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南诏、大理国的手工业同农业、畜牧业一样有了很大的发展,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也有了扩大和提高。
南诏国建立以后,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以纺织为代表的加工业有了很大发展。《云南志·云南管内物产》载:“蛮地无桑,悉养柘,蚕绕树。村邑人家,柘林多者数顷,耸干数丈。三月初蚕已生,三月中茧出。抽丝法稍异中土。精者为丝纺绫,亦织锦为绢,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蛮书》载:贵族妇人“以绫锦为裙襦”。然而,云南并非只有柘,《南诏德化碑》中就有“家绕五亩之桑”的记载,因此,此时的南诏国应是柘、桑并种,而以种柘为多。《新唐书》载: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南诏军攻入素有“蜀锦天下秀”的成都,返回时,“掠子女工伎数万引而南”。又载:“……蛮兵大掠蜀城玉帛子女、工巧具而去。”
随着蜀地大量纺织子女工伎进入南诏,及其所带来的先进纺织技术,大大提升了南诏国的纺织技术水平,促进了王国纺织业的发展。《新唐书》记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南诏自是工文,与中国埓”。由于纺织业的发展,很多过去“食肉皮衣”的南诏人都穿起了纺织品。人们对纺织品需求的增加,反过来又促进了种植柘、桑业和纺织业的发展。
用毛皮加工制作成衣服,是彝族人民自古以来的传统。南诏、大理国时期,毛皮加工业同其他加工业一样,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云南志·蛮夷风俗》载:“其蛮,丈夫一切披毡。”《通典》载:蛮人“男子以毡及皮为帔,女子絁布为裙衫,仍披毡皮以絁”。据《新唐书·南蛮传下》记载:“……一曰阿芋路,居曲州、靖州故地。二曰阿猛。三曰夔山。四曰暴蛮。五曰卢鹿蛮……六曰磨弥蛮。七曰勿邓,土多牛马,无布帛,男子髽髻,女人被发,皆衣牛羊皮……”这些地方大多在滇东北、黔西、黔西南一带,可见这时候的彝族先民,穿毛皮加工出来的衣服已经不少了,也说明了毛皮加工业已发展得很兴盛了。
衣虎皮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此加工虎皮是一种重要的特殊工作。《云南志·蛮夷风俗》载:“贵绯、紫两色。得紫后有大功则得锦;又有超等特功者,则得全披波罗皮(虎皮);其次功则胸前背后得披,而阙其袖;又以次功,则胸前得披,并阙其背;谓之大虫皮,亦曰波罗皮。”《云南志·云南管内物产》载:“蛮王并清平官礼服悉服锦绣,皆上缀波罗皮。”这些清平官中,披的波罗皮越多,说明其功劳越大。这些官虎皮服饰,自然是专门加工出来的。(www.daowen.com)
另外,犀牛皮加工也有所发展。《云南志·云南管内物产》载:“犀出越赕、高丽(应为丽水)……寻傅川界、勃弄川界亦出犀皮。蛮排甲兵马统备马骑甲仗,多用犀革,亦杂用牛皮。”这些记载说明,犀革制品已成为当时重要的军需物资。
南诏、大理国时期的铁制品生产也发展得很快,而且出现了不少质量较高的著名产品。如南诏时期的铎鞘、郁刀、南诏剑等,在南诏王国内乃至全国都很有名。生产的铁制产品主要有铁犁、弓、矢、矛、鋌、枪、剑、甲、胄,还造建铁索桥的大铁链。到大理国时期,铁制品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也有了进一步提高,如被称为“吹毛透风”的大理蛮刀,以及“一鞘两室”剑鞘。大理刀是在南诏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大理国时期的酒具制作也很有特色。酒具制作的材料除用木、竹、金、银和陶泥外,还用大理国自己产的锡制作出了很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酒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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