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教育政府规制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以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以下简称《教育法》)和《高教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远程教育法》(以下简称《远程教育法》)为母法,以远程教育规制行政法规为骨干,以远程教育规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为主体。
远程教育政府规制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政府规制的目标;政府规制机构的法律地位;政府规制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规制法规的修改、调整和规制政策制定的基本程序;政府规制的基本内容,包括远程教育基本制度(教育类型、形式、方式和手段、层次、学生入学资格、毕业发证等)、新学校进入条件、远程教育学校(机构)许可的内容、远程教育学校的责权利、投入体制(渠道)、定价原则、服务质量、竞争学校间的关系等重要政策问题。其中有关远程教育政府规制的目标、政府规制机构的法律地位、政府规制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规制法规的修改调整和规制政策制定的基本程序、政府规制的基本内容、政府对远程教育发展的职责、投入体制(渠道)、管理体制等远程教育规制相关重要事项和内容应上升到法律的层面。(www.daowen.com)
远程教育规制法律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是立法,需要尽快制定《远程教育法》,作为远程教育规制的母法。同时还需要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修订和废止以及制定新的法规和规章。在立法过程中要注意在确立远程教育规制基本原则和目标的前提下,处理好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的关系,做到整个法律体系内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的衔接和相互一致、相互协调又相互补充和相互配合,避免矛盾和冲突。关于立法的方式,可以采取以《远程教育法》的形式颁布,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修改《教育法》和《高教法》,增加远程教育规制的相关条款。在总的法律的指导下,各相关具体的规制政策制度,如进入规制、联网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定价原则、服务质量、竞争学校间的关系等,可以考虑以法规或规章的形式予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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