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荀子学说:礼与生命力一脉相承

荀子学说:礼与生命力一脉相承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在且把他们所说的生命力说明一番,然后再叙述荀子的欲论。照普通情形来说,凡是一种强制压抑生命力的力量,都是和生命力处于矛盾的地位,变成一种重压生命力的力;惟有荀子这种礼,却是与生命力互相助长的。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是把欲引向合理方面流动。荀子除了主张用礼调度人的欲以外,还倡用“乐”导欲。用乐导欲,是从感情方面,使欲受一种情感的诱化。

荀子学说:礼与生命力一脉相承

“将那闪电似的,奔流似的,蓦地,而且几乎是胡乱地突进不息的生命的力,看为人间生活的根本者,是许多近代思想家所一致的。”日人厨川白村氏在他的《苦闷的象征》里这样说。(见鲁迅所译的《苦闷的象征》)

把烈火似的,焚烧着的生命力,看为人间生活的根本者,在西洋只是近代的思想家所一致的;但在我国数千年前,荀子已彻底主张过了,并且很巧妙地想出了礼义,来助长这种生命力,使它合理地向外冲出。这种人间生活的根本者,西洋近代的思想家叫它作“生命力”;荀子叫它作“欲”。现在且把他们所说的生命力说明一番,然后再叙述荀子的欲论。

“用比喻来说:生命的力者,就像在机关车上的锅炉里,有着猛烈的爆发性、危险性、破坏性、突进性的蒸气力似的东西。”厨川白村氏这样解释生命力。

法国大哲柏格森氏也说生命力好比向上爆发的泉源,不可抑制的向上冲动,冲动,冲动,无止境地、自由地、盲目地冲地,向上冲动愈高,那么生命力也愈圆满,人有生命力向上冲动,所以和矿石的生命大不相同。

以上是厨柏两氏对于生命力的解释。真的,生命力是一种最富于自由性的力,它是永远地不愿意凝固和停滞,更不愿意妥协和降服,只一意地向前冲动,奔流,猛进。这种力给我们生命在前进的途中一种无限的勇敢与光荣。如果我们没有了它,我们的生命,不是趋于灭亡,便是暗淡无光;然而我们的生活果然是任听这种生命力,毫不妥协和降服,毫不顾忌与避免,只取一条单纯的道路,飞腾前进吗?我想社会环境太复杂,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当中,决没有一条无挂无碍的道路,任听我们去走的。因此我们为避免碰着不通的路起见,我们必先假定一种强制压抑的力量,去规范这种生命力。所以德哲尼采说,一个任听欲冲动而不加限制或调度的人,是一个懦夫;一个能够调欲的人,才是超人。但尼采虽是这样说,他并没有定出一种力量来调欲。至于荀子呢,他却在书中规定礼做这种强制压抑的力量。照普通情形来说,凡是一种强制压抑生命力的力量,都是和生命力处于矛盾的地位,变成一种重压生命力的力;惟有荀子这种礼,却是与生命力互相助长的。它不重压生命力,只调度与指引生命力。我们的生命力,如果有了这种力来调度与指引,那就不会溢出自己范围以外,而能保守彼此的分界,在这种情形之下,虽生命力如何猛进,如何自由,如何狂奔,如何冲动,决不至和社会复杂的环境相冲突,反能推进复杂的社会。换句话说,我们的生命力,如果受了礼的调度,而在分界以内活动,那么决不会和社会环境发生冲突,如果没有礼的调度,那必定会发生冲突的。关于生命力的话,已叙述过了。现在来叙述荀子论欲的话:

荀子认为欲是一种天赋予人的生命力,所谓天赋,就是先天遗传下来的或者是生物所应有的现象的意思。所以他说:

人生而有欲。(《礼论篇》)

又说:

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地。(《正名篇》)

欲既是天所赋予的,自然不能轻易把它去掉,同时因为它是一种生命力,充满了一种向上的冲动性,自然也不容易满足。所以荀子说:

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同上)

欲既不能去,又不容易满足,为求满足起见,自然要向外追求,所以荀子又说: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礼论篇》)(www.daowen.com)

