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需水污染物负荷。水资源通过社会经济系统使用与消耗后携带了一定浓度的污染物,最终回归河流。若河流水体的背景值为C1,回归水的污染物浓度为C2,则生态需水的污染物负荷量W 为
C1 是水资源的本底质量,主要是水体在自然界水循环过程中所形成的。C1 实质上也与人类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影响密切相关。在土地开发程度较小的区域,C1 相当于天然水的化学特征;在土地开发程度较大的地区,暴雨径流将携带更多的农田、城市非点源污染物进入水体,有可能使得河流的背景浓度C1 显著提高。对于我国大部分流域而言,暴雨径流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往往集中在洪水期,这时地表水资源更多情况下是作为弃水,由暴雨所带来的非点源污染成分在河道内停留的时间不长。而我国流域生态需水的矛盾问题主要集中在枯水期,由自然水循环过程带来的非点源污染物对C1 的贡献很小,C1 更多的是保持着天然水的本底水平,因而,生态需水的水质主要取决于社会经济系统的废污水量及其浓度C2。鉴于以上分析,为了使问题简化,也便于在实际中操作,本书仅考虑社会系统水资源利用方式对于水质的影响。式(6.8)简化为
(2)水质计算公式。在已知点源与农业退水污染负荷的条件下,污水排放回归到天然水系统后的混合水质除与排放回归污水的浓度有关外,还与天然水系统的容量密切相关。因此,生态需水的水质Cae应为
很显然,生态需水不仅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水消耗率有关,而且与污水排放浓度、地表水水质标准有关,是质量与数量的统一体,是随污水排放浓度、水资源消耗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变化而变化的函数。(www.daowen.com)
如果C2 为实测已知,则可计算Cae。
当给定生态需水的水质标准Caeo时,则可调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u 或污水排放回归系数r,用以求得Cae,确定生态需水的水质标准,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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