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时,为了力求全面、综合反映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或某些方面的的基本特征,国内外许多机构和专家根据多目标决策的归化原理,设计了HDI、ISP、MEW、EPI、SEDI等综合评价指标,通过对若干统计指标的综合计算形成一定的标志数值,从而进行整体评价。从总体上考察,这些指标一般只适合排序,无法做深层次的分析,更不能反映协调发展的真实水平。
因此,为了直接或间接反映学习型城市协调发展的总体性能,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运用大系统理论,有必要研究学习型城市协调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协调发展指数,并建立起相应的定量模型。根据协调发展指数模型的基本原则,该指数模型不仅要能反映学习型城市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程度(即协调度),而且要能体现学习型城市的发展水平(即发展量)。
在建立学习型城市协调发展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设(i=1,2,3,4,5,分别表示人口素质、学习资源、教育教训、城市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子系统;j=1,2,…,ni,ni表示第i个子系统指标数;k=1,2,…,N,N为样本数)表示第k年第i个子系统的第j个指标,为(k)进行规范化处理后得到的相应的无量纲指标。根据关联预估原则,xi(k)的协调变量应取实际的关联变量,即
其中,为关联系数,l为与有关联的指标数标记(l=1,2,…,ni),将适当变形,得到协调度。由(1),可知是其他指标对的总影响程度,因而可间接反映的协调程度。(www.daowen.com)
由于本身就是经规范化后的无量纲指标,它反映了(k)在样本时间内的发展水平,因而就是的发展量。
采用改进的加权加法评价法,将协调度与发展量结合起来,得到协调发展指数D(k)为
由(2),可知协调发展指数D(k)同时受协调度与发展量(k)的影响,因此,D(k)能同时反映总体的协调程度和发展水平,可作为学习型城市协调发展指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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