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方能取得成绩。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答辩材料,并提出答辩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答辩时,各院系根据专业设置及学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设答辩组组长1人,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答辩工作;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答辩时间各高校均有规定,一般在10—20分钟之间。毕业论文答辩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参加答辩的毕业生阐述自己的毕业论文,阐述内容通常包括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意义、基本内容、研究方法、本研究的创新点及研究结论等;第二部分是答辩组成员提问、参加答辩的毕业生回答,答辩组教师的提问内容主要包括:质询与论文题目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毕业论文(设计)中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问题。
毕业生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参加当次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交答辩材料;指导教师初评成绩不合格;因任何原因累计缺勤时间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时间的1/3;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高于30%;同行专家论文(设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18]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如何评定,各高校也有明确规定,比如: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原则[19]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审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的答辩成绩构成。一般初评成绩占30%,审阅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各部分比例,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答辩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一般不应低于30%。(www.daowen.com)
2.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以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计入。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
3.毕业论文(设计)中如果发现有代做、雷同、抄袭等现象,成绩按零分计,不得毕业,并视情节程序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各高校规定,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要参加所在院系统一安排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所在院系会根据该院系教师和毕业生的数量,划分若干答辩组,答辩组在答辩组长的组织和安排下,根据院系要求开展答辩工作。毕业生要根据院(系)安排和答辩组的要求,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的答辩会。答辩结束后,毕业生将会获得毕业论文成绩和答辩组的评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