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壮族歌舞:清代歌圩流变,壮族文化的现代传承

壮族歌舞:清代歌圩流变,壮族文化的现代传承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了清代中叶,“改土归流”在壮族地区大力推行,地主经济迅速发展,封建礼教容不得歌圩的存在。封建统治者及主流文人,把男女自由对歌、男女自由择配视作“伤风败俗”,把歌圩诬为“风流圩”,明令禁止。各地文化部门在歌圩日组织“山歌比赛”等活动,持续举行近二十年并发展为广西文化品牌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是壮族歌圩文化的现代性延伸。现代壮族年轻人也加入歌圩保护和传承的行列,他们通过网络发起“现代歌圩”活动。

壮族歌舞:清代歌圩流变,壮族文化的现代传承

歌圩在唐代得以普遍形成。从宋以后到明末清初,歌圩有着进一步的发展。在宋代,土司制度的建立,使壮族社会在政治上、经济上继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到明代中叶,虽然实行“改土归流”,但仍采取“官”“土”分治,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仍未完全确立,自由歌唱择配的风俗,基本上还能保持下来。明清时代的歌圩,规模已经很大,较大的歌圩竟达千余人,来自方圆几十里各个峒场和村寨的人们“游乐无忌”。

到了清代中叶,“改土归流”在壮族地区大力推行,地主经济迅速发展,封建礼教容不得歌圩的存在。封建统治者及主流文人,把男女自由对歌、男女自由择配视作“伤风败俗”,把歌圩诬为“风流圩”,明令禁止。如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修纂的《柳州府志》四十卷记载:“夫女子未出闺门,先令在公庭唱歌,廉耻何在?揆之父母,斯民之道,不宜若是,勿谓以要俗而不之禁也。”清光绪修纂的《镇安府志》亦记载:“歌圩之风……虽严行禁止,未能革尽……颇伤风教。”清末的东兰知州曾用蛮横手段来禁止歌圩,抓去几个青年女歌手,涂上墨脸,游街示众,因而引起民众作歌反抗:“天上大星管小星,地上元帅管总兵,只有知府管知县,哪个管得唱歌人!”

到了民国年间,禁歌更为普遍和严厉。如1931年,政府颁布《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将广西境内一些包括壮族在内的少数民族的风俗如歌圩、不落夫家、抢花炮等视为“陋俗”,认为“伤风纪,应禁绝之”。 1936年又颁布《广西乡村禁约》,对广西各少数民族的“陈规陋俗”以行政命令的形式作出改良规定,“凡糜集歌圩唱和淫亵歌曲,妨害善良风俗或引起斗争者,得制止之,其不服者,处一元以上五元以下罚金,或五日以下之拘留”。

新中国成立后,歌圩兴盛了一段时间,但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又遭到禁止。“文化大革命”期间,歌圩活动销声匿迹。(www.daowen.com)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国家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视,歌圩活动又得到恢复和发展,但其数量已经大为减少。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到严重冲击,歌圩活动有加速衰落的趋势,面临消失的危险。

进入21世纪,歌圩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一,从政府层面上得到一定重视。各地文化部门在歌圩日组织“山歌比赛”等活动,持续举行近二十年并发展为广西文化品牌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是壮族歌圩文化的现代性延伸。现代壮族年轻人也加入歌圩保护和传承的行列,他们通过网络发起“现代歌圩”活动。歌圩逐渐从单纯的民间行为转变成“官、商、民、学、媒”共谋的文化形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