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荀子学说研究:王制与社会经济的影响

荀子学说研究:王制与社会经济的影响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制就是荀子的政治论。社会经济的组织,已确定了财产私有制度。孟子看见这种情形,认为对于国计民生大有妨碍,所以主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均分田产。现在分条叙述于后:一、政治的目的荀子对于政治的目的,认为直接是制欲与分欲,而由制欲与分欲的设施,成形改善人民行为的间接目的。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荀子学说研究:王制与社会经济的影响

王制就是荀子政治论。什么是政治?答复这句话,人人不同,因为各人对于政治所定的目的不同。但是目的所以会不同,这确不是主观所致,实在是客观的社会环境与社会进化所使然的。所以哲学玄学等,还可稍微离开实际的社会环境,而政治学说,就全不能离开社会环境,尤其是在中国古代的社会。因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说,就是全部的社会学说,政治学所讨论的对象,是整个的社会问题。不像现代的政治学所讨论的,是一部分的社会问题。所以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说,更不能超越社会,空口白话。因此荀子的政治学说,就和孔子有许多不相同的地方。所以孔子在《论语》上所讨论的政治,并没有什么具体的主张。到了荀子因社会环境复杂的关系,便不能有不具体的倾向了。

既谈到这层我们就不能不来先说荀子时代的社会,和孔子时代的社会不同的一点,然后才参照荀子时代的社会情形去讨论荀子的政治学。

荀子时代的社会,和孔子时代的社会,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社会经济组织不同。孔子时代的社会,社会进化还很幼稚,社会组织还很简单,所以孔子的政治思想,是一种教育思想化的政治思想。严格地说,他实在如同老子一般,主张不要政治的。因为他自己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孔子为什么也要主张不用政呢?因为当时的社会组织比较简单,事实上用不着以政道之,只须以教化之就够了,所以用不着一种很复杂的政治学说,讨论如何治理人民与国家,只要想出法子,使当时的人民得到一种安稳的生活,同时行为上有一种很合理的举动就够了。所以孔子只注重以德与礼教民,而不用刑与政治民。所谓社会组织很简单,就是经济组织不完备。因为孔子的时代,虽然是到了农业时代了,然而还是初期的农业社会,虽然人民渐渐可以占有私产,然而大部分的财政,还是集中在政府里的,所谓“仓廪实,府库充”。所以那个时候还没有脱离原始共产的痕迹,因此当时的人民生活,用不着向物质方面去追求,只要向精神方面求安慰就足够了。所以争夺的事少,而保护私有财产的政治用不着。故孔子的政治学说,只是讲如何感化人民的行为,而丝毫不及其他如分欲等问题。到了荀子的手上,他却认为政治目的,是在制欲与分欲,从经济上表明二者目的的不同。

荀子为什么要有制欲与分欲的主张呢?因为荀子时代是农业时代比较发展的一个时期。社会经济的组织,已确定了财产私有制度。自私自利的人民,过去是为公的,现在却专为营私了。一举一动,专在肥私利己这方面用功。所以荀子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性恶篇》)

因为这层关系,所以荀子不得不把政治的目的,定为制欲与分欲,以期免去争夺之乱;把孔子所定的政治是感化人民行为的直接目的,列为间接目的。

上面所说的话,是一种理论,我们应当用事实来证明;但我们用不着向历史去找事实,只要去读一读《孟子》七篇,就可以找出事实来证明。因为从孟子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孟子时代的社会组织和孔子的不同。在孔子时代,虽然周室将灭,但制度文物,仍是多沿周初的旧制。周初的社会组织,是没有脱离原始共产痕迹的。孟子说: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所谓“周人百亩而彻”,就是周时一夫授田百亩,耕则通力合作,收则计亩均分,纳税则仅什分中取一分。故当时的人民,个个有恒产,同时纳税又轻,所以与原始共产社会的经济组织,耕者有其田的情形相等。但到孟子以后,这种制度就被打破了,社会经济组织,由均分的共有,变为独占的私有,人民所据有的田产,有些人很多,有些人很少。昔日所划定的经界到如今已完全毁灭了。孟子看见这种情形,认为对于国计民生大有妨碍,所以主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均分田产。要均分田产,自然要重新划过田界。因为原井田的田界已经毁灭了。所以孟子说:

