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汇编: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第五章

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汇编: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第五章

时间:2023-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十五条 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经评估后可以作为注册资金。第二十六条 研究开发机构或个人,可将自己拥有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作为投资股本,取得合法收益。第二十八条 科学技术工作者以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泄露、出卖和使用其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所了解或掌握的科学技术秘密,损害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或以此谋取利益。单位与流动人员依法签定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受法律保护。

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汇编: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各类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由制定计划的部门或者其授权的专家委员会代表政府(委托方),与项目承担单位(受委托方)依法签订委托研究开发合同,约定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归属、保密和分享办法。

第二十五条 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经评估后可以作为注册资金。

第二十六条 研究开发机构或个人,可将自己拥有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作为投资股本,取得合法收益。允许职务发明者在一定时期内对其职务发明占有一定比例的红股,或从该职务发明技术效益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发明者自行要求调离本单位后,其权利自动消失。

第二十七条 对于国家和省的重点科学技术攻关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学技术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委托方应当报国家和省制定计划部门批准: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其他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

(二)许可外国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的;

(三)与外国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www.daowen.com)

(四)以技术入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

其中(二)(三)项还应同时报对外经济贸易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科学技术工作者以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泄露、出卖和使用其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所了解或掌握的科学技术秘密,损害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或以此谋取利益。

人才流动过程中,凡调离、辞职、退职等离开原单位,或者调进、受聘、业余兼职等到新单位的流动人员,其原单位和新单位均需与流动人员依法签订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明确各方有关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等关系。

单位与流动人员依法签定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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