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油应急计划是指为控制和防止溢油事故,减轻污染损害,在特定的海域内,根据可能产生的溢油源和海区环境及资源状况,而制定的紧急对付溢油事故的措施方案。它是防止海洋污染的重大技术措施,主要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中应用,分为海上平台应急计划和区域性应急计划2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作业者应制定应急计划,配备与其所从事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规模相适应的油回收设施和围油、消油器材。
溢油应急处理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是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根据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而制定的我国第一部船舶重大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该计划由3个层次组成,即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海区(北方海区、东海海区、南海海区和特殊区域台湾海峡水域、秦皇岛海域)溢油应急计划和港口溢油应急计划。分为总则、组织和管理、溢油应急反应以及溢油应急反应支持系统4部分共33条。据介绍,航运是世界经济发展和贸易流通的纽带。当前,全世界80%以上的贸易往来是通过海运完成的,特别是油类,主要是经海上船舶运输。然而海运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海上船舶溢油风险。世界上多次船舶污染事故,都造成了巨大环境资源损失。据统计,1965~1997年,全世界船舶溢油事故中,溢油总量在万吨以上有79起,总溢油量为414.6万吨,因此,在发展航运业、保证船舶安全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海洋资源,防治船舶溢油事故的污染损害,是当前重要的研究课题和制定本计划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落实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据介绍,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于1990年通过了《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 90)。我国于1998年3月30日加入了该公约,因此,《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也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具体体现。
为做好履行国公约工作,我国在2000年4月1日生效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对溢油应急体系的建立和应急计划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了履约步伐。同时授权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船舶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加强了对溢油应急反应的组织管理。(www.daowen.com)
溢油应急演习
我国船舶溢油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职责、辖区敏感资源分布、应急力量构成、应急行动程序等内容。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各级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工作,已经基本建设完成了国家、省级、港口级、船舶级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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