欲行仁政,必自经界始。

荀子的时代,较孟子的时代离孔子的时代自然更远,那么用推论法去推论,也知道荀子时代的社会经济组织已毫无原始的共产制的遗迹,只有独占的私有的新制度,就是所谓兼并制度。因此人民富贫不等,贫者求富,富者求更富,于是乃有欲恶同物的情形,而荀子不得不主张制欲与分欲。所以从这点来说,实在可以证明荀子的制欲与分欲的主张的背景,就是当时的社会的经济组织。

说到这儿,有一句话要申明了:荀子思想,虽然是以当时社会经济组织做背景的,似乎有唯物史观思想的色彩,然而我们并不能就说他是一个唯物史观的哲学家;更不能因为他的政治目的是制欲与分欲,是以社会经济组织做背景的,就误会荀子的政治学说,是站在唯物史观立场发出的。因为荀子这种制欲与分欲的思想的发生,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组织,给他一种正面的暗示,而不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组织给他一种反面的启示,使荀子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发出分产的议论。所以我们只能说荀子这种心想,是社会进化必然的产物,而不能说是荀子故意创立的学说。况且荀子所主张政治的目的,虽是制欲与分欲,但对于政治设施的方法,还是与孔子相同的,就是孔子所用的是感化方法,荀子也用的是感化方法,不过荀子带有严肃的倾向,所以同时注重法与刑,比孔子专注重德与礼稍激进些。现在分条叙述于后:

一、政治的目的

荀子对于政治的目的,认为直接是制欲与分欲,而由制欲与分欲的设施,成形改善人民行为的间接目的。所谓制欲,是用政治的力量,来调节我们向外冲动的欲;所谓分欲,是将我们所欲的对象物,用礼来分配,使我们知道如何取舍。《富国篇》说:

无君以制臣,无上以制下,天下害生纵欲,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

《礼论篇》说: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二、分说

荀子既把政治目的定为是制欲与分欲,于是他就创立一种分说。《荣辱篇》说:

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执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

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故美之者,是美天下之本也;安之者,是安天下之本也;贵之者,是贵天下之本也。古者先王分割而等异之也,故使或美或恶,或厚或薄,或佚或乐,或劬或劳,非特以为淫泰夸丽之声,将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顺也。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贵贱而已,不求其观;为之钟鼓、管磬,琴瑟、竽笙,使足以辨吉凶,合欢定和而已,不求其余;为之宫室台榭,使足以避燥湿,养德辨轻重而已,不求其外。《诗》曰:“雕琢其章,金玉其相。亹亹我王,纲纪四方。”此之谓也。(《富国篇》)

荀子的分说,有三种意义,这三种意义,就是前面所说的分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三点。

(一)分贵贱之等:荀子说:

分均则不偏,执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执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王制篇》)

(二)分长幼之差:荀子说:

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夫妇不得不欢。少者以长,老者以养。(《大略篇》)

礼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大略篇》)

(三)分知愚能不能之分:荀子说:

故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强胁弱也,知惧愚也,民下违上,少陵长,不以德为政,如是,则老弱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之祸矣。事业所恶也,功利所好也,职业无分,如是,则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男女之合,夫妇之分,婚姻娉内送逆无礼。如是,则人有失合之忧,而有争色之祸矣。故知者为之分。(《富国篇》)

上段是荀子发挥他知、愚、能、不能分工做事的说话。看他的词句虽是要把知、愚、能、不能分工做事;但探他的意思,实在是重四者分工合作的。所以他说夫妇各有分职。夫妇分职就是夫治外,妇掌内,用分工合作的方式,治理一切家庭的事。但杨倞把分字解作人各有偶,实在欠解。况且荀子在《富国篇》里又有分工合作的话。

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掩地表亩,刺殖谷,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守时力民,进事长功,和齐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高者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孰,是天下之事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喂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

三、感化说

荀子在政治上第一种主张与孔子相同的,就是感化说。不过孔子主张用德礼的纯粹感化,荀子却杂以刑治。所以荀子的感化说是带有一种严肃性的。荀子说:

