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彝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心理和社会结构模式。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应当说,这些独特的文化、心理和社会结构模式,在其形成的过程及此后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有其合理存在的历史原因。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任何一种文明成果一旦被人们神圣化,甚至成为一种不可侵犯的顶礼膜拜之神化物,这种文明就会转化成为一种巨大的保守障碍力量,使原本有朝气蓬勃的创造和进取意识的精神渐渐失去了锋芒和锐气。因此在今天,需要从观念上的更新和思想上的解放来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候,彝族人民不仅面临着外部社会环境的重重压力,而且面临着对自身传统观念和文化的取舍问题,即对传统观念和文化如何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历史上,彝族内部长时期部落林立,家支(家族)观念根深蒂固,各部盘踞一方拥土自立,相互争斗,形成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氏族家支聚落群体。这些聚落群体经济上相互独立,互不从属,各部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产品,很少交流往来,在相对封闭的状态中,长期维持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各群体成员以完全相同方式对付和处理内部重复发生的社会问题。由于相互封闭,各个群体的成员因此都有一种强烈的从属意识,无论部落,抑或家支(家族),都非常重视世系血统观念,并形成了具有各自特点的生活习惯,进而形成了一种内在的自身保护系统。每一个家支(家族)都按照嫡庶、长幼层层分配世俗权利,每个家支(家族)成员都在群体中承担着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家支(家族)群体观念的社会凝聚力很强,往往一个人被外族或外家支人伤害,都会被看作是对本家支的伤害。历史上经常发生的部落纷争、群体仇斗现象,就是源于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如直到新中国成立时还保留着的大、小凉山彝族家支群体。在其他彝族地区,包括文山州在内,这种家支从属观念虽然在近代社会中逐渐淡化,组织形式上也出现了各地不同程度的松散状态,但彝族传统的固有观念远未消失,家支(家族)组织仍然在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状态经过长时期的不断沿袭,虽然古老的民族基本特性和特征仍然保持不变,但生活习惯、语言、服饰等方面,却因长期的相互隔离而差别越来越大,少数差别较大的支系甚至淡化了对自己民族的认同感。因此,古代的彝族社会,基本上是由一个个家支(家族)以血缘观念产生的宗法组织构成的。这种宗法组织观念还具体体现在婚姻家庭中。这种家庭婚姻按照其具体的构成形式,有其某种特定的并带有等级色彩的亲属关系。一个男人可以与已故兄弟的妻子结婚,一个女人也可以嫁给已故姐妹的丈夫,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作为家族群体互相承担义务的婚姻观念,即彝族历史上所谓的“转房制度”。这样的情况还体现在对“姑表亲”的重视,即所谓的“亲上加亲”。同时,婚姻在相同等级中虽然相对地较为自由,但在不同等级中,除了高一级等级对低等级因权力因素而有例外,绝大多数婚姻都受到等级制度的严格限制,彝族历史上的很多婚姻悲剧就是在这样的制度中造成的。
彝族这些在历史上形成的固有传统,并不会因为社会制度的变革而自动消失,直到今天的彝族社会中,其影响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其主要表现有:地区间、族系分支间相互隔绝的现象仍然存在,民族内部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相互联系的纽带还比较松弛,甚至还有用自己的支系称谓来代替民族共同族称;地域观念仍然很强,一些地方在处理地区间的矛盾纠纷时,往往视局部利益高于一切,而不顾政策法规;历史上形成的地区间、家支(家族)间的隔阂仍然时隐时现地表现出来,影响着民族内部的团结;历史上形成的血缘婚姻观念、等级贫富观念,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故步自封,落后的传统观念僵化,改革开放意识较弱,缺乏创造进取精神,这是许多彝族地区一直都比较贫困落后的重要内部原因之一。
某些落后的传统文化,对彝族在思想上、精神上的影响也较为明显,人们思考、办事,往往拘泥于早已过时的观念和经验中,容易局限于在各种聚会场合中,老人与青年人之间进行回忆,泛泛地谈论某种理想和境界,这种回忆、谈论当然也很必要,但这种谈论只是局限在一种空泛的议论之中,缺乏对彝族历史文化的精华提炼,且容易产生绝对化的老人权威和声望,难以形成在继承中不断发展的思维和观念,就只能停留在没有继续发展活力的僵化状态中。年轻人经验的积累,智慧知识的增长没有自己民族优秀的文化作基础,完全得靠个人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来实现,这就不能不使民族的发展和进步陷入一种步履蹒跚的“伤痛”状态。所以,精神对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民族来说,其内涵基本上是相同的。就一个单一的民族而言,其绝对统一的民族精神是不存在的,也不存在根据纪录和经验所形成的科学基础。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民族精神文化中的缺陷、保守、驯服,甚至毫无是非曲直的逆来顺受,便成了彝族发展进步中的心理障碍。(www.daowen.com)
另外,在传统的家族、宗族观念的无形制约下,个人的荣誉往往片面简单地被视为家族群体的荣誉。因此,在家支(家族)群体中,作为个体人的作用往往被忽视,甚至被否认,因为这种观念中,个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群体的;而这个群体又为它的每一个成员等级提供各种保障,使平均主义的思想观念,公吃公喝的习俗变成了人们思想观念中天经地义之事。无论是婚丧嫁娶,祭祀集会;也无论是社会交往,还是纠纷盟誓,均要大肆挥霍,并须顾及每个群体成员。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问题,这种互助均分观念作为一种历史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如果再继续把种观念继续绝对化下去,必然会削弱民族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影响物质和资本的积累,进而制约民族的发展和进步。
显然,今天的彝族人民,在面临已凝固僵化了的落后传统精神观念不死的现实面前,应当在继承和发展优秀民族传统精神文化的同时,为那些僵化落后了的民族旧观念意识,聚集起一堆熊熊燃烧的薪火,让这种制约着民族发展进步的观念在烈火中燃烧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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