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老年人体育锻炼可提升社会幸福感

老年人体育锻炼可提升社会幸福感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2016年国务院重新修订了《全民健身条例》,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明确了全民健身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等具体内容,为老年人等各类人群的健身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地方政府应响应上级号召,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可以在当地举办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尤其是针对老年群体举办符合其实际情况需要的健身活动。

老年人体育锻炼可提升社会幸福感

老年人体育锻炼认同感的形成同样离不开大的社会环境支持,政府在提升老年人锻炼认同感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Adamsen 等,2017)。第一,加强顶层的政策设计,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加强对体育锻炼的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了体育强国的重要性,并对未来几年如何加强我国体育建设,提高我国人民的体育锻炼水平做出了重要指示(任海,2018)。这是从顶层政策设计视角对体育锻炼重要性的最好注脚。201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到2035年,我国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应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 平方米,《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超过92%。这不仅从国家层面再次强调了对体育锻炼的重视,而且也为各地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落实措施提供了依据和参考。有研究者提出了我国实现体育强国应该“构建小政府、强社团、大社会”的新格局,突出强调了政府在提高体育重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邹秀春&侯榕芳,2019)。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设计在潜移默化中使得老年人逐渐意识到国家对体育锻炼的重视,从而提高老年人对体育锻炼的自我认同感。

第二,加强体育锻炼的法制化建设。一直以来,人们对体育锻炼的认知都停留在个人活动的层面上,认为参不参与体育锻炼更多是个人的意愿。但2016年国务院重新修订了《全民健身条例》,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明确了全民健身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等具体内容,为老年人等各类人群的健身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地方政府应响应上级号召,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可以在当地举办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尤其是针对老年群体举办符合其实际情况需要的健身活动。在活动举办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老年人的主动性、调动其积极性,通过各种活动来使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国家和社会对体育锻炼的重视、接纳与鼓励,这就会成为老年人加强自身对锻炼的认同感的重要外部促进条件。尽管全民健身进入了法制化建设的轨道,但在各个地方立法和执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蒋云飞(蒋云飞,2019)提出很多地方在全民健身立法的过程中存在可操作性不强、实施效果不佳、权责关系不清、与上位法的同质性过大等问题,尤其提出现有立法中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考虑欠佳,比如对青少年学生和对老年人的健身内容和要求应该有所不同等。因此建议不同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尤其是考虑本地区老年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立法保障。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可以利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横幅、公园绿地等等设计一些醒目的鼓励大家参与体育锻炼的标语,还可以在央视和地方电视台等具有一定权威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增加与体育锻炼相关的公益广告等。通过一系列举措将抽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转化为具体的、看得见的暗示,潜移默化中提高老年人对锻炼的认同感。(www.daowen.com)

第三,将体育、健身等理念融入生命全程教育中,提高老年人锻炼认同感。体育锻炼应该贯穿于个体生命发展全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中,在生命越早期的阶段意识到体育锻炼是个体生活的一部分,就越能早早建立起对体育锻炼的认同感,让认同感从小便建立起来(Wheeler & Bechler,2021)。我国近年来一直尽力开展的阳光体育等针对青少年的活动便是一种好的尝试。在早期人生阶段中建立起来的锻炼认同感同样会持续到老年阶段,尽管这一方法过程较长但却更加持久有效。就现阶段的老年人而言,尽管已经无法对其人生早期阶段施加影响,但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可知,老年人仍然可以通过观察学习的方式习得体育锻炼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自身对体育锻炼的身份认同感。从这一视角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老年人健康意识的教育,比如利用老年大学或其他学习场所开展免费的以“体育锻炼与幸福晚年”为主题的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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