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是该国高等教育长期发展的结果,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各时期的独特烙印,特别是一些重大的教育政策或事件,其影响在当下的教育系统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亦是如此。若要谈及影响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就其重要性而言,恐怕以于世纪之交启动的大众化进程为最大。大众化进程的急速推进,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规模在短时间内迅速膨胀。高等教育总规模的扩大,一方面提高了高等教育的规模效益,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这种前所未有的超常规发展模式对基础并不厚重的高等教育系统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使之面临更多、更复杂的矛盾和问题。
首先,部分高等学校定位不清,特色不鲜明。高等学校的定位是指高校对自身在高等教育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及所发挥的功能的角色认同,它主要包括学校的层次和类型两个方面。从办学层次上看,高校可分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对于高校的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可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从教育对象上看,对于有普通高校与成人高校之分;从培养目标上看,有普通高校与高职院校之分;从学科构成上看,有单科院校、多科院校与综合院校之分。受我国高等教育评价制度和资源分配制度等的影响,许多高校无论在办学层次上还是在学校性质上都不安于自身的现状,都希望能在办学层次上“更上一层楼”,在学校性质上尽量向政府和社会重点支持的方向靠拢。“不少专科学校通过‘联合办学’、‘专本沟通’等途径招收本科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大量举办普通专科班;甚至一些专科学校也纷纷追求升为本科,升为本科后,在学术性的路上拼命往上挤。”[59]在这种“升格热”、“综合化”、“学术化”等风气影响下,许多高校已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纷纷加入其中,逐渐在盲目跟风的过程中迷失了自身的发展方向,丧失了原有的准确定位和特色,使高校办学趋同化现象更加严重。尽管高校层次的提升、功能的扩大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但这种变化应该是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地、自然地形成的,而不是短期内人为的结果。特别是众多高校一哄而上,盲目升格,无视高等教育的规律,更是于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毫无裨益。对于一国的高等教育系统而言,其内部构成部分的多样化程度决定了该系统的成熟与否。系统理论认为,事物的结构决定其功能,我们很难想象,内部结构单一的高教系统能充分发挥多样化的功能,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另外,在大量专科学校目光向上、寻求升格之时,众多已处“高位”的研究型大学却将目光下探,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量举办“专升本”教育和各种培训班。
其次,高等教育不同体系之间壁垒重重,难以沟通。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我国高等教育可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两大类别。前者以培养理论型、学术型人才为主,后者则以培养实践型、应用型人才为主。普通高等教育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学位层次,而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还主要停留在专科层次。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是在普通高等教育体系之外设立的职教体系,由于培养目标不同,二者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较少。对于高等职业院校的专科毕业生而言,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通道并不顺畅。从目前来看,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专科毕业生获得本科学历的途径主要有普通专升本考试、成人高考以及自学考试三种。但无论哪种途径,都是以放弃职业教育为条件而进入普通高等教育体系的,丧失了原有的职业教育特色。另外,能通过这三种途径顺利地获得本科学历的学生的比例并不高。如,2006年教育部规定高职毕业生“专升本”的人数不能超过该年度毕业生总数的5%,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的高职毕业生只能进入社会就业,而不能继续深造,因而发展空间受到限制。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无形中降低了高职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同时也不利于终身教育思想的贯彻实施。因此,如何打通不同层次与类型教育之间的壁垒,加强它们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衔接,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提升质量、完善职能的关键性问题。(www.daowen.com)
最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在我国现实社会中,由于高等教育评价制度和资源配置制度不够完善,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众多高校纷纷将培养理论型、学术型人才作为自己的办学目标,由此导致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单一化倾向。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我国的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多元化已成为显著的特征。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显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多元化社会的需求。这种不适应主要反映为大学毕业生的结构性过剩,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论型人才的过剩,一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缺乏。另外,高校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脱节的状况较为明显。对于高校而言,特别是地方性高校,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知识、技术的服务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高校在培养目标、专业结构、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应与当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当前我国较为普遍的做法是,政府在了解当地的人才需求状况后,将其转化为本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包括人才的数量、规格及其结构等,然后将目标分解,使之成为辖区内各高校的人才培养任务,各高校据此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受这种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能直接对接,仅根据上级政府的行政指令开展各项工作。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政府对地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的能力和特点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往往凭经验做出决策。因此,高校人才培养在数量、规格及结构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地社会的需求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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