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旅游产业的扶持性政策,是实现体育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决定因素,也是我国体育旅游产业实现快速而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78]。毋庸置疑,政策保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广西滨海休闲体育旅游推进的速度和深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维护和保障各方权益,避免开发过程中的盲目性、无序性,切实有效地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与矛盾。因此,在广西滨海休闲体育旅游产业中政策的导入势在必行。政策的制定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政策的顺势性。政策的制定要顺势而为,切勿逆流而泳。应依托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市级层面现有的体育、旅游发展政策框架,“顺水推舟”出台一批有助于广西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通过与上层政策的“共向发展”获得上层政策的鼎力支持和大力推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建设新政策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如制定与广西沿海三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和体育发展规划紧密衔接的滨海休闲体育旅游支持政策,为原有发展政策提供细化与补充。
第二,政策的具体性。在现有政策中,虽现出了引导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发展的关联性政策,但多具宏观性,政策未“指名道姓”,具体指向性政策和制度明显供给不足,对广西滨海休闲体育旅游产业的推动效力略显乏力。因此,政策制定应立足广西沿海区域客观现实,在认真专研体育产业、休闲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基础上寻找不同产业政策的交汇点,设计出“专项”的政策和制度系列供给,形成更“专注”的发展助推力。
第三,政策的连续性。如果由于主政领导换届等因素造成职能部门实施不同的政策,政策的连续性不能得到保证,企业前期的付出不能够得到回馈,企业的成本就大大增加[79]。滨海休闲体育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具备旅游投资大(如码头、游艇等)、周期长、风险大等投资共性,整个发展过程是一个连续和长期的过程,匹配的政策性供给也应该体现连续性和长期性特征,而间歇性、短期性的政策供给虽有一定的效应显现,但难以保障产业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第四,政策的多元性。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带开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凭体育和旅游部门的政策支持难以顺畅高速地推进,还需要国土、海洋、财政等多部门的政策资源聚合,通过共商协调与沟通,实现多元政策的审视与推进,从产业“培育”向产业“促进”迈进。(www.daowen.com)
第五,政策的效用性。政策制定要在准确把握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发展走向的基础上对发展“问题集”进行政策性的求解,制定主要问题解决的实施细则,有效避免政策的偏向、模糊、笼统,最终将政策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推进滨海休闲体育旅游的发展。
第六,政策的差异性。在广西沿海三市协同合作推进广西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带构建过程中,建立和生成统一的政策架构成为高效管理的必然,但不同市区在旅游基础、发展潜力、资源条件等方面均存有差异,不仅需要“共有”的助推政策,同时允许三市各自搭建匹配性强、贴合度高的政策走向,通过差异化政策“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后达到共同繁荣”。
第七,政策的后续性。滨海休闲体育旅游政策出台以后,不能撒手不管不问,应对政策后期具体实施过程进行实时和动态追踪,建立与职能部门、开发企业绩效挂钩机制,将政策实施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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