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说善是诚的前提,从善讲诚是不够的,还应该补充说,诚是善的前提,从诚讲善。诚与善互为前提,这样理解才全面。
从善到诚,通过学习道理而达到诚,走的是教化的路子;从诚到善,通过诚而明白道理,走的则是自然的路子。《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第21章)。自,通过。由诚而明白道理,乃是出于天性。我们说过,诚是人与生俱来的品质,所以由诚而善是天性的作为。
春秋时期,晋国君主晋文公重耳问舅犯:西河缺少一个主持守御的人,您看派谁去合适?舅犯是晋国大夫,又叫狐偃,是重耳的舅舅。舅犯回答:虞子羔挺合适。晋文公惊讶地问:虞子羔不是您的对头吗?是的,舅犯点了下头,说:您是问我谁可以去守御西河,并没有问谁是我的对头啊。晋文公接受了舅犯的建议,派虞子羔防守西河。
虞子羔见到舅犯,道谢说:您宽容了我的过错,还向国君推荐我,没有您的大度,我得不到这个职务。舅犯正色道:我推荐您是出于公心,我怨恨您是出于私情,我不能拿个人的私事来损坏国家利益。我盼着您到西河之后,能够发挥您的才能,不辜负国家的重托。(《说苑·至公》)
卓茂 (清)张菊如 绘
舅犯诚心诚意,不只对国事,也包括私情,所以才言之成理,令人肃然起敬。(www.daowen.com)
西汉哀帝和平帝两朝,卓茂在密县当县令。他把民众当作儿女,一心推行教化。曾有人上告一个亭长,揭发他接受了自己送去的米和肉。卓茂问是不是亭长伸手要的?那人说是自己主动送的。卓茂问,那为什么还要上告?那人说因为我害怕官吏,不得不送东西给他。卓茂说,你是个刁民!人之所以能够与禽兽相区别,在于遵循仁爱礼义,懂得互相尊重。而你眼里根本就没有这些。这位亭长我了解,一向善良,每年按时送他一点东西,是符合礼制的。
那人问,既如此,法律为什么禁止官吏收受东西呢?卓茂笑着说:法律规定的是准绳,礼制顺应的是人情。现在如果我用道理来教育你,你一定没有抵触情绪;如果我用法律惩办你,你一定手足无措!同一个县衙,就轻可以说理,从重可以杀头,你自己回去好好想想吧!
卓茂上任之初,官吏民众都嘲笑他,邻县的人听说了他的所作所为也瞧不起他,上司也不信任他,还特地派人前去协助,加强工作。卓茂一点也不在意,仍旧按照他那一套办。几年下来,教化盛行,道不拾遗。朝廷上调卓茂为京部丞,密县民众无论老少全都流着眼泪跟随相送。(《资治通鉴》卷40)
卓茂生气,问题不在于送礼,而在于诚。因为告状人不诚,要不你就别送礼,送了礼又觉得亏,心里不平衡便出面揭发,实属小人行径,害人害己,所以卓茂斥之为刁民。卓茂施政走的是德治路子,对这种做法自然不能容忍,难怪一向和善的他要发脾气了。由于此人为人处世缺乏诚意,即便他说的是事实,在卓茂这里也是理亏。
本色做人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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