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彝族人民与其他各族人民一样,饱受了国内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外帝国主义三座大山的多重压迫和剥削。因此,有着共同命运的彝族人民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人民一道,一开始就举起了反帝分封建的旗帜,连续不断地采取各种不同形式的斗争手段进行反抗斗争,并在斗争中互相支持,进一步密切了彝汉人民之间的交流。这种交流表现在文化上,就是不但造就了一批精通汉文文学,并能熟练运用汉文进行著书立说的近、现代彝族文化人,而且作为彝族文学的主体——彝族民间口头文学也从内容到形式,都受到越来越多的汉文化影响。这些交流和影响是多方面的,尤其在歌和故事创作中最为突出。
历史上,彝族诗歌一般都是五言节诗体,如《西南彝志》《梅葛》《木戈咪戈》《布尼布卓》《阿鲁举热》《查姆》等,虽然也有少量的六言和七言的,但无论是口头流传的,还是彝文书面记载的,基本上以五言为主。到了近代社会,七言逐渐多了起来。这种七言的形式,是直接从汉族民歌小调中移植过来的。其中流传最广、影响最深的是“七言四句腔”“十二月调”“猜调”等。彝族人民借用“七言四句腔”的形式,创作了大量“七言四句”的生产生活民歌和情歌,并把它称为“七子”,这在文山州的彝族中,尤其是文山、丘北、砚山等县(市)的彝族中,都是很普遍的,如砚山一带的《赌博调》,丘北一带的《放羊调》《盖房调》《纺麻调》《哭嫁歌》等。还有从汉文中移植过来,加以再创作的《薛仁贵征东》《孟姜女》《梁山伯与祝英台》《董永的故事》等。
彝、汉文化的交流,还出现了许多语言上的“借汉”现象,即在彝族语言中掺杂使用了不少的汉语言,以弥补古老彝族语汇中的不足之处。在一些彝、汉民族共同聚居的地方,由于两族间交往密切,许多彝族民间艺人、歌手既精通本民族语言,也熟知汉族的民歌小调,因而他们除了能用本民族语言歌唱外,也能熟练地用汉族语言唱本民族的民歌小调。由于这些歌手能熟练地掌握彝、汉两种语言,因而也就能用彝、汉两种语言进行创作。一些彝族知识分子则在吸收、消化汉文化以后,按照本民族人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对汉族文艺作品进行再创作,如《大闹天宫》《董永卖身葬父》《鲁班的故事》《秦始皇的赶山鞭》《杨状元的故事》《孔明的故事》等等。一些古代汉文经典文学著作,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还有《杨家传》《梁祝》等,在彝族人民中也广为流传,但内容和形式上都明显带有彝族的特点。如在《西游记》中,故事发生的地方和背景却大都成了云南地区,故事中的很多人物也成了典型化的彝族,成为彝族文学作品中的组成部分。
这一时期,彝、汉文化的融合也越来越多,最突出的,要算是云南流行最广的民间表演形式或说唱艺术——花灯。(www.daowen.com)
花灯是一种彝、汉文化相互融合而成的艺术形式。其源头可以追溯到明朝时期。明朝洪武年间,由于江南等内地汉族人口大量迁入云南,这些汉族人带来了大量的汉族民歌小调。年长日久,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汉族民歌小调逐渐在与彝族民歌的相互交流中相互借鉴,并渐渐融为一体,形成了在云南彝、汉两族中普受欢迎,流行最广的歌舞和表演艺术,并逐渐发展成为云南最具特色的歌舞艺术形式和地方戏种。在丘北和砚山两县的许多彝汉聚居或彝汉杂居村寨,每逢年节,尤其是过春节和元宵节时,各村的花灯艺人们都要聚在一起,唱上几天的花灯。
这一时期彝族文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具有鲜明的阶级色彩。随着近代彝族社会的发展,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日益尖锐,彝族文学也真实而深刻表现了这一时期社会阶级矛盾和斗争的方方面面。如四川的《阿杂妞》(汉文译为《我的么表妹》)、贵州的《阿奢兹莫》(汉文译为《奢香夫人》)、云南的《阿史嫫》(汉文译为《阿诗玛》)。其二是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无论是诗歌,还是传说故事、文人作品,都从过去主要描绘神的世界,歌颂英雄祖先高尚而神奇的力量和业绩,转而主要描写现实世界、现实生活。作品越来越多地更加注意观察和贴近各种日常生产生活现象,反映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塑造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丰满。一些普通的奴隶、娃子,成为能力和智慧的象征。在文山州,这类的作品也不少,如流传在砚山县的《能门科的故事》《方尧成的传说》《智斗狼精》《射石岩》《阿妹绒孜与阿哺毕达》;流传于丘北县的《能咳罗(哄哄你)》《杨雄山的传说》等,集中地表现了彝族人民的聪明才智、斗争勇气,以及善良、幽默、风趣和乐于助人的美好形象。其三是文学体裁越来越多,丰富多彩。除民间歌谣、传说、故事等进一步发展以外,又增加了抒情长诗、叙事长诗、童话、寓言、民间说唱等文学形式,内容涉及的面越来越广,且大多数以劳动人民为主要的表现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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