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律师使用问题形式的类型化分析及目的功能描述

律师使用问题形式的类型化分析及目的功能描述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达内在她的长篇论著中对律师使用的所有问题形式进行了大量的类型化分析,并且对特定语句类型的目的和功能作出了描述。一旦做出了决定,假设律师的主要任务便是通过提问来构建证人的证词,那么,分析者就需要勾勒出律师可能会使用的问题类型。

律师使用问题形式的类型化分析及目的功能描述

1980年,布伦达·达内(Brenda Danet)根据她对美国庭审互动的观察,首次综合阐述了律师在法庭上的提问。达内在她的长篇论著中对律师使用的所有问题形式进行了大量的类型化分析,并且对特定语句类型的目的和功能作出了描述。例如,她将律师的提问描述为用以检验或挑战证人陈述的“武器”;或作出指控的“工具”。她还指出了一些可能用来博取陪审团同情的语言技巧:如使用代词“我”;以昵称或本名称呼被告,却以姓氏加头衔(或单独的姓氏)的方式称呼证人。这样一些技巧造成了“我们”对“他们”的模式,而这样的标签可能会促发对证人的同情或敌意。(Danet 1980;Lakoff 1985)进一步的技巧包括:(1)使用法律术语,以确立庭审情境下的权威,同时提醒陪审员律师承担着代表法庭从事职责行为的角色。(2)使用俚语,在陪审团面前将自己塑造成有素质的、值得信任的人。(cf.Lakoff 1985)

方法学上,分析者如对律师和证人在法庭上贡献的信息进行分类,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先确定必要的分析单元。如此可以保证分析的一致性和透明度,并且能够基于对研究发现的数据测试需要进行量化分析。

由于贡献(尤其是律师作出的)可能极其冗长和复杂(示例13-1),如果分析者选择以“转折”为分析单元,那么许多细节可能会丢失。即使以“语句”或“语句类型”为单元,也可能会遗漏某些细节,因为有些语句包含着不止一项功能。(见示例13-6)

示例13-6 “你能告诉我他什么时候到吗?”

主句是一个“能或不能”的问题,但如果对主句问题的回答是“能”,那么配合的证人很可能会一并回答主句中嵌入的问题“他什么时候到?”。因此,分析者需要决定(在编号之前)分析过程中是否应捕捉这一可能性,以及什么样的分析单元能够最有效地捕捉这种可能性。

一旦做出了决定,假设律师的主要任务便是通过提问来构建证人的证词,那么,分析者就需要勾勒出律师可能会使用的问题类型。(英语中)律师所贡献信息的一个简单分类可能是使用不同功能的句式:“疑问句”对“陈述句”。疑问句式与提问有关,以某一助动词开头,如“你能……”(Can you…)、“你会……”(Will you…)等等,或以某一疑问词(“如何” “何时”“何地”“为何”。)开头,如“何时……”与此不同,陈述句式主要与作出陈述有关,通常以主语开头,如“你……”。

证人的证词是表达证人所认为的案件事实的主要工具,这似乎是需要关注的一类。然而,还需要关注第三类,即律师那些完全不以引导证人回答或回应为目的的贡献,如说明或背景信息。(示例13-7)

示例13-7 控方律师

“又一次,没有确切告诉我们说了些什么,

“你和他们简要讨论了一些问题。

“他们那个时候是否进入公寓或是否离开?”

在这个示例中,第一行是一个说明,第二行是对此前所提供信息的重述(=下一个问题的背景信息),第三行则是问题。类似的例子说明,选择主句作为分析单元比起以转折或整个句子为分析单元要更为有用。然而,即使选择主句作为分析单元也不是直接明确的。因为通过“或”连接的问题虽发挥着一个独立单元(即问题)的作用,本身却包含着两个问题。这说明了需要进一步厘清问题类型,并列式问题仅仅是众多类型中的一种(“二选一”式问题)。

形式与功能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因为在法庭询问中,陈述句通常发挥着这样一类问题的作用:律师等待证人对其所陈述内容进行确认或反驳。(见示例13-8)在这一示例中,一系列的陈述句(一般与作出陈述有关)被用作问题的载体(需要证人回应),但这比律师所期待的回复更丰富。

示例13-8 控方律师

“那些门是如何开关的?”

证人:“遥控。”

“怎么遥控?”

“是不是你在靠近入口时使用车上的某个装置?”

证人:“对的。”

“也就是说,需要启动遥控装置才能进入院子?”

证人:“对的。”

“那个社区每个单元的业主都有打开安全门的装置?”

