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显然,这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相背离。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历年的招生录取计划都是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调配下,充分考虑厦门市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结合全省招考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育质量。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一)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由厦门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在学院内部领导体制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院长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设立行政机关和各个学部,对学院行政和学术事务进行全面管理,其组织结构如图5-5所示。

图5-5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组织构图

从图5-5可以看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与普通高校基本相同,由党委系统、行政系统、教学系统(学部)和教辅系统构成学校的基本组织架构,所采用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对于公办高职院校而言无疑是较为稳妥的选择。但对于以“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办学方向的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而言,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恐怕不利于学院立足地方、服务地方这一办学宗旨的实现。这是因为,传统管理体制下的高校管理方式更侧重于执行行政命令,即下级严格按照上级的行政指令行事,高校的办学行为也都是在上级的宏观调控下进行的。这种管理体制将导致高校办学只“向上看”,而不会“向下看”,即不能全面、深入地关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求,容易导致学校的办学状况和地方实际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显然,这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相背离。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以适应服务地方发展的办学宗旨,已成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必须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教育职能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要职能的地方性高等教育机构。图5-5显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设立学部,与学院的党务系统、行政系统和教辅系统共同构成学院的基本组织架构,由学部统摄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10个系部,如计算机系、理工系、管理系、法律系、中文系、艺术系、基础部等,而将成教部、培训部和开放学院置于教辅部门系列。这种组织设计的优点在于,将具体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10个教学系部单列,成为一个独立于其他职能和管理体系之外的部门,有利于突出高职教育这一全校工作重心。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主要体现在,将成教部、培训部和开放学院置于教辅系列,在实践上降低了这三者的重要性,因而不利于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顺利开展。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建校基础看,原厦门教育学院和厦门广播电视大学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二者皆以成人高等教育为主要办学职能;从办学实际状况看,目前学院成教部有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在学学生近3000人,其在全校人才培养工作总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此外,在现有组织结构下,主要为当地社区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培训部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忽视。因此,现有的组织架构过于偏重高等职业教育而忽略成人高等教育和社区教育,这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长远发展将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人才培养

1.招生情况

对于地方性高校而言,尽可能多地招收当地生源,扩大当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其应尽的义务,也是其获得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历年的招生录取计划都是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调配下,充分考虑厦门市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结合全省招考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例如,2010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类)在福建省实际录取1547人,其中厦门生源571人,占总数的37%。此外,从录取平均分来看,面向福建招生的实际录取平均分为467.7,而面向厦门招生的平均分则为439.3,比前者低28.4分,见表5-2。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地方性的高职院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在学生入学政策方面向学校所在地作了较大幅度的倾斜,充分考虑了当地居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表5-2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省内招生情况表

数据来源: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省内招生各批次投档分数线表。

2.专业设置[10](www.daowen.com)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在建校之初便确立了“学校贴近社会、专业贴近行业、课程贴近岗位”的办学要求,使学校专业结构适应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学院决定重点发展与现代服务业和电子信息业相关的专业,一是面向城市现代服务业,开设国际商贸、物流管理、会展、旅游、社区服务等专业;二是根据海西建设支柱产业,开设与电子、通信、计算机技术相关的专业。例如,学院经过细致调研了解到,厦门市十一五规划将电子信息业确定为厦门市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电子信息产业始终排列在厦门市人才需求榜前十名内。而在未来几年内,市场对与电子信息技术密切相关的嵌入式系统人才和光电子信息技术人才的需求将极为旺盛。为此,学院果断开设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并将嵌入式系统方向和光电子方向确定为该专业的发展方向。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社会急需”的原则,在现有23个专业中遴选若干基础好、教学质量高、社会需求旺盛的专业列为学院精品专业、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力争近年内建成省级特色专业1个、校级特色专业3~5个,见表5-3。根据当地社会的需求,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结合自身的条件,争取在5年内建成一个特色鲜明、优势集中、与地方产业对接的专业群,使之发挥特色专业的示范作用,带动学校的全面发展。将社会需求和自身特色紧密结合的专业设置原则进一步深化了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与当地社会的共生关系,增强了学院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例,作为本市唯一开设该专业的高职院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与多家幼儿园建立合作关系,组建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9届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均为100%。

表5-3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优势专业表

资料来源: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及相关宣传材料。

3.人才培养模式

高校教育教学的效果最终体现在人才培养的质量上,而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诸多因素中,人才培养模式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在教育部2006年颁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的指导下,结合自身近年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践经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于2008年制定了《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工学结合作为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促进自身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方法的创新,以培养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图5-6反映了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初步形成的人才培养模式。

图5-6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示意图

具体而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各学部在培养目标的引导下,对当地社会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其后,学院建立由各学部和企业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或修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其中涉及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把握。在此过程中,专业委员会还对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从学校各学部中选派专职指导教师,负责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从企业中延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和一线管理人员充任兼职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的指导和管理。学生结束顶岗实习后,由学校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小组按照以下公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学校评定成绩×40%+企业评定成绩×60%=学生顶岗实习成绩。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求学生在按规定修完学院课程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能按期毕业。

在上述人才培养模式总体框架下,各学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特殊要求,大胆创新,从而形成了一些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例如,航空服务专业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和优势,与辽宁省金通航空培训公司开展校企合作,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双方共同制订课程体系及具体教学方案,由学院具体承担教学工作,该公司提供部分培训经费并按合作协议接受该专业的部分毕业生。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积极参与福建省高职院校统一实施的闽台“校校企”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闽台“校校企”合作模式是福建省政府为适应当前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推动两岸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交流而实施的教育模式,由大陆高职院校、台湾院校及台资企业联合参与实施。2009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开始参与“校校企”试点项目。学院采取“项目带动”的策略,以提高学生市场竞争力为主要目的、以加强与台湾院校教学科研的合作为主要形式、以学分互认为重点,和台湾景文科技大学及众多台资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目前,学院已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流管理、涉外旅游及动漫设计与制作四个专业实施“校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具体而言,学院与台湾高校及台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由三方选派人员组成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组,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引进台湾高职教育的优质课程(一般占专业课程的30%以上),规定由台湾院校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不低于25%,参与合作的台资企业则负责安排学生的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学院对该模式框架下的学生同样实施“双证书”制度,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福建省教育厅下拨专项资金对“校校企”合作模式予以扶持,学院则从学费收入中提取30%用于配套建设,以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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