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一切刑事诉讼中:律师帮助权的保护

一切刑事诉讼中:律师帮助权的保护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Johnson v.Zerbst案”取消了对仅适用于死刑案件审理的限制,但仍然将该权利限于联邦诉讼。在“Betts v.Brady案”来自马里兰州的人身保护令上诉案中,法院认为被州起诉的贫困被告没有律师帮助权。然而,在这个例子中,法院似乎忽略了一件事,马里兰州宪法的确保障了律师帮助权。换句话说,从1791年到1963年,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实现一切刑事诉讼的被告,包括联邦和州,均能享有律师帮助权。这是否意味着每个被告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得到了保护?

一切刑事诉讼中:律师帮助权的保护

基于前文所述,如果有人认为律师帮助权一直以来就适用于所有诉讼并且这是个固定的原则,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例如,根据“Powell v.Alabama案”,该权利只适用于死刑诉讼。尽管“Johnson v.Zerbst案”取消了对仅适用于死刑案件审理的限制,但仍然将该权利限于联邦诉讼。在“Betts v.Brady案”来自马里兰州的人身保护令上诉案中,法院认为被州起诉的贫困被告没有律师帮助权。法院举例说,很多州都针对贫困被告是否有律师帮助权的问题制定了政策。因此,“在大多数的州,为贫困的刑事案件被告指定律师不是一项基本权利,这是当地公民、他们的代表和他们的法院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判断。”

然而,在这个例子中,法院似乎忽略了一件事,马里兰州宪法的确保障了律师帮助权(第21条)。在“贝茨案”中,只有雨果·布莱克(Hugo Black)大法官考虑到了第十四修正案规定各州有义务遵照第六修正案的要求,保障“其辖区内的所有人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但是法院一直认为,从“Barron v.Baltimore案”起,宪法的头八个修正案就只适用于联邦政府,并不适用于各个州。在很久之后的“Gideon v.Wainwright案”中,法院才意识到第十四修正案确实将第六修正案保护的权利扩大适用于所有被州起诉的被告。

换句话说,从1791年到1963年,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实现一切刑事诉讼的被告,包括联邦和州,均能享有律师帮助权。之后过了23年法院才坚持这种帮助必须是有效的,再之后过了28年,法院才意识到庭审以外的诉讼阶段中也需要这种帮助。(www.daowen.com)

这是否意味着每个被告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得到了保护?哎,并不是,因为尽管第六修正案的法理基础已经历了各种磨砺,但是顽固的司法阴谋家从来不会放过其他扭曲立法者原意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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