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立法法》中对立法程序的一般规定及实践案例

《立法法》中对立法程序的一般规定及实践案例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有立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定的权限,还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超越立法权限、违反上位法规定、违背法定程序的条规将会被有关机关依照权限予以改变或撤销。《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立法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自第八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实现立法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立法法》中对立法程序的一般规定及实践案例

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都必须遵守《立法法》。所有立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定的权限,还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超越立法权限、违反上位法规定、违背法定程序的条规将会被有关机关依照权限予以改变或撤销。

1.立法权限

立法权限是《立法法》规定的哪些国家机关可以在什么领域内以何种方式创制法律规范的权限和职责。根据《立法法》第七条,在教育领域,《教育法》是规定和调整教育方面带根本性、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基本法律(也叫普通法、一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 《终身学习(教育)法》是调整终身学习(教育)领域具体关系的法律,属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高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处于同一位阶,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也可以由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在地方立法层面,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内福建省、上海市、山西太原市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就是据此权限制定的。

2.立法程序(www.daowen.com)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法律案是指依法享有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议案。《立法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可见,法律草案文本是法律案中最重要的内容,它以条文的形式体现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所要确立的法律规范。起草法律草案文本是立法工作的基础性环节。

3.前期准备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起草法律草案的实践,法律草案的形成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八个环节:立项,做出立法决策;建立起草班子,开展起草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草案框架和对主要问题的意见;起草条文;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送审稿并对送审稿进行审查;由提案机关讨论决定,形成正式的法律案。其中,立项是立法前期准备的重要环节,也是立法的先导步骤。立项时,要确定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目的,初步明确立法应当把握的主要原则和要解决等主要问题。自第八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实现立法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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