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佩达内法律语言学与警告者案例的分析

佩达内法律语言学与警告者案例的分析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来说,佩达内采用“恐怖警告者”这一虚构案例,忽略了“R.v.Nedrick案”中法官的附带意见。因此,在“恐怖警告者”的例子中,必须存在这样一个前提,即只要安放了炸弹,那么无论是否有警告,炸弹都会爆炸。警告可能会被误解,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或者被当作恶作剧。即使作出了“及时警告”,被警告者意识到了问题也无法弱化意图的存在。警告的行为明确包含“警告者”对危险的意识。

佩达内法律语言学与警告者案例的分析

然而,即使有人接受了佩达因的理论,即恐怖分子——我们必须生活在现实生活而不只是学术世界里——并“不希望炸弹爆炸”——她忽略了法理上关于间接故意的其中一个关键点:即便某人不希望某一行为发生,但这个行为也可能是有意的。具体来说,佩达内采用“恐怖警告者”这一虚构案例,忽略了“R.v.Nedrick案”中法官的附带意见。该案中,尽管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想造成伤害,但他依然打算去做。换句话说,不一定需要希望结果的发生,因为意图是指被告意识到结果几乎确定会发生。希望的问题其实与意图完全无关。

因此,在“恐怖警告者”的例子中,必须存在这样一个前提,即只要安放了炸弹,那么无论是否有警告,炸弹都会爆炸。警告可能会被误解,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或者被当作恶作剧。即使作出了“及时警告”,被警告者意识到了问题也无法弱化意图的存在。

事实与之相反。如果我们稍微审视一下恐怖分子的行为背景,我们很快会发现并为之震惊——作出警告的行为就是犯罪意图的初步证据。这是因为,作出警告时,恐怖分子意识到其行为的内在危险。这不可置疑地暗示了他已经预见到危险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他认为有必要作出警告。“警告”的语源与“意识”有关。警告的行为明确包含“警告者”对危险的意识。因此,显然他已经有所预见,这就是间接意图的必要(不充分)条件。至少预见的存在支持了“伍林案”的法官指示,即恐怖分子“实际上确信”会造成严重伤害。因此,作出警告是对犯罪意图的强化,而非弱化。(www.daowen.com)

即便该警告成功传到了大众耳中,但某个群众无辜进入目标区域并因此丧命的情况总有可能发生。恐怖分子总是把炸弹安放在繁忙地段,完全疏散人群或许不大可能。与此相关的还有另一个安全问题:对某一区域进行疏散时,存在老弱病残可能受伤的多重危险。如果该区域十分拥挤,还可能发生踩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恐怖分子不可能不知道会发生这种情况。他可能没有预见到具体发生的情形,但这并不要紧(尽管如前文所述,作出警告的行为本身就是预见的证明)

因此,恐怖分子的“善良意图”——即有足够的时间安全、成功地将公众从目标区域疏散——毫无意义。佩达内似乎陷入了关心恐怖分子的误区。但是,认为恐怖分子会如此过度地关怀他人,看起来非常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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