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终身教育政策体系及实践探索

终身教育政策体系及实践探索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价格规制,促使竞争性学校与已有办学体系或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合作,使竞争性学校具有同等使用办学体系的权利。因此,需要政府实行价格规制,以促进社会分配效率。

终身教育政策体系及实践探索

远程教育价格规制的基本政策体系可以考虑由远程学历教育的价格规制、办学网络体系或公共服务体系输出服务的价格规制制度、提供以信息传输网络体系为载体服务的价格规制制度、服务质量的激励和经济制裁制度以及价格调整周期制度五项基本制度组成。

1.远程学历教育的价格规制制度

远程教育学历教育价格属于消费者最终教育服务的价格,应进行价格规制,可以考虑制定最高限价。其最高限价应该综合考虑本校成本、其他区域的平均成本、学校的生产效率、服务质量等因素,以实现促进社会分配效率、刺激学校生产率、维护发展潜力的价格规制三维政策目标。在价格规制政策中,应该有效运用区域比较竞争规制方式,通过比较不同地区远程教育办学体系的经营绩效,以经营效率较高的经营成本为基准,并考虑到各地位的经营环境差异,在此基础上制定规制价格,促使各地区远程教育办学体系为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而开展间接竞争,促使各地区性办学体系开展间接竞争,还可以为学校确定一个合理的生产效率增长率,以刺激学校为了取得较多的利润而自觉提高效率,努力降低成本。

2.远程教育公共服务的价格规制制度

新的竞争性学校进入远程教育行业,不需要建立自己的办学网络体系,但需要借助于行业内已有办学网络体系或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建立庞大办学网络体系的学校(机构)有可能通过拒绝与其他竞争性学校联网而排斥竞争者。另外,已有办学网络体系有可能通过制定尽可能高的联网价格而使竞争者望而却步,从而阻止市场力量的形成。因此,办学网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价格应该纳入政府规制的范围。通过价格规制,促使竞争性学校与已有办学体系或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合作,使竞争性学校具有同等使用办学体系的权利。

3.信息传输服务的价格规制制度(www.daowen.com)

远程教育的信息传输有赖于信息传输网络体系,远程教育信息传输服务业务属于自然垄断业务,通常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垄断经营。由于这些企业拥有市场垄断地位,如果不存在外部约束机制,这些企业就会成为价格的制定者,为了获取垄断利润而制定垄断价格,把一部分消费者剩余转化为生产者剩余,从而扭曲分配效率。因此,需要政府实行价格规制,以促进社会分配效率。

4.服务质量的激励和经济制裁制度

价格规制政策应该有利于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为了促进相关学校或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政府规制者可以在价格规制政策中考虑服务质量问题,在价格规制模型中考虑服务质量参数,把远程教育的最高限价与质量水平挂钩,以促使学校在成本上限控制的情况下,保证教育质量,为学习者提供较好的学习服务;同时,制定对低质量的服务实现经济制裁的政策等。

5.价格调整周期制度

规制政策应与远程教育行业的技术经济特性相协调,具有动态性。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远程教育中的应用,远程教育行业的生产效率会不断提高,成本水平会相应下降,也要求政府对规制价格进行周期性调整。因此,应该建立价格调整周期制度,确定规制价格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规制价格不变,使得学校具有利用政府规制滞后效应而努力提高效率的刺激;而在有效期后,应根据情况对规制价格进行调整,使学习者能够享受到因学校效率提高而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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