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彝族家支和火头制度-历史背景、特点及职责

彝族家支和火头制度-历史背景、特点及职责

时间:2023-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支观念的特点还有共同的祖先灵筒、墓地和祭祀方式,有头人无后时过继族内近亲儿子的制度等。为防失去权力而导致家支崩溃,没有子嗣的彝族家支头人或土司。明代,这种火头制度仍比较普遍。“博支”主要负责官吏接待和村寨治安,抓捕违反乡规民约者和其他罪犯。火头的主要职责:一是种好火头田,火头田的种、管、收主要是靠火头的亲戚帮助来完成,收入为火头任期内的经费开销。火头由火头会议推选决定。

彝族家支和火头制度-历史背景、特点及职责

家支是彝族以父系血缘为基础,内部严禁通婚,并以父子连名谱系为纽带而连接起来的男性血亲群体组织,起源于新石器时代父系社会时期,文山州彝族大都叫家支为家族或家门。这种群体家支组织大多数都以其家支的共同男性祖先之名来命名,极少数也有用住地名称来命名的。

彝族先民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因各种地理、气候和社会环境等原因,各个群体在不断地分化组合中,不断演变出了越来越多的家支群体,他们在“两汉”时期被称为“种人”或“部落”,唐宋时期被称为“鬼主”或“部”,元代被称为“族”或“部”,明清以后多被称为“部”“部落”或“家支”。尽管各地汉文史料的译名不同,不够明确,甚至有不少混用之处,但通过彝文史料对照验证,仍可准确地加以识别出来。

家支谱系既是一种亲族血缘关系纽带,也是彝族人生观世界观的一种表达形式。无论人生贵贱、地位高低,都可以从谱系识别出其家支身份。不知谱系就不知自己的“根”,就难以在彝族社会中立足,因此,背诵家族谱系,熟记先辈源流和业绩,成了彝族人终身不可忘记的要务。如贵州水西安氏家谱,从一代慕齐齐开始,一直记到第八十五代安胜祖。其间历经2000多年时间。文山州彝族除马关龙氏土司有较详尽的记录,以及明初王弄山乌氏土司有零星的记录外,其他没有发现有这样的家谱,甚至连最简单的文字记录也难寻,但是尽管如此,全州许多彝族的家支(家族)观念还是比较深的。

家支观念的特点还有共同的祖先灵筒、墓地和祭祀方式,有头人无后时过继族内近亲儿子的制度等。

祭祀祖先灵筒,是一种特殊的祖先祭祀方式。不少传世的彝族经典都有类似的记载,其中《苏巨黎咪》是这样记载的:“宗谱和政权,鄂莫氏先创,却因人而异。重视宗谱者,得到殊荣;重视谋略者,各发展壮大……自创立基业祭祖叙谱,布置列祖列宗神位,顶敬自己的祖宗,供奉自己的祖宗;给上苍献祭,求地上富贵,就是天地间的大丈夫。”书中还描述了祭祖活动仪式:“清理一遍宗谱,又用白鸡花羊各一,诵所有宗谱。用一支羊腿,所有神位设做一排,列祖列宗一并祭祀。肥壮的大牛像山样拴着,祭祖由经师布摩(毕摩)主持。布摩有学问,出口成章,知识渊博。依礼仪作完美祭祀,子孙昌达。”

在一些彝族地区,一个家支都有共同的“祖箐洞”,文山州丘北县自称姑尼或姑纳(那)的白彝人称“祖箐洞”为“祖灵洞”,即安放祖先灵牌的岩洞。家族中有人去世后,要举行超度亡灵仪式。彝族民间有谚语说:“父欠子债是娶妻架桥;子欠父债是超度亡灵。”给亡灵超度,就要给亡灵诵念《指路经》,让亡灵能准确回到祖源地。清初以前,彝族人死大都是实行火葬的,一般每个家支都有一个火葬场。李京《云南志略》载:乌蛮“酋长死,以豹皮裹尸而焚,葬其骨于山,非骨肉莫知其处。葬毕,用七宝偶人藏于高楼,盗取临境贵人之首以祭,如不得,则不能祭”。安放灵牌的“祖灵洞”与本家祖先迁徙路线密切相关,神圣不可侵犯,外人一般是不可能接近的。这样的火葬在文山州彝族中也不少,《开化府志》中有多处记载。如:“白仆拉……丧无孝服,亦不用棺,以木架打送火化”。阿度“死,葬不用棺,宰牲以祭,火化掩埋。”“普列,东安里(今马关)有之。婚亦有媒,丧则火化”。

