、“平方米”等,必须使用市制单位时,要同时加注公制单位,如“375亩”应写成“375亩(25公顷)。
9.使用数字时应正确表达含义
例如:“增加两倍”意思是现为原来的三倍,“增加到两倍”意思是现为原来的两倍;“超额60%”意思是现为原计划的160%,“减产40%”意思是现为原计划的60%;去年产量100吨,今年产量200吨,不能说“今年是去年的一倍”,而应说“今年比去年增加了一倍”或“今年为去年的两倍”、“今年是去年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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