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不少彝族知识分子撰写了大量的各种彝文书籍,汉文史料中把这些彝文书籍记为“夷经”。从《华阳国志》等许多汉文史书记载中可以看出,这些“夷经”的流行和影响是广泛的。南北朝时期,彝族著名的经师、史学家、诗人举奢哲著有《彝族诗文论》《祭天大经书》《祭龙大经书》《做斋大经书》《天地的产生》《降妖捉怪》《侯塞与武琐》《黑娄阿菊的爱情与战争》等。其中,《彝族诗文论》是彝族历史上较为完整的一部文艺理论著作。《彝族诗文论》的内容包括“历史与诗歌”“论诗歌与故事”“经书的写法”“医书的写法”“工艺制作方法论”五个部分,在彝族的诗文著作理论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后世的布慕(毕摩)在谈论和品评彝族诗文时,时常都会把《彝族诗文论》中的句子作为经典来引用。
与举奢哲同时代的阿买妮,是彝族古代实和勺部落的后代,是古代最著名的彝族女作家和文艺理论家,她对彝族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阿买妮著有《彝语诗律论》《人间怎样传播知识》《猿猴作斋记》《奴主起源》《独脚野人》《横眼人与竖眼人》等。彝族人民称阿买妮为“恒也阿买妮”,汉译为“天神(或天女)阿买妮”。她在《彝语诗律论》中归纳出了彝族诗歌有“音韵四百七,用者四十三”,即彝族诗歌的音韵可以归纳为470个,但一般常用的只有43个。书中对每个音韵的规律和用法都作了具体的说明和论述。
举奢哲和阿买妮在谈到诗与史的区别时都强调,写史要求完整真实,即要完全忠实于历史事实,实实在在地把历史的本来面目记载下来。艺术创作则可以想象和虚构。而在创作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时,应遵循“七成真,三分虚”的原则进行创作。关于诗歌的创作方法,举奢哲和阿买妮都认为诗要有“主旨”,即表现一种内在的思想蕴涵。另外,诗“还必须有诗骨”,即“写诗抓主干,主干就是骨”。他们还认为,诗歌既要富有文采,又要“诗义深”,“诗义太浅陋,情文不相生”。并指出,知识修养是诗歌的源泉,“知识是诗根”。他们还论述了诗歌要反映现实生活,以及文艺创作在主、客观方面的根本要求,并指出这是艺术创作的普遍规律。他们还讲述了彝族诗歌的各种体裁和富有彝族特点的相关技巧问题。
《彝族诗文论》和《彝语诗律论》两部彝族古代文艺理论著作,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论述了彝族诗论和诗律论,从而构成了彝族诗歌的理论体系,对后来彝族诗歌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据《阿着仇家史》记载,大约在举奢哲和阿买妮之后一个世纪,出生于滇东大宗主阿着仇家的大毕摩布独布举写下了《天事》一书。《天事》通过对前人治理社会混乱的业绩得失来探讨治理混乱之道,是一部治国经验总结,是一部《资治通鉴》式的著作。布独布举还著有一部叫《纸笔与写作》的文艺创作理论书。相传,今滇东一带和滇东南一些地方的名山大川,都是布独布举辅佐阿着仇家开疆拓土时命名的。布独布举精通经史、文学,写下了大量的诗文,继承和发展了先前的彝族文化。后世许多彝族毕摩都将其与举奢哲和阿买妮相提并论,尊之为仅次于上述二人的“先师”。
在布独布举之后,还有布塔厄筹和举娄布佗。据《阿侯家史》记载,布塔厄筹是芒部君长家的“君师”,也是一位博古通今的大毕摩。流传至今共36卷本的巨著《人类的起源》,据说就是布塔厄筹编著的。作为学者和诗人的布塔厄筹,是一位承前启后而又富于创造性的人物,为后人留下了《论诗的写作》等文艺理论方面的书。
布塔厄筹虽然是芒部君长的辅佐“君师”,但他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民族心。他同情彝族下层人民的疾苦,并在自己写的诗歌中表达了奴隶主阶级对广大劳苦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的愤恨之情,如:
民人的住处,住房破烂烂。(www.daowen.com)
衣裳也破烂。
地是君家的地,好地臣都占。
民人苦又苦,苦啊民人苦。
君长专寻乐,大臣爱吃喝。
可怜啊可怜,民人真可怜。
与布塔厄筹同时代的举娄布佗,也是一位刚直不阿,嫉恶如仇的诗人。据说,他与布塔厄筹交往甚密,两人曾经合作写下了《圆梦记》一书,书中揭露了君长的贪婪和残暴,描写了广大奴隶和贫民的苦难生活及不幸遭遇。并指出,君长若不改弦更张,体察民苦,体恤人民,终有一天要被人民所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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