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电镀污水排放标准概况

电镀污水排放标准概况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质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水的不同用途而制定的水质标准,即针对不同的用途而建立起相应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水质质量标准;另一类是为了保护环境、保护水体的正常用途,对排入水体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水质提出一定的限制与要求,即污水排放标准。本书只介绍污水排放标准。重点介绍《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污水排放标准概况

水质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水的不同用途而制定的水质标准,即针对不同的用途而建立起相应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水质质量标准;另一类是为了保护环境、保护水体的正常用途,对排入水体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水质提出一定的限制与要求,即污水排放标准。本书只介绍污水排放标准。一般污水排放标准有: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197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88)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1984)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J 48—1983)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GB 3838—2002)(www.daowen.com)

《海水水质指标》(GB 3097—1997)

这些标准可作为污、废水处理规划、设立、管理与监测的依据。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重点介绍《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针对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三个层次的标准,分别列于该标准的表1、表2和表3,表3最为严格。这三个层次的标准分别针对的是:表1为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为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3为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执行水污染物排放先进控制技术限值。本书的技术以最为严格的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标准,见表4-1。

表4-1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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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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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排放标准都是浓度标准,这类标准的明显不足之处如下:

(1)不论废水接纳水体的大小和状况,不论污染源的大小,都采用同一标准,因此即使满足排放标准,如果排放总量大大超出接纳水体的环境容量,也会对水体造成不可逆的严重后果。

(2)无法防止某些厂用清水稀释来降低浓度以满足排放标准的现象。针对这一状况,提出了总量控制的标准,根据一定范围内的水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计算出允许排入该水域的污染物总量,然后再按一定原则将这些允许的排污总量,合理地分配给区内各污染源。

实行总量控制要做许多基础工作,如污染源调查、环境质量评价、水体自净规律、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治理边际费用等,在这些条件没有具备之前,总量控制难以实施。即使使用了总量控制,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的生产量扩大,又存在要扩大总量的问题,如果不提高总量,就无法控制有些企业偷偷排污的违法行为。于是中水回用的问题又提了出来,要求达标水再一次处理,回用到生产线上去,回用率不得低于60%,如果这个目标实现了,那么排污标准执行的难度也就彻底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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