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容量也是一种水资源,在目前我国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达到环境经济的最优化,是开展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根本出发点。
水环境容量,是指在一定的水文条件下,给定的水域范围内满足水环境质量标准允许的最大污染负荷或纳污能力。水环境容量的计算必须包括四个基本要素:功能区划、水质标准、设计水量、数学模型,其中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是确定水环境容量的前提,地表水水质标准是计算水环境容量的依据,设计水量是计算水环境容量的基础,水质数学模型是计算水环境容量的工具。
水环境容量计算是区域水污染总量控制的基础。目前,由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排放的废污水量越来越大,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但水体污染除受制于排入水体的污染物数量外,还取决于这些水污染物在水体中的迁移、降解和自净能力。合理地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确定区域水环境容量,以制定合理的区域水污染控制目标,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为达此目的,必须考虑区域的经济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在此,引入两个与水环境容量相关的概念:受纳水域容许纳污量和控制区域容许排污量。根据水环境管理要求,划分水环境保护功能区范围及水质标准要求,根据给定的排污地点、方式和数量,把满足不同设计水量条件,单位时间内保护区所能受纳的最大污染物量,称为受纳水域容许纳污量;控制区域容许排污量,则是按照水污染控制目标,或将受纳水域容许纳污量加乘安全系数,或根据控制区域内排污总量的控制要求,选定代表年或削减率,在经过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后确定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环境容量、容许纳污量和容许排污量三者的关系可用下列函数式表示:
M=M(s)
W=W(s,f,e)
P=P(s,f,e,m)
式中 M——环境容量;
W——容许纳污量;(www.daowen.com)
P——容许排污量;
s——水环境质量标准;
f——污染源分布状况;
e——污染物排放方式;
m——经济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
上式表明水环境容量主要受控于环境质量标准,容许纳污量还受制于污染源分布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方式,即污染物排放的时空分布,而容许排污量则是容许纳污量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的污染物控制目标。
可见,水环境容量资源化的特色是建立于水环境容量定量化和水质模拟程序化基础上的,是一种负荷分配技术的应用,其关键是建立排污负荷与环境目标之间的定量关系,因此水质模拟的定量化,即水质数学模型的建立是环境容量计算的基础。本研究主要以控制区域的容许排污量为研究目标,为黄浦江上游区域的污染物削减提供技术支持,以达到地区环境和经济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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