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区教育体制建设实现终身教育原则

社区教育体制建设实现终身教育原则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于教育部门将社区教育组织的具体职责划入地方教育部门还是交给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则是内部的事情。现在,教育部将“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的牌子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这就是社区教育部分职责的授权行为。教育部提出社区管理的体制是“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援,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模式。

社区教育体制建设实现终身教育原则

社区教育健康发展要解决社区教育的外部体系和内部体系的问题。外部体系的建立是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体系,内部体系的建立是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责的划分。现在看来,无论是外部体系的建立还是内部体系建立,都需要“有想法、有办法、有能力”的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先行先试”,需要进行积极争取,需要打牢社区教育的基础。

社区教育当然是教育形式的一种,因此,从政府部门职能划分的角度去考虑,社区教育应当是教育部门的事情。至于教育部门将社区教育组织的具体职责划入地方教育部门还是交给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则是内部的事情。现在,教育部将“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的牌子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国家开放大学),这就是社区教育部分职责的授权行为。

教育部门现在对社区教育职能的表述与民政部门的表述不尽相同,归结到一点就是这两个政府部门都认为应该以自己为主开展社区教育,其他的部门只是配合。教育部于2010年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加强与民政、精神文明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联系,与这些部门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教育工作。教育部提出社区管理的体制是“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援,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模式。因为现在并没有国家层面对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教育部门认为自己才有教育管理和教育组织的职权,但是民政部门认为国务院将社区管理的职责划归民政部门负责,社区教育是社区管理的一部分,理应由民政部门负责。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体制是:“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区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还指出:“要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利用社区内的各种专栏、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社会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现在的问题是教育部门有教育资源但没有社区管理的职权,民政部门能够依托社区机构开展社区教育但没有丰富的教育资源。理想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应该是教育部门主抓,民政部门配合,其他部门参与(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参与)。(www.daowen.com)

参与式发展的思路把社区教育的研究者、组织者、实施者的距离拉近了,使得社区教育的对象从“无权”到“有权”,社区成为知识的本土性和地方性的来源。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教育事务当中,能够提高社区教育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持的水平,从而实现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民主化。真正把社区居民当作社区教育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的参与者来对待,把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这不仅是研究和实践思路的问题,而且是社会治理“赋权”的问题,在这方面的大胆实践对社区教育活动,乃至社会治理的政治机制创新都会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本文发表在《高教探索》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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