家支的重要职能,是维护统治者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特权,维护所属部民中的上下隶属关系。为防失去权力而导致家支崩溃,没有子嗣的彝族家支头人或土司。通常要在最亲近的家支亲族中过继一名继子,作为合法的继承人,以确保自己的大宗地位,防止宗权旁落。但这种过继制度容易引起家支内部争袭的纷争,甚至被外家支人所利用,引发更大规模的冲突。(www.daowen.com)

火头,彝语陈称为“器西”。器西制度在元代就已很普遍了。明《招捕总录》载:至元十二年(公元1274年),“阿迷土官日苴,火头抽首,领落落(罗罗)军劫僰人,夺官马以叛。又纳楼茶甸(今建水县境)土官师禾希古、阿夷落圭、阿立甸信,怪齿村火头阿则、判村火头阿提、纳填村火头身和、苴善村火头阿次亏、抽俸村火头双芣、嵩村火头咱休、箐笠乡火头阿豆加、矣杰村火头阿主、矣北村(今丘北县舍得乡矣白村)火头抽皆、床村火头遮奴……维摩州土官者欧芽者、文大布婆等并起而应之”。明代,这种火头制度仍比较普遍。

彝族地区火头制度,曾与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和后来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并存于彝族社会管理组织中。据相关民族学田野调查材料及其研究成果表明,火头组织一般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器西热”(现任火头)与“罗惹”各一人,“作富么”三人,“博支”一人。“科勒”一人。“罗惹”相当于总管,主要职责是对组织成员进行监督,考察火头候选人员的身份。“作富么”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全村人的插秧事务,以及收缴村民赋税等。“博支”主要负责官吏接待和村寨治安,抓捕违反乡规民约者和其他罪犯。“科勒”主要负责物资收集、运输,同时做好通风报信等信息传递工作。

火头的主要职责:一是种好火头田,火头田的种、管、收主要是靠火头的亲戚帮助来完成,收入为火头任期内的经费开销。二是主持各种宗教祭祀活动,如耕种火头田之前,火头要主持祭祀仪式,火头田动了以后,全村才能开秧门,而且必须由火头的妻子先插秧,忌他人插种,认为违反者会招灾。每年农历二月十六日前后,选择属虎日黎明,火头要主持祭祀村寨保护神“阿戛米司嫫”和雷神“美姑哩”,以及地神“陆嘿哩”,乞求他们保护粮食丰收,全村人一年平安,雷不伤人。农历四月初属狗日,要主持祭祀土地神“陆嘿哩”,乞求它保护粮食丰收。农历六月的第一个属龙日早晨,火头要主持祭龙仪式,乞求风调雨顺。还要主持祭祀生育神“米祖”,乞求它保护六畜兴旺,人丁繁衍。每遇疫病流行和旱涝等自然灾害,火头要主持祭祀抗瘟疫神“叉尼”,祭祀火塘神“供勒莫”,减少人财物损失。平时,火头还要协助毕摩帮助村民进行袪病除灾活动。三是主办各种节庆活动和火头轮换交接仪式。四是接待上来官吏,负责迎来送往;有战事时,还负有组织并率领本村青壮年男性村民参战御敌责任。可见,火头既是管理村寨行政事务的头人,又是村寨战时军事指挥首领。

火头由火头会议推选决定。火头一般每届任期一年,每年农历正月交接换班,成年男子都有资格做火头,但一般要求要办事公道,个人人品好,当年家里未发生不幸事件的人。一旦推选结果确定下来,当选人必须忠实履行职责,并在自家正房梁下供奉象征火头权力的木器——“器火”。“器火”为长方形木盒,内装贡品,旁边置一瓶贡酒。广南县彝族嘎叟人则在候选人中,用切开熟鸡蛋看水珠的方式确定。

火头制度是彝族村寨最基层的民间群众自治组织,它曾经在维护彝族社会秩序、保证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等方面,都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文山州彝族村寨的火头组织,虽然组织管理上,大多数地方不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条理规范,但在新中国建立前,乃至新中国建立后的一段时间内,火头组织在全州彝族村寨中还是比较普遍的,如今,火头组织的遗风仍在一些彝族村寨存留。每年春天组织的祭祖、祭山等祭祀活动,各村寨的火头都要组织村民一起办好这些祭祀活动,但其职责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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