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重庆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实践成果

重庆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实践成果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庆大力培养各类文化企业,并努力推进企业做大做强。近年来,重庆大力发展微型文化创意企业,放宽对微型文化创意企业经营场所面积、用工人数、企业规模的限制,给予较一般行业更高的财政补助资金。

重庆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实践成果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文化市场主体

重庆注重文化市场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的建设。一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股权、商标专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投资设立文化类市场主体,鼓励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二是鼓励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和经营形式。引导、支持投资者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核心产业投资的同时,鼓励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设计、网络文化服务、旅游文化服务、文化艺术经纪、艺术创作、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业态。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电影院线、物流配送、专卖店等现代经营形式,办理注册登记时按照“非禁即许”的原则灵活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三是支持外资依法进入文化产业。外国(地区)自然人投资设立文化类公司,可免予提交经当地公证、认证的投资者主体资格(身份)证明,凭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一致后,可作为投资者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文件。对在国内已设立企业的境外投资者申请设立文化创意公司的,若其主体资格(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且公证认证或签章转递文件出具未满一年,可凭上述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原登记机关“已收取主体资格(身份)证明原件”的文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无须再次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或签章转递手续。

四是支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建设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文化企业兴办网上交易市场,鼓励发展网络新闻、网络视频、网络出版、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等网络文化产业,指导和帮助网络文化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是培育发展文化中介机构。支持文化产权交易服务、文艺活动组织策划、艺术品鉴定、拍卖等文化中介机构发展,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合理流动,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2.培育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引入大型文化企业

企业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重庆大力培养各类文化企业,并努力推进企业做大做强。近年来,重庆大力发展微型文化创意企业,放宽对微型文化创意企业经营场所面积、用工人数、企业规模的限制,给予较一般行业更高的财政补助资金。并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降低企业集团组建条件,支持文化企业集团化经营;指导文化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引导文化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对市场占有率高、广告宣传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的文化企业,鼓励其申报著名、驰名商标。在同等条件下,对文化企业争创著名、驰名商标,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认定,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壮大。

同时,注重吸引知名文化企业落户重庆,支持广告、影视动漫、传媒等文化类世界500强企业来渝投资,或以股权受让、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组改造。支持文化企业总部落户重庆,鼓励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在重庆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扩大对外经济文化合作和技术交流。先后引进深圳华侨城集团、乐视集团、万达集团、银泰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来重庆投资文化产业。

此外,支持文化企业向基层、社区和农村延伸。凡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连锁经营的企业,其直营连锁门店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凭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的许可证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依法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3.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重庆特色

一是注重重庆特色文化内容生产,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丰富景区景点文化内涵,重点发展主城历史文化旅游圈长江三峡特色文化旅游带和渝东南“三民”特色文化旅游带;支持建设富有文化特色的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依托巴渝文化、抗战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创新开发多类型、多层次、多业态的文化旅游精品。重点打造《印象武隆》《天上黄水》《巫山神女》《烽烟三国》《梦幻桃园》《钓鱼城》《朝天门》等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演出品牌。支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增加艺术含量和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特色鲜明的时尚文化,举办时尚文化创意集市,引导和扶持具有重庆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时尚品牌的创立、发展,提升珠宝饰品、渝派服装化妆美容、花卉园艺等时尚文化的地域特色,塑造“时尚重庆”。(www.daowen.com)

二是在宣传营销上促进融合。建立部门协作、政企合作、行业合作、区域合作的宣传推广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市场推广中宣传重庆文化特色,将特色文化产品纳入国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运用新兴媒体、大数据和创意策划创新宣传营销方式,根据不同客源地、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群体的游客偏好,精准投放广告信息,精细开发和培育市场。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围绕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目的地创作影视、动漫、图书、演出等文艺作品,实现文化与旅游相得益彰。

三是在科技创新上融合。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文化旅游商业模式,深入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引导并支持企业研发“智慧旅游”各类平台终端,重构业务流程,实现内容个性定制、景点导览互动、消费在线支付和体验即时分享等新型消费形态。重视科技创新对文化旅游消费内容的启发效应和消费方式的创新带动,支持企业将高科技手段融入主题乐园、情景体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影视再现、建筑景观及特色演艺中,增强文化旅游产品的表现力和吸引力。

4.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扶持项目成长

鼓励利用闲置楼宇、仓库厂房进行改扩建,建设建筑设计、社会经济咨询、广告、知识产权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创意产业基地,推动创意产业与都市产业相结合。同时,利用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的人才、技术、信息、土地、政策等条件,建设软件设计模具设计服装设计家具设计等与工业园区配套的创意产业基地,推动创意产业与制造业相结合。利用成熟时尚文化消费圈,建设文化传媒、时尚消费类创意产业基地,推进创意产业与打造时尚之都相结合。此外,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特色突出的创意产业基地,经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认定为市级创意产业基地的,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配套政策。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创意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基地。目前已建成投用N18文创园、喵儿石文创园、501艺术基地、国泰艺术中心、市群众艺术馆、两江国际影视城、出版传媒创意中心、重庆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等。

为推进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和更好地扶植文化创意项目发展,要加快创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把握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一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发展创意产业的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有针对性地设立一些适用专业,培养一大批专业技能人才。二是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意人才,引领创意产业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作用,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

最后加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意产品申请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鼓励计算机软件等版权登记。进一步加强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创意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社会中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贯穿于创意产品创作、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5.重视政策推动,积极引导产业发育

重庆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支撑力度加大,努力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公平开放的环境。其中,在促进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文化市场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实施方案等,在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重庆市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在促进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方面,出台了《关于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各企业、各集聚区紧紧抓住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探索资源优势、实行多元经营,以文化提升相关产业品位和档次,借周边产业促进文化传播和消费。

资金扶持也不落后,各级财政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开始增加至3500万元,部分区县也设立了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综观重庆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路径,我们发现重庆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能够有效把握自身的发展环境,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发展路径和举措,主要包括:依托政府政策,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的建设、文产企业的培育和引进、创意人才培养文创基地的建设和重庆特色产业产品打造等。这一系列的措施也推进了重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是在发展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缺乏精细化、系统化、建设化的思路,呈现出“门类齐全但精品特色缺乏”的问题,也尚未构建出本土文化的拳头产品和品牌,没有形成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可供操作的文化产业发展行动策略。

通过对重庆市文化产业政策文本的分析,研究发现重庆市初步形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主要表现为不仅有比较明确的战略构想,也形成了一系列的行动举措。但是总体来说重庆文化产业发展还处在融合型发展阶段,文化产业还未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与发达城市相比还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在战略构想和实践路径两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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