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世纪时,在今川西南凉山地区的安宁河流域,出现了以勿邓、两林、丰琶3个彝族部落为主的部落联盟。勿邓部落的首邑在今西昌,下辖21个家支。勿邓南部有两林部落。两林部落下辖9个家支。两林部落以南,有丰琶部落。丰琶部落下有2个家支。各部的基层单位是建立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村社。村社人群过着以畜牧经济为主的农牧生活。这些部落的社会组织形式,是每一百家到两百家左右构成一个小部落,小部落之上有大部落。部落首长称为“鬼主”。大部落有“大鬼主”,小部落有“小鬼主”。而各大部落推举一个酋长为盟主。“鬼主”制度是一种部落联盟盟主集宗教祭司、军事首长和行政首脑于一体的政治制度,也就是彝族历史上说的“苴”“莫”“毕”三位一体的统治制度。
宋朝(大理国)时期,勿邓部势力逐渐强大起来,自称为“百蛮都鬼主”。其后,勿邓部又逐渐繁衍分化出许多互不统属的“部”,如在今天渡口东南的黎驱部,会东县境内的绛部,德昌县东南的巴翠部,德昌县县城及周边的赪延部,德昌县南的屈部,泸沽湖一带的落兰部,美姑县的阿部,金阳县北的沙部,宁南县的科部,等等。大理国时期,落兰部征服了大渡河以南,金沙江以北的许多部落。元朝至元三年(公元1275年)建立的罗罗斯宣慰司,就是在落兰部的基础上建立的。而此期间,在今凉山州东部的宜宾、叙永一带的马湖地区,也是部落林立。
宋朝建立初期,宋太祖消极地总结了唐王朝与南诏关系的经验,认为南诏国是唐王朝时期祸害最深的地方,因而主动放弃了四川沿长江上游至大渡河以南地区。对戎(宜宾)、泸(泸县)、黎(汉源)以南的彝族地区也采取消极的防守策略,从而在北、南两宋300多年时间里,上述这些地区成为宋王朝与大理国政权相互争取的地区,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状况。(www.daowen.com)
据相关彝文史料记载,宋代的上述戎、泸、黎三州彝族地区,农业生产有了显著发展,水稻产量增长很快。公元1013年12月,泸州有些彝族村落积谷数万石,宋军在战争中一次就夺粮五千石。马湖地区有7个彝族部落的农业生产水平已接近内地汉族地区。黎州的大渡河外,水田累累,许多汉族农民不断进入这些地区。而在叙州正西的石门部和许多羁縻州,由于海拔较高,畜牧业居于主要地位。纺织工业也有了较快的发展。这些地区的东部彝族,向北宋王朝多次进贡莎箩幔、莎萝鞍复、莎萝勒帛、花毯、白毡等丝、毛织品。盐源、马湖地区进贡物则是巨木大板,泸州地区进贡的是泸茶,说明这些地区彝族的农、牧、副业和手工生产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到12世纪早期的北宋徽宗政和末年(公元1111—1115年),泸州南部地区的彝族人民每年冬季都要到泸州城互市。他们从江门寨划竹筏而下,贩运椹、茶、麻、酒、米、鹿、豹、皮、毡兰、杂货等,到互市场进行交易。
由于戎、黎、泸三州地区社会生产力的较快发展,决定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发展。首先,为了适应奴隶制的发展,邛部和勿邓两部经常向外掳掠人口。南宋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虚恨等部彝族掳掠了忠镇汉村的汉民。马湖部落也在嘉定(今乐山)一次就掳掠老弱妇女数百人。其次,在上述三州的边沿地区,封建地主经济也开始发展起来,特别是在大渡河以南地区,自唐代以来,由于汉族移民不断迁入,发展较为明显。公元10世纪50年代(宋皇祐年间),汉嘉(今四川雅安地区)一带发生灾荒,不少汉族人民渡过大渡河,逃到了彝族聚居地区,租种彝族地主的土地——蕃田,以收获物的十分之一作为地租交给彝族地主。这些汉族农民以先进的铁制农具和生产技术,带动了这些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随着奴隶制经济和封建制经济的推动,川西南彝族地区腹地的政治组织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过去,这些地区的东蛮三部以两林酋长为“都大鬼主”,到了宋代,由于邛部、勿邓接近汉区,经济发展较快,勿邓首领取代了两林首领做了“百蛮都鬼主”。这时,凉山地区的彝族组织中出现了新变化,即在“鬼主”之外,出现了许多的“王子”。宋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宋王朝一次就给邛部的19个王子加封,并赐敕书安抚鬼主36人。汉文史籍中把“王子”和“鬼主”并列。由此可以看出,此时,凉山彝族地区出现了政治领袖和宗教祭司共同管理部落的结合形式,而历史上的“毕”(宗教祭司)、“苴”(君长)、“莫”(臣)“三位一体”的部落管理形式则开始发生分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