故曰: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百姓之力,待之而后功;百姓之群,待之而后和;百姓之财,待之而后聚;百姓之执,待之而后安;百姓之寿,待之而后长。(《富国篇》)

凡奸人之所以起者,以上之不贵义,不敬义也。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今上不贵义,不敬义,如是,则下之人百姓皆有弃义之志,而有趋奸之心矣,此奸人之所以起也。且上者,下之师也,夫下之和上,譬之犹响之应声,影之像形也。故为人上者不可不顺也。(《强国篇》)

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执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执诈除阸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大寇则至,使之持危城则必畔,遇敌处战则必北,劳苦烦辱则必犇,霍焉离耳,下反制其上。故赏庆、刑罚、执诈之为道者,佣徒粥卖之道也,不足以合大众,美国家。故古之人羞而不道也。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之,如保赤子。政令以定,风俗以一,有离俗不顺其上,则百姓莫不敦恶,莫不毒孽,若祓不祥,然后刑于是起矣。是大刑之所加也。(《议兵篇》)

四、人治说

“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见《中庸》)是儒家重人治而不重法的话。这种主张,到荀子更鲜明异常。荀子这种主张,虽是承继儒家遗产而来的,然而也因为他有了轻天重人的观念。所以凡他一言一说,都有一种重人的精神。荀子说:

国家失政则士民去之。无士则人不安居,无人则土不守,无道法则人不至,无君子则道不举。故土之与人也,道之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得之则治,失之则乱;得之则安,失之则危;得之则存,失之则亡。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致仕篇》)

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君道篇》)

五、礼义治国

孔子既唱感化说,又因时代的关系,所以不主张用刑与政去治理人民,而主张以德与礼感化人民。因为感化的目的,在引导人民行为的动机向善,而刑罚的目的,在惩罚人民实现行为的恶处。前者是从未然着手的,后者是从已然着手的。所以前者用德礼,后者用刑政,因为德礼是化人民犯法于未然的,而刑政是治人民犯法于已然的。所以孔子说: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荀子既效法孔子主张感化,当然也要效法孔子注重德与礼,而轻视刑与政了。不过荀子虽轻视刑,却不像孔子那么完全非刑。荀子还是主张在德礼感化不足以后,要用刑去补救的。所以他在孔子所说的德礼二字中间,把德字换作义字、不说德礼,而说礼义。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德是行道得之于心的意思,是一种直觉的或感情的行为。义是行而宜之的意思,是一种理性的行为,思想进展的倾向,是由直觉而理智的。荀子一方面受思想进展的倾向所使,一方面为应付实际环境起见,所以要主张用义。这样一来,孔子的感化说和荀子的感化说,就有些不同。孔子因为主用礼,成为一种纯粹感化主义。荀子因为主用礼义,就成为一种相对的感化主义。现在引荀子的话,证明他的礼义治国的主张:

彼国者亦有砥厉,礼义节奏是也。(《强国篇》)(这是礼义并说的话)

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王霸篇》)

国家无礼则不宁。(《修身篇》)(以上单说礼)

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三者,明主之所谨择也,仁人之所务白也。挈国以呼礼义而无以害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然扶持心、国,且若是其固也。之所与为之者之人,则举义士也;之所以为布陈于国家刑法者,则举义法也;主之所极然帅群臣而首乡之者,则举义志也。如是,则下仰上以义矣,是綦定也。綦定而国定,国定而天下定。仲尼无置锥之地,诚义乎志意,加义乎身行,箸之言语,济之日,不隐乎天下,名垂乎后世。今亦以天下之显诸侯诚义乎志意,加义乎法则度量,著之以政事,案申重之以贵贱杀生,使袭然终始犹一也。如是,则夫名声之部发于天地之间也,岂不如日月雷霆然矣哉!故曰:以国齐义,一日而白,汤、武是也。汤以亳,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从服,无它故焉,以济义矣。是所谓义立而王也。德虽未至也,义虽未济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王霸篇》)(以上单说义)

