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水费直补:问题和后果

水费直补:问题和后果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纲对补贴制度有明确规定:充分利用WTO规则,对定额内用水实行水费补贴政策,包括补贴的主体、对象、标准、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水费直补农民未能配套解决水管部门的生存问题。通过末级渠系的改造,农民实实在在减轻了负担,但水管单位的实际收入也相应减少,使得水管单位的生存面临新的问题,这正是部分地方政府及水管单位在计量用水上观望、犹豫的主要原因。

水费直补:问题和后果

大纲对补贴制度有明确规定:充分利用WTO规则,对定额内用水实行水费补贴政策,包括补贴的主体、对象、标准、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大纲主张水费补贴的对象为农民,并补贴到个人,称之为直补,这将带来如下问题:

(1)补贴到农民个人,农民是超现实主义者,通过水利工程的供水是商品,水管部门再从农民手里收缴水费,农民很难从感情上转过弯来,势必加剧农民和水管部门的矛盾。

(2)直补的对象是农民个人,是利用水利工程取水而交水费的那部分农民,未利用水利工程取水的那部分农民则可能不是补助对象,农民内部不同群体的矛盾则会加剧。(www.daowen.com)

(3)补贴的方式不外三种:按人头、按灌溉面积(亩)和按用水量。按人头补贴如何体现社会公正?按灌溉面积(亩)补贴如何体现计量用水?和按方计量用水的政策产生矛盾;按用水量补贴将与节水背道而驰,势必造成用得越多,得钱越多。

(4)水费补贴是块肥肉,势必将引起农村现有各利益集团的分割和争夺,真正落实到户时,可能所剩无几,处理不好,将引发、激化各种潜在矛盾,走向和谐社会的反面。

(5)水费直补农民未能配套解决水管部门的生存问题。现有水价偏低,对水管部门而言,仅能维持简单的维修保养,职工待遇低、生计艰难。农民减负后,水管单位何去何从?通过末级渠系的改造,农民实实在在减轻了负担,但水管单位的实际收入也相应减少,使得水管单位的生存面临新的问题,这正是部分地方政府及水管单位在计量用水上观望、犹豫的主要原因。显然伴随农民用水量的减少,水管单位的收入也在减少;新的需水市场形成还有一个过程;还水于自然,满足生态需求,谁来买单,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在此过程中,水管部门其生存面临新的困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当然水管单位应该深化改革、自身挖潜、减员增效、开辟水市场如新灌区、新用水户、环保供水等,为水管单位的发展开辟新途径;此外,请中央部委考虑制定对水管单位的扶持政策,使水管单位在新形势下,维持正常运转,更好服务于三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