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科全书(教育卷)》对德育(moral education)一词的解释是:“教育者按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影响,把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转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不论这个解释是否确切,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德育活动首先是一个“由外到内”的过程,即把一定社会的政治观念、思想意识、道德规范、心理素质内化为学生个人品德的过程,使学生向善向美;然后是“由内到外”的过程,即学生良好的内在品德外显为道德的行为,并惠及社会。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学校德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嘉德懿行,让学生学会做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首先应着眼于学生的道德内化。
道德内化的过程,就是将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人的品德的过程。⑴
那么,道德内化到底是怎样实现的?要经历怎样的过程?对此,许多学者提出了各自的看法,美国心理学家克拉斯诺尔·布鲁姆等在研究价值(或行为规范)内化中提出了内化的五种水平:即①接受、②反应、③评价、④价值概念化、⑤价值性格化。社会心理学家凯尔曼则把价值内化过程划分为顺从、认同、内化三个阶段。我国德育研究专家鲁洁教授则把内化过程概括为感受、分析、选择等三个阶段。我国著名心理学家燕国材先生把道德内化的过程划分为六个环节:①定向环节、②认识环节、③评价环节、④顺从环节、⑤认同环节、⑥良心化环节。⑵
曾欣然先生在《德性培养心理学》中,将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过程分为七个阶段:即①模仿阶段、②依从阶段、③遵从阶段、④服从阶段、⑤自控阶段、⑥习惯阶段、⑦乐为阶段。⑶
这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德育内化的问题所作的有益探索,给了我们有益的启迪。笔者认为,中学生道德内化的过程,可分为敬畏、良心、审美三个层次(或称三种境界),分述如下:
(一)敬畏,是道德内化过程中的第一个境界。在一个人的成长中,首先接触到的老师是父母,当他们做错了事或做了不应该做的事,自然会受到父母的批评甚至惩罚,使他们懂得什么事可以做而什么事不可以做。当他进入学校后,学校便会以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学生的行为,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一旦学生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负担相应的责任,受到一定的惩戒,学生便会逐步懂得必须遵守纪律,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而当一个人步入社会后,慑于法律的威严,绝大多数人都会遵纪守法,人们因而能享受到一个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
除了法律和规章制度,“敬畏”也来自舆论的评价和相应的道德观念。人一旦做了出格的事,会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受到巨大的压力而有所顾忌,不敢胡作非为。
“敬畏”还来自于信仰,如佛教徒相信善恶因果报应、来世转生的说法,因而能自觉地约束自己;基督徒相信“地狱”和“天堂”的存在,也会心存畏惧。(www.daowen.com)
总之,社会是一个系统的整体,通过各种途径、形式,规范、约束着人的行为。但是,仅停留在“畏惧”的境界是不够的,尚未真正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更未达到内心向善向美的境界。然而,这又是一个必须经过的、且是强有力的途径,规范着个人的行为,规划着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达到第一个境界的同时,人的德性、德能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二)良心,这是道德内化的第二个境界。所谓良心,是人们对应尽责任与义务的高度自觉性。有人说,“道德的含义可以有多种,但最根本的一条是:表现为道德行为必须是发自内心的愿望……即是说,所谓德行是自足的,不那样做就会受到良心的责备或质问,感到歉疚,没有外在的、世俗的功利目的。”⑷
朱智贤《心理学大辞典》上说,“一个人形成良心后,他似乎以自己的名义从一定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出发有效地实行道德的自我控制,独立地给自己规定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出发有效地实行道德自我控制,独立地给自己规定道德义务,要求自己履行这些义务,并对自己做出的行为进行自我评价。当我们认为自己尽到了应负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就会感到心安理得,否则就会遭到良心的谴责”。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一个人只有有了良心,才能真正达到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才会真正地做到“慎独”。从“敬畏”到“良心”,是道德内化过程中一个质的飞跃。
(三)审美,这是道德内化的第三个境界,也是最高的境界,即对道德进行审美化感受、体验和评价,使之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积极的影响,超越感性和物质的层面,达到理性的认识和精神的升华,从而完成人格的培养。⑸
这就要求受教育者在道德的实践中,首先从认识道德的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入手,进而通过体验和感悟,形成向美向善的强烈愿望,并在此积极的情感意志支配下,外显为道德的行为,并积极地追求美,创造美。
以上分析了道德内化的三种境界(或三个层次),探讨了道德内化一律规律。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讨论如何在中学德育工作中实现学生的道德内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