六、为政者先正其身

荀子既主感化又主人治,又主礼义,那么他必定和孔子一般,主张为政者应当先正其身的。因为既主感化,治民就不在用赏罚的律令,而在拿执政者自己的完全人格,做人民行为的模范。一方面可以使人民得以瞻仰威仪,一方面也可以使人民有所效法,但要做到这一层,为政者不得不对自身先行加一番修养的功夫,使自己的人格美满,这就是先正其身的意义。况且他所主张人治是主张完全人格的人治天下,所以他引《传》说:“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既主张人格完全的人治天下,那么,为政者应先正其身,更是一件要紧的事。至于以礼义治国,那么为政者更应当先正其身,因为礼义非法令可比,法令是有明文的,谁都可以拿它治天下。礼义是抽象的,全在执行的人用一种理性审察而行,方能发生效力。但是谁能用那理性审察而行呢?自然是完全人格的人方才可以。有这三个原因,所以荀子也和孔子一般,主张为政者先正其身。荀子说:

故君子务修其内而让之于外,务积德于身而处之以遵道,如是,则贵名起如日月,天下应之如雷霆。(《儒效篇》)

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王制篇》)

七、尚贤使能

尚贤使能,本是荀子三节说中的一节,三节说,将在后面叙述,这里本可不说的,但是尚贤使能的观念,在荀子政治思想中,实在占了一个重要的地位,所以特地拿出来讨论。尚贤使能,本是孔子的主张,论语有“举贤才”的话。所谓才就是能的意思。孔子主张举贤才的目的,因为惟贤者和能者,方能自己先正其身,执德以教化人民。荀子既和孔子一般,主张为政者先正其身,自然也要主张尚贤使能。所以他说:

请问为政:曰贤不能待次而举。

选贤良,举笃敬。(以上均《王制篇》)

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贤,而在乎诚必用贤。(《致仕篇》)

请成相,世之殃,愚暗愚暗墮贤良。人主无贤,如瞽无相何伥伥!(《成相篇》)

尧让贤,以为民,氾利兼爱德施均。辨治上下,贵贱有等明君臣。尧授能,舜遇时,尚贤推德天下治。(同上)

八、三节说

荀子曾唱三节说以治国平天下。所谓三节就是“平政爱民”“隆礼敬士”“尚贤使能”。《王制篇》说:

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是君人者之大节也。三节者当,则其余莫不当矣;三节者不当,则其余虽曲当,犹将无益也。

九、五论

荀子除了提倡三节说以外,还创立了五论,说明治国平天下的法术。五论载在《成相篇》里,现在引述于后:

(一)“臣下职,莫游食,务本节用财无极。事业听上,莫得相使一民力。守其职,足衣食,厚薄有等明爵服。利往卬上,莫得擅与孰私得?”

(二)“君法明,论有常,表仪既设民知方。进退有律,莫得贵贱孰私王?君法仪,禁不为;莫不说教名不移。修之者荣,离之者辱孰它师?”

(三)“刑称陈,守其银,下不得用轻私门。罪祸有律,莫得轻重威不分。请牧祺,明有基,主好论议必善谋。五听修领,莫不理绩主执持。听之经,明其请,参伍明谨施赏刑。显者必得,隐者复显民反诚。”

(四)“言有节,稽其实,信、诞以分赏罚必。下不欺上,皆以情言明若日。”

(五)“上通利,隐远至,观法不法见不视。耳目既显,吏敬法令莫敢恣。”

以上的话词意都很明白,用不着再加以申述。

十、重法

荀子书中所说的法字的意义,和法家所说的法字的含义不同。法家所说的法字的意义范围很小,仅指法令一端说,荀子所说的法字的意义,范围很大,凡一切规矩方圆的范畴,和过去现在的实例,都可以叫作法,所以这个法字的意义与礼字的意义相差不远。荀子重法,就是要我们无论治国行事,都要拿过去现在的实例和规矩方圆的制度为标准,不可漫无头绪,乱干一顿。荀子为什么重法呢?因为他是一个笃实的学者,事事主张经验与实证的。凡是合乎经验和可以实证的事,荀子方才肯去做的。如果是空洞而玄虚的事,他是不干的。法是过去现在的实例,和规矩方圆的范畴,自然是合乎经验和可以实证的。所以荀子的用法,是拿法来做我们做事的标准的,不是拿法来惩治人民的罪恶的,我们并不能因为荀子重法,就说他和法家一般,也是主张重刑法的。虽然在事实上,荀子和孔子不同,除了拿礼仪化民以外,也还主张用刑补救礼仪的不足;然而刑是刑,法是法,荀子的主用刑,下面另有一节叙述。我们在此不可以将刑和法混为一谈。《修身篇》说:

