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西南夷”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很不平衡的。秦到西汉时,滇池及滇中、滇东北、滇西的一些坝区,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而远离坝子的边远地区和山区,有不少地方还停留在原始的生产状态。《史记·西南夷列传》说,邛都、夜郎以及与滇同姓的“靡莫之属”属于一种“椎髻、耕田、有邑聚”的部落经济文化类型,以同期发展水平较高的“滇人”相差不大。而同时期的“昆明人”和“嶲人”,则过着“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的游牧生活,他们之中还没有明显的阶级分化。
东汉时期,云南彝区的生产力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农作物种植开始引水入田种稻。王莽时期的朱提(昭通)地方官文齐组织人修“龙池”(千顷池)灌溉稻田,继而又在滇池周边造稻田二千余顷,引水种稻技术逐步推广开来。牛耕技术也在这段时期传入了彝区,原来以锄耕种旱稻为主的种植形式逐步转变为引水造田为主的畜力耕作种植农业,农业生产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东汉时期,手工业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矿产的开发除西汉时期已有记载的俞元(今江川、澄江)、律高(今通海、河西)和贲古(今个旧、蒙自)外,又有了双柏(今双柏、新平、易门一带)、博南(今永平)、晋宁、不韦(今保山)等地的金、银、铁及玉石的开发。随着各种矿产开发量的增多,各种制作金属器具的手工业生产也随之发展起来。
两汉时期,中央王朝为了巩固封建的郡县政治制度,采取了移民垦殖措施,即从内地迁移部分汉族人口到彝族居住区进行屯田。这些到彝族居住区开展屯田垦殖的人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内地汉族中的地主、商人,他们在内地招募汉族农民到西南彝区为他们种田,然后将屯田中所收获的谷物和牛、马、猪、羊及家禽等上交给郡县官吏,以供官吏和当地驻军食用,然后由当地官吏发给凭证,到内地府库中支领相应的钱粮。二是一部分极度贫苦的农民,他们在内地因受剥削和压迫太重,无以为生,便响应官府号召,应招募而来。三是在内地犯罪,被官府发配、流放而来的犯人。同时,也有一部分靠近彝族居住地区的汉族人口,在设立郡县后,主动流入彝族地区垦荒。进入云南彝区的移民主要是从僰道进入,大体上有两条路线:一条是从僰道(今宜宾)南下,经朱提(今昭通)、味县(今曲靖)、滇池、云南(今祥云)而抵于不韦(今保山东部);另一条也是从僰道县开始,然后往东南,经牂牁江(今北盘江)流域地带(今贵州西部)而抵于且兰(今贵州黄平、福泉一带)。这些移民垦殖范围大都集中在以上地区的交通沿线和平坝地区,以及郡、县治所住地周边。(www.daowen.com)
将内地汉民迁移到彝族地区屯田的政策,是两汉王朝在经济、政治以及军事上,能够得以在广大彝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有效统治的原因。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彝族接受了汉族的先进生产技术,铁制的生产工具也越来越多地被彝族人民所使用。在云南晋宁,贵州清镇、平坝等地,铁制农具的使用已相当广泛。在台登(今四川西昌泸沽)、会无(今四川会理)、滇池(今云南晋宁)、不韦(今云南保山)等地,铁矿已被直接开采使用,从而明显地提高了生产力发展水平。随着冶炼铸造业的发展,还出现了一些铸上产地名称的铁器产品,如产于今东川、会泽、巧家一带的“堂狼造”,产于今昭通一带的“朱提造”等。年代最早的应为“建初八年”(83年),最晚的为“建宁四年”(171年),都是东汉中晚期的产品。
朱提(昭通)不仅有发达的铜冶业,银的冶炼业也较为发达。王莽时期发行的新货币中有“银货二品”,其中之一品就是“朱提银”,而且规定其价格比其他地区所产银的价要高一倍半,可见“朱提银”质量之好。而在滇西地区,则以发达的纺织业而著名。《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说,永昌(保山)地区有蚕桑,有毛织品(罽叠)、棉织品(帛叠),还有麻织品,被称为“兰干细布”,用木棉织出的“桐华布”更是享有盛名。
在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生产关系随之发生了变化。从东汉末年起,在滇东北、滇池周边等生产发展较为先进的地区开始出现了“大姓”,他们就是“夷化”了之后成为彝族“头人”,并拥有“部曲”的汉族移民后裔。这些“大姓”与彝族中的“世家大族”相类似。从东晋时期“大姓”墓葬中出土的文物来看,他们既有鲜明的彝族特点,也保留着当时内地汉族文化的许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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