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信息规制政策体系与终身教育实践

信息规制政策体系与终身教育实践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远程教育信息规制的主要依据之一。在此基础上,远程教育信息规制政策体系还应该包括如下五项基本制度:1.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广告主体规制制度广告活动主体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组成,三类广告活动主体必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信息规制政策体系与终身教育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是远程教育信息规制的主要依据之一。《广告法》对广告活动的主体、广告内容以及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广告法》,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法对广告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远程教育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等相关广告活动属于广告活动的范畴,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

在此基础上,远程教育信息规制政策体系还应该包括如下五项基本制度:

1.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广告主体规制制度

广告活动主体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组成,三类广告活动主体必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此外,对于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广告活动而言,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广告活动广告主只能是远程教育学校和公共服务体系,其他机构(含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发布广告。

2.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内容

规制制度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活动必须遵守《广告法》的规定,相关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此外,可以考虑借用经济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的做法,统一制定规范的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格式,明确招生简章的基本内容(如学历层次、专业设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收费标准,以及具体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称等),以保证远程教育学校相关信息准确、全面。

3.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广告审核制度(www.daowen.com)

为了尽可能消除虚假广告,使广告成为真实地传递产品质量信息的有效方式,保护处于信息劣势的学习者的权益,有必要建立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广告的审核制度,相关招生广告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发布。

4.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学校和学习中心的信息公布制度

为了帮助消费者甄别信息,了解具备开展远程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政府应建立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学校和学习中心的信息公布制度,通过一定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学校和学习中心的信息,让学习者了解真实信息,帮助学习者进行甄别。

5.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学习者学历承诺制度

由于可能存在学习者为了取得远程高等教育的入学资格而隐瞒其真实的入学资格(如提供假学历证明等)的败德行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考虑在招生环节建立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学习者学历承诺制度,学习者对自己提交的学历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诺如有不实或不符情况,由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本文发表于《中国远程教育》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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