人无法,则伥伥然;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

故非礼,是无法也;非师,是无师也。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声辨声也。舍乱安无为也。故学也者,礼法也。夫师,以身为正仪而贵自安也。

“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这明明是说如不用范畴实例,为做事的标准,那么做起来就等于“以盲辨色,以聋辨声,”只有错误,怎能得出真理呢?所以《儒效篇》又说:

故人无师无法而知则必为盗,勇则必为贼,云能则必为乱,察则必为怪,辩则必为诞。人有师法而知则速通,勇则速威,云能则速成,察则速尽,辩则速论。故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人无师法则隆性矣,有师法则隆积矣。

所谓隆积,也是注意过去的经验的意思,经验是和法则相等的东西。所以他又在《荣辱篇》说:

有其法者,以法行;无其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

这是说有了范畴与实例,我们就依照范畴与实例做去;如果没有范畴与实例,我们就可以在经验当中,先求一贯的条理,然后拿这一贯的条理,做行事的标准。

十一、用刑

荀子书中的法字,虽不是指刑法说的,然而荀子确是主张用刑罚,裁制人民的行为,补救礼义感化的不足的。不过刑在荀子学说中,不占重要的位置,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他所说的刑,在他的学说中,所占的位置小,就放弃不叙述。因为这是思想的痕迹,有了荀子的主用刑,才可以知道孔子不主用刑,法家主重用刑是思想向前进展的一种必然的趋势。荀子既认为刑是一种补救礼义不足的工具,自然要先教而后行,就是先施之以礼义的教化,如有不受教化的,然后再加以刑罚,所以他说:

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富国篇》)

有不由令者,然后诛之以刑。(《议兵篇》)

邪民不从,然后俟之以刑。(《宥坐篇》)

荀子既主张用刑,补救礼义的不足,凡不受教化的,都应当施以刑罚,那么,他当然反对那不受教化的人,不加以刑罚的。所以他说:

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富国篇》)(www.daowen.com)

但他又反对滥用刑。《致仕篇》说:

赏不欲僭,刑不欲滥,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与其害善,不若利淫。

荀子既主张用刑,那么所用的刑是什么刑呢?是肉刑。荀子是主张用肉刑,而反用象刑的。他在《正论篇》里说:

世俗之为说者曰:“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婴;共,艾毕;菲,对屦;杀,赭衣而不纯。治古如是。”是不然。以为治耶?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其未也。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夫征暴除悍,治之盛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由来者也。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

十二、法后王

荀子虽然主张法治,根据规矩方圆的范畴,和过去现在的实例做事,但他认为这种范畴与实例,是带有时间与空间性的。所以凡离古太远的范畴与实例,我们不能够效法。因此他就主张法后王,而不法先王。现在分条叙述他法后王的意义。

(一)法后王的理由。

因为荀子是主张归纳的推理的,所以他认为大凡求知识都要以近知远,以有知无,以经验知未经验。法后王,就是应用他的以近知远的原理,求知先王之道。为什么要从后王,去求知先王之道呢?因为先王的时代,离现在太远,因此先王之道,也因久远无从稽考。后王之世,离现在较近,后王的道,也因近而可以稽考,再由后王的道,去推论先王的道,自然更容易了。所以荀子主张法后王,《非相篇》说:

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故曰:文久而息,节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礼而褫。故曰:欲观圣王之跡,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故曰: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所贵君子。故曰: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此之谓也。

但是为什么由近就可以知远,由一就可以知万,由微就可以知明呢?这是因为凡经验的事物,其中都有一贯的条理,虽时间空间不同,然而都是一样的。所以能在经验的事物当中,求出一贯的条理,然后根据这一贯条理去推论,任何事情都可以知道的。所以孔子说: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荀子骂那主张古今异理的人为妄人,说:

