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诚然呈现不同的形态,但在关联世界这一点上,其不同形态又具有相通性。无论是自发之维的体验,还是包含评价的感受,都不同于纯粹的内在意识,而是承诺了人与世界的多样关系。事实上,在人与世界的互动中,感受构成了重要的方面。
当存在处于本然或自在形态时,人与存在之间的实质性联系便付诸阙如。感受由人与世界的互动而引发,同时又使世界与人由不相关而走向相关。人与世界的相关性,当然可以形成于不同的过程。人与世界之间的认知关系,便通过人的认识活动而形成,然而在这种关系中,世界主要呈现为所知,由此展现的也首先是其外在性、对象性这一面。比较而言,在感受中,世界更多地呈现了对于人的内在关联。无论是初始形态的体验,抑或包含自觉内涵的感受,都具有心物相融、情境互动的特点。这种相融和互动不仅使世界对人呈现切近性,而且具有切己性:世界不再表现为“不关己”者,而是与人自身的存在息息相关。尽管感受并非都直接指向外部世界,但进入感受的世界,确乎更多地呈现了与人的相关性、切近性、切己性。
人与存在的关系不仅以人与对象世界的互动为内容,而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在人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中,物理对象、山川草木都会给人以不同的意味;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多样的人与事同样也会引发各种感受。感受既使人对世界的把握更为丰富多样,也使人对社会交往过程的认识更为深切。在认知中,对象所展现的主要是事实层面的规定;在感受中,对象同时进入人的生存过程,并呈现了与伦理取向、审美意识、情感认同相联系的价值意义和意味。感受同时赋予人的精神世界以多样的内涵,从日用常行到伦理、审美的过程,从悲欢离合的生存情感到好善恶恶的伦理情操、悦山悦水的审美趣味,感受的多样性同时规定了精神世界的丰富性。人不是机器,而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存在,与感受相涉的精神世界构成了其不可或缺的方面。感受的特点之一是内与外的交融、人与对象的互动。从感受所涉的情感、意欲、意愿、想象、感知、理性等方面看,其间的相互关联既使人自身融合于世界,也使世界本身的多样性与人的精神世界的丰富性彼此沟通。从总体上看,感受的多样性、丰富性、个体性,可以视为人与世界互动过程之具体性的体现。
作为综合性的意识,感受无疑与经验相涉,但感受往往又有超验的一面。从日常意识到宗教体验,都不难注意到对超验对象、神秘现象的感受。由所谓鬼神、灵异现象引发的体验,对奇迹、天国等等的沉溺,便体现了这一类感受。从社会的层面看,对这一类神秘体验无疑可以做理性的解释,但对于具有这种感受的个体而言,相关体验又构成了其精神世界中有别于单纯理性的方面。这里既显现了精神世界的多重方面,也可以看到感受的复杂性。在形而上的层面,浩瀚的星空、无限的宇宙,也往往会引发人的敬畏之感,并使人体验个体的有限、生命的短暂,由此更深切地感受生命的意义。感受的这些形式从不同的方面赋予精神世界以多样性,并影响着人的所思和所行。
感受的更深沉的意义,需要从人与世界更广的关系加以考察。就最一般的意义而言,人与世界的关系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对世界的说明。人总是具有理解世界的意向和要求,与此相关的是“是什么”的问题。这一问题既可以从经验知识的层面去追问,也可以从哲学层面去加以思考。前者主要指向世界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或某一特定对象,其内容也更多地体现于知识经验的层面;后者则跨越特定的界限而追问作为整体的世界,并从形而上的层面回应世界“是什么”等问题。
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第二个方面涉及人对世界的感受。说明世界主要关乎广义上世界“是什么”,感受世界则以世界对人“意味着什么”为关切之点。如前所述,在人与世界的关联中,感受构成了无法忽视的方面。人既追问何物存在,也以不同方式感受世界对人的意义,这种感受的内容常常以“好或坏”“美或丑”“有利或有害”等形态呈现。对于具体的人来说,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同样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同一对象或事件对不同的个体往往具有不同的意味,世界在总体上对不同个体所呈现的意义也存在差异,这一事实表明,感受有着多方面的个性差异。但如上所述,以评价性的判断为形式,感受并非仅仅表现为个体性的规定,而是同时包含普遍的内涵。换言之,在感受中世界所呈现的意义既具有个体性,又蕴含普遍性。正是感受的以上双重品格,使感受本身成为人与世界关系的重要之维。
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第三个方面关乎人对世界的变革,这种变革同时意味着通过人所作之“事”以改变世界。以上视域中的变革涉及当然(应当成就何种形态存在),对世界的变革与世界应当取得何种存在形态相涉。以上过程同时与广义的认识过程相联系,并相应地涉及作为广义认识相关方面的认知、评价、规范的互动。人不仅追问世界是什么,不仅以多样的方式感受这个世界,而且关切世界应当成为何种形态。这里的“应当”或“当然”既以现实为依据,又基于人的理想和需要。人不会满足于既成的世界,他总是以不同的方式来变革已然的存在,努力使之化为合乎理想的存在形态,这样的过程即表现为广义上的变革世界。
