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责任解释及终身教育实践探索

社会责任解释及终身教育实践探索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人将“社会责任”解释如下:应该认识到组织对社会系统有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应当在组织所有的行动中给予恰当的考虑和平衡。在法学领域中讨论社会责任,应采用法律责任的含义。本文写作过程中试图准确地界定“社会责任”的词义,但越往下思考越发现这是有难度的。因为“社会责任”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不同的机构和个人意味着不同的东西,无论是在实质上还是在形式上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社会责任解释及终身教育实践探索

《现代汉语词典》对“社会”的解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相互联系起来的人群。对“责任”的解释也有两层含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如应尽的责任;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如追究责任。

有人将“社会责任”解释如下:应该认识到组织对社会系统有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应当在组织所有的行动中给予恰当的考虑和平衡。像社会责任这样强有力的社会价值观对组织及其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它使组织在决策过程中采用社会经济模式,即不仅要考虑传统的经济和技术价值,还要考虑社会成本和收益。组织从更为广义的角度看待自己在社会系统中的角色,并接受自己与该系统的相互依赖性。

在公共管理领域,“责任”指的是组织中的某人会因为他的某一决策或行为而受到谴责或嘉奖。从最底层到最高层每个成员都被认为要对一名上级负有责任。责任制最基本的含义是以其他人或团体名义行动的人要对其他人或团体汇报并对他们承担责任。(www.daowen.com)

在法学领域中讨论社会责任,应采用法律责任的含义。学者张文显对法律责任的定义如下:“法律责任是由于侵犯法定权利或违反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法关系的有责主体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法定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这个定义表明,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第一性法定义务(违法)而招致的第二性法定义务(后果),两种义务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法律责任不同于一般的法定义务,后者是抽象、无人格的,设定给法律角色(公民、法人、原告、证人等)的;而前者则是具体、人格化的,归结于特定有责主体(某人、某团体、某企事业单位等)的义务。

本文写作过程中试图准确地界定“社会责任”的词义,但越往下思考越发现这是有难度的。因为“社会责任”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不同的机构和个人意味着不同的东西,无论是在实质上还是在形式上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它既可以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也会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尽管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它的影响,但很难被直接地观察。它的质量和重要性既与追求它的过程有密切关系,又与它必须永远被追求这种认识有密切联系。结果,它既不能进行量化,也不能进行有意义的测量。但我们多数人都会同意,对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绝对少不了对“社会责任”这个概念的使用,只有建立一套社会责任机制,才能在社会广泛的支持下进行运作。我想说明的是,尽管“社会责任”具有歧义性和易变性,现代远程教育机构的社会责任仍然是可以构建的,惟有如此,方可为方兴未艾的现代远程教育事业的发展寻找新的视角和出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