夫妄人曰:“古今异情,其以治乱者异道。”而众人惑焉……(同上)

(二)法后王的目的。

后来的人,都有一种误会,就是以为荀子法后王,是主张用后王的道为治国平天下的标准,而排斥先王的道。这是太没有见识了。要知道荀子主张法后王,不但不是排斥先王的道,实在是借后王的道,以探求先王的道的。为什么要探求先王的道呢?因为先王的道,实在是一种王道,用来治国平天下,国家天下没有不治的。不过先王时代离荀子时代太远,一切政令制度,都早已无形地湮没了,欲法而无从法,因此荀子不得已乃主张法后王,从后王的道当中去探求先王的道,等到探得先王的道以后,就用先王的道,去治国平天下。所以荀子在书中常常说道尧、舜、禹、汤等人。《非相篇》说:

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善政也,久故也。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久故也。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愚者闻其略而不知其详,闻其详而不知其大也,是以文久而灭,节族久而绝。

这是说先王的道,因时间远久必定湮没。

上古难知,其模式则在后代之圣王,后代之圣王,彼固可知其上古者也。

文王之道,如伏羲,由之者治,不由者乱,何疑为?

这是说从法后王就可以知道先王的道。

(三)后王是什么王。

杨倞注荀子认为后王就是当时的王。这无乃把后王两个字看得太呆板了。我们从他法后王的目的去推论,知道荀子所法的后王,不是荀子当代的王,而是在先王以后的能用先王的道治国平天下的人。这样的人,到底是谁呢?当然是周朝初始的那几位君王。因为周朝初始的那几位君王,实在是圣人君子,他们的政令制度,与先王的道,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并且他们这些人,实在不是荀子那个时代的君王所能及的。荀子要取法的是他们,而不是当时的君王。所以他说:

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

况且荀子在《正名篇》里又说过:

今圣王没。

这更可以证明他所法的后王,不是当时的王了。因为当时的王,决不是圣王,而他所要法的,却是圣王。所以他说:

上古难知,其模式则在后代之圣王,后代之圣王,彼固可知其上古者也。

我们何以见得当时的王,不是圣王呢?因为太史公《荀卿列传》说过:

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

荀子当时的政治,既是浊世的政治,当时的君王,又是乱君,这自然够不上说是圣王。既不是圣王而是乱君,这自然不能使荀子倾心醉倒地效法他。

十三、非争夺的战争

荀子既提倡感化政治,那么对于非战,自然是一种必然的主张;但他又主张用刑补救礼义的不足,这样说起来,岂不是他又主张战争了吗?所以我们并不能说荀子是绝对地主张非战的,也不能说他是绝对地主张战争的。只可说他因为主张感化说,所以反对争夺的战争,因为争夺的战争是违背感化的原则的;因为主张用刑补救礼义的不足,所以又主张除暴乱的战争,因为除暴乱的战争,就是执行刑罚,补救礼义不足的。所以他说:

力术止,义术行。(《强国篇》)

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议兵篇》)

王夺之人,霸夺之与,强夺之地。夺之人者臣诸侯,夺之与者友诸侯,夺之地者敌诸侯。臣诸侯者王。友诸侯者覇,敌诸侯者危。用强者,人之城守,人之出战,而我以力胜之也,则伤人之民必甚矣。伤人之民甚,则人之民恶我必甚矣;人之民恶我甚,则日欲与我斗。人之城守,人之出战,而我以力胜之,则伤吾民必甚矣。伤吾民甚,则吾民之恶我必甚矣;吾民之恶我甚,则日不欲为我斗。人之民日欲与我斗,吾民日不欲为我斗,是强者之所以反弱也。地来而民去,累多而功少,虽守者益,所以守者损,是以大者之所以反削也。诸侯莫不怀交接怨而不忘其敌,伺强大之间,承强大之敝,此强大之殆时也。知强大者不务强也。(《王制篇》)

十四、节用裕民

孔子谈政治,只说了一句节用,并没有说什么裕民。但是自孔子而后孟子荀子等人,一谈到政治问题,就少不了谈经济问题,一谈到经济问题,就在孔子的节用上,加上裕民一个主张。所以孔子只说:“敬事而信,节用而爱民。”孟荀等人除说“节用而爱民”的话以外,还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这是孟荀的政治思想,渐渐趋向功利主义的路途上去了。

