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来自世界范围内149个国家、地区的代表齐聚日本京都,制定并通过《京都议定书》。该协议建立了全球碳排放交易体系。其中包含了三种碳排放的交易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我国参与国际碳交易的途径。由此,开启了我国参与国际气候减排合作的新征程。碳汇交易涉及制度编制、规划完善、技术方法上的一些难题,加之《京都议定书》对碳汇项目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和复杂的技术规程,因此能够进入市场的碳汇项目并不多。2012年,我国参与国际CDM机制受限,于是开始筹建国内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完全照搬CDM的机制,国内市场仍然会停滞不前,探索符合国情和地方特色的新机制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在借鉴国际市场机制的优势之处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两大关键文件,国内减排项目重新启动。2015年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CCER进入交易阶段。2017年,虽然暂停了CCER项目的备案,但存量的CCER交易仍在各大试点进行。原定2021年6月底重新启动上线的碳市场一直持续升温,牵动着市场神经。
一个完整的CCER项目从开发到交易至少需要经过项目文件审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证、减排量备案、CCER签发六个步骤,每个步骤均需要耗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首先,业主选定一个开发项目,需要有专门的技术部门如咨询公司来判断是否符合备案的CCER方法学的适用条件以及额外性论证,如果符合,会对产生的这些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减排量进行收益评估。业主能得到可观的、期望的收益,那么该项目就有开发的可能性。确定项目具体方向和内容之后,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的模版和要求编写项目设计文件(可以由咨询公司完成)。编写完成后审定机构要检查项目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格式,文件符合规定即可提交至国家发改委。若符合相关人员的检查标准,该文件将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上进行公示。审定机构会以文件评审或现场访问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审定,业主修改完毕后送至国家发改委备案。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减排量以及实施过程是否符合规范需要专门机构进行核证及监测,这些材料及文件通过国家发改委的专家技术评审和审查后,减排量即可备案。
一个可实施的CCER项目开发周期较长,过程烦琐,推动流程数字化过程全提速,业务与管理随需求而变化,实时应对各环节差异化难题,统一平台,统一协作,打造全流程CCER项目线上化势在必行。尽力推进全环节的智能化,设计简单的互动界面,减少业主的独立办理步骤,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是流程数字化的根本出发点。清洁能源如风电、光伏等项目的预计减排量和供电量均可以通过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直接获得,为PDD的编写和监测环节提供准确的数据记录。此外,整个CCER流程的在线化便于业主查询所有提交事项情况,追踪项目的申请进度,同时对政府部门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设置在线咨询师,随时为业主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方便应对未预料的申请障碍,为项目更快落地实施提供便利。数字碳交易机制的完善将有力支持我国的碳中和进程,也将催生更多的新商业模式和机会。(www.daowen.com)
碳汇本身在碳中和愿景中就是一个具有很大固碳潜力的有效行径,碳汇项目交易不仅保有了碳汇的基础价值,更为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CCER是碳抵消的核心,也是构成碳交易的重要机制,数字化与CCER的深度融合为加快完善碳交易流程提供了新渠道。期待在线化CCER能实现更低成本碳减排, 成为调控全国碳市场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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