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滩水电工程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是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的骨干项目之一。龙滩水电工程坝址位于珠江水系红水河干流广西天峨县境内,施工区占地面积1.34万亩,涉及2个乡镇、6个村、31个村民小组,共需搬迁移民420人,拆迁房屋总面积1.76万m2,2000年国家审定的补偿投资为8357.19万元。水库正常蓄水位375m时,淹没涉及黔、桂两省(区)的10个县(贵州省的罗甸、望谟、册亨、贞丰、镇宁5个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天峨、南丹、乐业、田林、隆林5个县);淹没土地面积56.5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为8.42万亩(贵州4.83万亩、广西3.59万亩),林地为21.87万亩(贵州6.6万亩、广西15.27万亩);需搬迁移民7.82万人,其中贵州4.58万人占58.5%、广西3.24万人占41.5%;淹没12个乡集镇及公路等专业项目一批。依据1991年国务院第74号令公布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家经贸委2000年6月审定整个库区的水库移民补偿投资为46.16亿元(含税费5.47亿元),其中广西部分21.49亿元,贵州部分24.67亿元。2006年2月,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移民政策并妥善解决龙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有关问题的指示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6]172号)的要求,对龙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静态投资概算为95.98亿元(含税费5.82亿元),其中广西部分为46.58亿元,贵州部分为49.40亿元。根据调整后的静态投资概算,龙滩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在北京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分别与贵州、广西两省区政府重新签订了《龙滩水电站贵州库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和《龙滩水电站广西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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