站在欲的本身来说,它既是生命的力,可以光大我们的生命的,那么我们自然要让它无限地向外追求;但因它向外追求,要鼓动许多不良的心理活动的倾向,因而形成性是恶的。那么我们为救济流弊起见,不能不给欲一种裁制,司裁制命令的就是心,也就是理性。荀子说:

求者从所可,受乎心也。(《正名篇》)

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同上)

心既是欲的主宰,司裁制的命令的,那么如何裁制呢?是把欲引向合理方面流动。荀子说:

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正名篇》)

对欲只问中理与否,而不问多寡,这和孟子主张寡欲大不相同。

但中理是一种目标,并不就是一种力量,使欲能达到这种目标,另外还须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前面所说的礼;但礼为什么有这种功能呢?在前面没有详细说明,这儿应当加以叙述,《礼论篇》有段话,先把它引在后面: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

照上面这段话去讲,我们知道礼所以能调度人欲,因为礼能分物而养欲。分物就是把我们所追求的对象物,划定一个界限。例如划定甲物属于甲,乙物属于乙。养欲是界限划定以后,使各个人在自己界限内尽量思欲,而不越出自己界限以外。各个人的欲,都能够受礼这般的调度,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什么争了,既没有什么争,还有什么乱呢?既不会乱,也就不会穷了。例如一家的财产,依礼说,凡属兄弟,都有一份,如果各人能依礼拿自己应得的一份则已,那么兄弟还会相争吗?如果各人除了拿自己的一份以外,还想再得其余兄弟的一份,这样自然免不了相争。所以荀子教人礼让,是教人遇欲冲动的时候,只要拿自己的一份,既不要争夺他人的,也不要将自己的一份让给他人,作无谓的假仁假义;而抑止天所赋予我们的欲。后来的人,没有明白这一点,以为荀子说礼让就是要人牺牲自己的一份送给别人。如果礼让真是这样解的,礼与生命力就完全相冲突,而不能助长生命力了,那么两者还能相持而长吗?

荀子除了主张用礼调度人的欲以外,还倡用“乐”导欲。乐与礼的功用不同,用礼调度欲,是从理智方面,使欲受一种规律的裁制。用乐导欲,是从感情方面,使欲受一种情感的诱化。所以礼对于欲是在欲动以后,引欲向合理方面走。乐对于欲是在欲未动以前,养成欲一种合理的性格,故把两者合并起来说,那么礼是治标的,乐是治本的,就救济目前说,当然礼为重要;但就根本上说,还是乐重要,因为人的欲,如果已经养成合理的性格,那么每一动欲,必定自然而然地合乎文理,用不着再经过礼的裁制。例如,法律本是裁制人的恶行的。但有人能养成一种守法性格,那么他一举一动自然而然不触犯法律,所以荀子在《乐论篇》说: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思,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欲的意义既弄明白了,那么对于以前所未解决的问题,就可以从此解决了。欲是一种生命力,它好比蒸汽机内的热力,在我们内心冲动,当它冲动时,我们人的心理,如同机器一般渐渐转动,欲冲动的愈凶猛,我们的心理就转动愈厉害。所以初生的小孩,心理活动范围小,就因为欲的冲动太微弱了,由小孩渐次成人后,他的欲的冲动加强,不断地猛烈地冲动着,于是心理活动的范围也扩大了,因此一个人为了要满足他的欲望,宁肯终日而不息,至死而不惧。所以我们可以断言:假如一个人没有了欲在内心冲动,他的躯体,不过如一架新造而未发动的机器一般,绝对不会转动,如果有了欲的冲动,我们就可以一动而不止。欲既是一切心理活动的主使者,那么,本性的一种好利疾恶、耳目、好声色之欲等活动的倾向,都由于欲的冲动所致就明白了。这些活动的倾向,既由于欲的冲动所致,那么性之为恶,也可以说是由于欲所鼓动的,到现在,我们就可以晓得荀子的“性恶论”是建筑在“欲论”上面的;“性恶论”既是建筑在“欲论”上的,那么欲可以受一种强制压抑的力调度,使在轨道上走,性自然也可以受一种压抑,使在轨道上走。性是恶的,既能使在轨道上走了,那么性是可塑的也就明白了,所以荀子乃倡“性恶可塑论”,做他的其余学说的基本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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