在人与世界的以上三重关系中,对世界的说明侧重于对世界的理解(是什么),对世界的感受侧重于世界对人的意义(意味着什么),对世界的变革则致力于使世界成为当然的存在形态(应当成为什么)。可以看到,说明世界、感受世界、变革世界,分别关联世界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应当成为什么。具体而言,说明世界以世界的真实形态为指向,这种形态非人可以随意创造或改变:从说明世界的角度看,世界是什么样的,就应如其所是地加以把握,在这一方面,人更多地适应于这个世界(human beings-to-world)。事实上,人与世界的理论关系,往往更多地表现为人对世界的适应。相对于说明世界,对世界的感受具有某种中介的意味:一方面,感受世界以对世界的理解、说明为前提,如果不了解世界的现实形态,便难以形成对世界的真切感受,就此而言,“意味着什么”基于“是什么”的追问。另一方面,对世界的感受也将引发人们改变这个世界的意向:如果世界不合乎人的理想,则如何改变这一世界就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进而言之,即使世界给人以“好的”感受,也依然会面临如何达到“更好”的问题。最后,对世界的变革,不仅将说明世界所涉及的“是什么”与感受世界所蕴含的“意味着什么”引向“应当成为什么”的问题,而且进一步通过人所作之“事”而化“当然”为“实然”(现实)。荀子曾指出:“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后然。”[23]在引申的意义上,这里的“感而不能然”,意味着“感”所涉及的意义尚未得到实现,“事”则可以视为变革世界、化意义为现实的具体形式。从人与世界的关系看,如果说,说明世界侧重于人对世界的适应(human beings-to world),那么,变革世界便更多地表现为世界对人的适应(world-to-human beings)。马克思曾指出:“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24]这里所说的现实“趋向思想”,便基于对世界的变革。
当然,在人与世界的互动之后,同时交织着人与人的交往,与之相联系,无论是对世界的说明,抑或对世界的感受,都蕴含着因人的存在背景、价值取向、知识结构等差异而形成的不同内涵。对世界的理解和感受所呈现的如上差异,使不同观念之间的对话、讨论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尽管感受具有难以完全表达的一面,但它同时又总是包含可交流和传达的内容,后者同样可以置于讨论和对话之域。人对世界的理解和感受诚然无法达到绝对的一致,但这种理解和感受又并非完全隔绝于具有历史内涵或相对意义的共识。而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共识,又从一个方面制约着人对世界的变革,后者使变革世界的过程既具有历史性,又呈现具体性。
在哲学史上,康德曾表现出沟通知性和实践理性的取向。在他看来,人心的机能可以区分为知识机能(faculty of knowledge)、愉快或不愉快(faculty of pleasure and pain)、欲求机能(faculty of desire)。“正如判断力构成了知性与理性的中介一样,在欲求机能与知识机能之间,存在着愉快的情感。”[25]相应于以上看法,判断力批判在其哲学系统中呈现中介或桥梁的作用。比较而言,在人与世界的三重关系中,感受从更实质的层面展现了中介的意义。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所说的判断首先与审美领域相涉,作为人与世界互动的重要之维的感受固然也在评价的层面关乎判断,但感受本身却不限于审美之维而包含更为丰富的内容并指向更广的领域。从逻辑上看,由“是什么”的追问,经过中介性的感受,引出“意味着什么”的问题,最后基于人所作之“事”,指向“应当成为什么”的现实关切,这一进展从不同的方面体现了人与世界的内在关联。
[1]本书讨论的“感受”作为动词近于“affectively experiencing”,作为名词则近于“affective experience”。
[2]黑格尔曾在人类学和灵魂的论域中讨论感受,这一意义中的感受主要被理解为直接的、孤立的、偶然的、片面主观的心理现象(参见黑格尔:《精神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7—102页)。本书所说的感受着眼于更广的哲学视域,从而不同于以上论域中的感受。
[3]这里的“分析性”和“综合性”是在借喻的意义上使用的。如上所言,此所谓“分析性”近于“分而别之”“区分”等,“综合性”则略同于“关联”“整合”等。上述意义上的“分析”和“综合”有别于严格意义上“分析命题”“综合命题”论域中的“分析”与“综合”。
[4]黑格尔:《精神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51页。
[5]杜甫:《春望》。
[6]《礼记·乐记》。
[7]黑格尔:《精神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7页。
[8]《礼记·乐记》。(www.daowen.com)
[9]黑格尔:《精神哲学》,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1—102页。
[10]胡塞尔:《逻辑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427页。
[11]胡塞尔:《逻辑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432页。
[12]陶弘景:《诏问山中何所有赋诗以答》。诗中的“寄”另有文本作“赠”。
[13]陶渊明:《饮酒》。
[14]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论伦理学与哲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3页。
[15]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页。
[16]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93页。
[17]《淮南子·缪称训》。
[18]《孟子·告子上》。
[19]《论语·雍也》。
[20]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42页。
[21]王勃:《山中》。
[22]参见杨国荣:《成己与成物——意义世界的生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10—116页。
[23]《荀子·性恶》。
[24]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62页。
[25]Kant, Critique of Judgement, Transla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H. Bernard, Hafner Publishing Co., 1951, p.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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