但是我们要问:为什么孟荀等人,要在孔子的节用上,加上裕民的一点呢?根据本篇前面的话,当然是时代的社会经济组织不同的缘故。孔子时代的社会经济组织,我早已说过了,还是刚蜕化的原始共产社会的经济组织,至于孟子,尤其是荀子的时代的社会经济组织,那就不同了,财产私有制度已经确定了。所以孟荀等人,天天高唱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恢复原始共产社会的社会经济组织。但时代到了这个时候,再也恢复不起来了,因此,他们为救急起见,不得不另外想出裕民的一种办法,暂为补救,使人民经济不会受贫富不均的祸患。所以荀子在《富国篇》说:

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夫君子奚患乎无余?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义圣良之名,而且有富厚丘山之积矣。此无它故焉,生于节用裕民也。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上虽好取侵夺,犹将寡获也,而或以无礼节用之,则必有贪利纠譑之名,而且有空虚穷乏之实矣。此无它故焉,不知节用裕民也。《康诰》曰:“弘覆乎天,若德裕乃身。”此之谓也。

现在来叙述荀子主张节用和裕民的方法:

(一)节用:所谓节用是要为上者节用,不是要人民节用,这点我们是要预先明了的。荀子主张节用的方法:

1.主张减少不生产而只能消费的人。他说:

士大夫众,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富国篇》)

2.要节俭。他说:

节用以礼。(同上)

所谓节用以礼,就是要节俭的意思。孔子曾经说过:“礼,与其奢也,宁俭。”

3.要长虑顾后。这就是要励行储蓄的意思。他说:

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车马,又欲夫余财积蓄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今人之生也,方知蓄鸡狗猪彘,又蓄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余刀布,有囷窌,然而衣不敢有丝帛;约者有筐箧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车马。是何也?非不欲也,几不长虑顾后而恐无以继之故也。于是又节用御欲,收敛蓄藏以继之也,是于己长虑顾后,几不甚善矣哉!(《荣辱篇》)

(二)裕民:裕民的方法:

1.节用,节用是说为上者要节用,这话已经在前面说过。如果上能节用,自然可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因为上面的用费,都是由于人民所供给的。上能节用,人民就可减轻负担,人民负担轻,财富自然可以充裕了。

2.废除苛捐杂税。《富国篇》说:

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

今之世而不然: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苛关市之征以难其事。

3.取用以时。《王制篇》:

故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政令时则百姓一,贤良服。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圣王之用也,上察于天,下错于地,塞备天地之间,加施万物之上……

4.修农教。

相高下,视肥,序五种,省农功,谨蓄藏,以时顺修,使农夫朴力而寡能,治田之事也。(同上)

5.开富源。

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同上)

6.使民有积畜。

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故田野荒而仓廩实,百姓虚而府库满,夫是之谓国蹷。(《富国篇》)

十五、论君臣

荀子的政治思想,除前所述的诸点以外,还有论君论臣等理论,很可以引起我们研究的兴趣的,现在一一叙述于后。

(一)论君

荀子有《君道》一篇,长数千言,在这篇文章里面我们知道荀子论君是拿一种民权思想做立场的。所以他不把君统于天之下,如《春秋》所记“以天统君者”;而把君统于人民之下,如孟子所说“民为贵,君为轻”,思想相同。但是我们要问,为什么荀子就有这种思想呢?这是因为他存有一种轻天重人的观念,关于这点,已在天论节叙述过,无容再说。

荀子把君比作一种流泉的源,和盛水的盘盂,而把人民比作泉与水。泉与水,视源与盘盂而定其清浊方圆,人民视君的教化而定其善恶。《君道篇》说:

君者,民之原也,原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

“君者,仪也,仪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槃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君的责任是在执礼义以教化人民的。如果君能执礼义以教化人民,那么人民的行为必善,而君可算尽了他的职责。如果不能执礼义以教化人民,那么人民的行为必恶,这样为君的算是没有尽了他的职责。在这种言辞里,我们知道荀子不是崇拜君主的地位,而是加重君主的责任的。所以荀子接着又说:

道者何也?曰:君道也。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能群也者何也?曰:善生养人者也,善班治人者也,善显设人者也,善藩饰人者也。善生养人者,人亲之;善班治人者,人安之;善显设人者,人乐之;善藩饰人者,人荣之。四统者俱而天下归之,夫是之谓能群。不能生养人者,人不亲也;不能班治人者,人不安也;不能显设人者,人不乐也;不能藩饰人者,人不荣也。四统者亡而天下去之。

所谓“天下去之”,是说君不能尽他的四统的职责,天下的人民,可以把这个失职的君主驱逐了去,另外选不会失职的人来做君。这可见荀子是把君当作人民的公仆,完全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的。也可以证明前面所说的荀子是拿民权思想做立场论君的话不错,除了这两节以外,还有《王制篇》里一段话,也可以证明荀子论君是以民权思想为立场的。

《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

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而君等于舟,民等于水,那么民也可以载君,也可以覆君了。所谓载就是选他做君的意思,所谓覆就是君不能尽职,罢免他的君权的意思。所以载覆二字的意义,和今日选举罢免的意义相同。这完全是一种民权思想。

荀子既和孟子一般,轻君重民,那么对于君的个人,自然看不起,所看得起的,是君道。所谓君道,就是一种凡为君的人,应当要用来治理天下的方法。一个国家的兴亡,要看他的君主能否应用他必需的方法去治国,如果不能应用那必需的方法去治国,这就是道亡了。君道亡了,虽然有一个君在上,国家也定要败亡的。所以他说:

道者,何也?曰:君道也……故曰:道存则国存,道亡则国亡。

君道是怎样的呢?他说君道有六点:一叫作隆礼守法;二叫作尚贤使能;三叫作分工合作;四叫作用公;五叫作不可暗不可独断,不可孤;六叫作因材而使。这六种载在他的《君道篇》里,因篇幅关系,不能完全引述出来。现在引他一段总论在后面,想读者读了也可以知道一个大概。

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赏克罚偷则民不怠,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然后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则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书》曰:“先时者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人习其事而固,人之百事如耳目鼻口之不可以相借官也,故职分而民不探,次定而序不乱,兼听齐明而百事不留。如是,则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如一体,如四胑之从心。夫是之谓大形。《诗》曰:“温温恭人,维德之基。”此之谓也。

(二)论臣

荀子对于臣的观念,认为是君的一种辅助治理天下的人。并不像另外一班人,认为臣是君的奴役,君可以自由处治的。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荀子认为臣对于君,凡志同道合,就共同治理天下,如果道不同,就不相为谋,可以掛冠而去。并没有说臣应为君而死的话,不单没有这种话,并且他还反对那班主张臣为君而死的人。所以他斥责史猷以“不能进蘧伯玉,退弥子瑕”,乃以尸谏说:“如盗也。”又说:

君有过谋过事,将危国家、殒社稷之懼也,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

迫胁于乱时,穷居于曓国,而无所避之,则崇其美,扬其善,违其恶,隐其败,言其所长,不称其所短,以为成俗。《诗》曰:“国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此之谓也。

荀子对于臣的观念还有一点我们要注意的,就是臣对于君,只有行政系统上的关系,就是臣是君的辅佐,至于所做的事,并不是以君一个人为对象的,是以天下人民的利益幸福为对象的。所以他说:

内足使以一民,外足使以距难,民亲之,士信之,上忠乎君,下爱百姓而不倦,是功臣者也。

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以上均《臣道篇》)

从这两点去说,荀子论臣也是别开生面,不是一种顽固思想的论调。荀子论臣尚有许多话,因为过于碎屑,所以从略。

荀子虽是传孔学最忠实的人,然而因为时代的关系,荀子的政治思想比较孔子的政治思想复杂得多。所以荀子虽处处仿效孔子,然而还有许多是他自己特创,与孔子不相同的地方。例如孔子主德礼治,荀子则主礼义治。孔子主不用刑,荀子则主用刑等。至于这些问题所以不同,已在前面说过,用不着再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