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的社会责任提出与发展

大学的社会责任提出与发展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早系统阐述大学的社会责任的是美国学者德里克·博克,他在著名的《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指出,大学作为一种独特的、具有自身合理规定性的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自有其特定的理由。博克对大学社会责任的论述在世界高等教育界具有深远的影响,并被人们广为引证。还有学者对美国、日本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学术自由理念进行研究评述。

大学的社会责任提出与发展

最早系统阐述大学社会责任的是美国学者德里克·博克(Derek Bok),他在著名的《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指出,大学作为一种独特的、具有自身合理规定性的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自有其特定的理由。首先,大学几乎垄断了某些类型的有价值的资源;其次,大学在教育和研究方面的专长和能力是其他社会机构所不能替代的;再次,大学接受了政府的巨额资助,这些资助的钱来自纳税人,因此,大学有责任回报社会,帮助社会解决问题。任何有关人士(传统主义者、多元化大学的热情支持者、激进改革者等)都认为大学应该服务于社会,他们分歧的只是在于估计大学所能承受的负担和所能做出最重要贡献的方式。博克对大学社会责任的论述在世界高等教育界具有深远的影响,并被人们广为引证。

国内对大学社会责任的研究,虽未见到有比较系统的专著,但一些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的论述仍然可以看出他们对这一方面也有关注。中山大学黄达人先生在2003年以《服务社会——大学无法回避的社会责任》为题,提出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是大学社会服务功能的一个方面,是大学义不容辞的任务。也有学者从大学学者的使命和学术责任(王恩华,2005)、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原则和实践(蒋国勇、应小丽,2004)等角度探讨大学的社会责任问题。还有学者对美国、日本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学术自由理念进行研究评述。上述研究无疑丰富了大学社会责任的内涵,但似乎没能给出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认识,一些内容没有进一步揭示出来,社会责任的内涵还没有给予其合理的界定,特别是现代远程教育机构应当承担哪些具体的社会责任,似乎较少有人论及。(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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