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排舞运动: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

排舞运动: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由赛区竞赛组相关人员组成。

排舞运动: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

一、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1.成立排舞竞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

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4人。

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由赛区竞赛组相关人员组成。

2.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大赛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受理与比赛运动员资格有关的申诉,并作出最终裁决。

3.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在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场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赛前、赛中和赛后运动员的身份核实(查验证件)及受理与本赛区运动员资格有关的申诉和裁决等具体工作。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排舞联赛竞赛规程》的规定。

2.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资格的规定。

3.青年组、中年组、常青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该组别最低和最高年龄限制范围内出生者。

青年组:1981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中年组:1966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常青组: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www.daowen.com)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赛报名单位或本地区生活、工作和学习人员,要求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5.比赛根据项目划分年级组和年龄组,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不得越组越项参赛。

三、运动员资格审查

1.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参赛单位负责对所辖运动员进行逐人逐项对位资格审查,经赛区资格审查小组审核、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可后,方可参赛。

2.比赛运动员名单一旦报名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替换,如遇特殊原因必须替换,则应在报到前3天向竞赛办公室书面申请报告及提交替换运动员的资料,经竞赛办公室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并在领队会上通过方可参赛,但秩序册不能更改。

四、运动员资格申诉

1.比赛期间有关运动员资格申诉,可向赛区资格审查小组提交经参赛队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受理截止时间为当场比赛结束后半小时。申诉时应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者退还,败诉者不退还。

2.运动员资格最终裁决和处罚权,属于竞赛资格审查委员会。

五、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处理

1.报到后至开赛前未能通过参赛资格审查(包括替换申请未能在领队会通过)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得替换。

2.比赛后发现有违反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取消有关项目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则取消全队成绩)并追回获得证书和奖励。

3.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运动员(队),将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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