证人:“是的。”

卢奇杰布罗尔斯指出,在她收集的数据(6天的谋杀案庭审,涉及31名证人)中,律师话语中使用的疑问句式不足1/2,超过1/3为陈述句式,其余17%为言语行为而非问题或陈述。根据作证阶段的不同,这一分布会有所变化:疑问句在询问中的占比(53%)要大于在交叉询问中的占比(48%);而陈述句在交叉询问中的占比(48%)可能是询问(24%)中的2倍。(见表13-1)(Luchjenbroers 1993,1997)

表13-1 语句类型×作证阶段的大致分布

注:尽管疑问句毫无疑问被用作问题(无论带修辞的或本身如是的),但在本文分类中陈述句也通常被用作问题。

下述例子(示例13-9)说明了这样的概况,陈述句(用作问题或陈述)被大量使用,而证人贡献的信息量却很少。

示例13-9 交叉询问的律师

“现在,我推测,当Y先生进到院子,被要求从车里出来并且不要关上车门,他的回应将会是:‘我每周交115美元的租金,我可以随心所欲’?”

证人:“我完全不知道他当时的回应,我也没注意。”

“我要提醒你:你在那片公寓居住期间,被告一家生活得很平静,是吗?”

证人:“是。”

“他们看起来是非常平和、有礼貌的人,你同意吗?”

证人:“同意。”

“我猜,在那个公寓里你和Y先生比较熟络,是吗?”

证人:“是的。”

“1986年初被告家的小儿子结婚时,你被邀请参加他们的家庭派对,是吗?”

证人:“是的。”

“被告家庭成员从未跟你说过一句话,是吗?”

证人:“不是。”

“那么我要问你几个关于Y先生的问题。首先,他是空手道黑带,是吗?”

证人:“是的。”

“他曾经在公寓中练习空手道,对吗?”

证人:“对的。”

“他对于自己是空手道黑带的事实非常自豪,是吗?”

证人:“是的。”

“他有六尺高。”

证人:“是的。”(www.daowen.com)

“他很健康?”

证人:“是的。”

“他会举重,是这样吗?”

证人:“是的。”

“他是个很壮硕的人?”

证人:“是的。”

“我猜他还是个拳击手?”

证人:“不是,I-EDIT”

“你有没有听他说过他是拳击手、他会打拳击的事?”

证人:“没有。”

“你是否同意:他是一个热衷于武术的人?”

证人:“是。”

…………

“告诉我,他有没有枪?”

证人:“没有”

“他用枪吗?”

证人:“我不知道。”

“但他确实在他的车里放了一件武器,是吗?”

证人:“他车里有武器?”

“他车里有武器?”

证人:“不,我不知道。”

“是这样吗?那好,他是不是在车里放了什么东西,在需要时可用作武器?”

证人:“我不会把烧烤叉叫作武器。”

“好,是不是武器取决于它如何被使用,但他是不是在车里放了把烧烤叉用以在必要时的自我保护?”

证人:“那个烧烤叉是在烧烤后留在那里的,Y先生应该是要把它还给他弟弟。烧烤叉不过是搁在那里,但Y先生不是,也应当不会把它留在那里用作武器。”

“看,Z女士,在(日期)之后的一段时间,你是不是向警察做了口供?”

证人:“是的。”

“在你向警察做的那份口供中,最后一段你是不是这样说的:‘Y先生在他轿车的乘客座上放了一把很大的不锈钢烧烤车,仅仅是以防遇到麻烦时可以用到。’”

证人:“是的,我是这样说的。”

“你这样说了,你说的是事实吗?”

证人:“是的,那是事实,但我当时说这话的方式,并不是要暗示他把烧烤叉放那里52年当武器用。”

从语义上说,上文的例子还阐释了引导儿童证人作证时用到的“小步走”策略。(cf.Aldridge and Lunchjenbroers 2007;Lunchjenbroers and Aldridge 2007)使用这一策略的律师会先提出一些看似无害的、证人愿意回答的问题,然后,通过一系列的问答最终构造出一幅逆向发展的画面。证人可能会及时意识到事态严重性,但已经无法提出反驳,因为后续的否认等同于自相矛盾

通过对律师问题的基本分类(疑问句式和陈述句式)作详细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挖掘法庭提问的全部特性。律师所使用的问题包括那类捕捉说话者偏见的问题,如对立性问题——律师提问时使用的谓语是肯定式还是否定式?例如,“你是不是晚上7点到的?”和“你是不是晚上七点还没到?”的区别在于,前者预期那位经纪人的确在晚上7点到达,而后者则预期她没到。卢奇杰布罗尔斯指出,询问阶段中否定式问题仅占1%。尽管这一比例在交叉询问阶段有所提高,但也仅仅是8%。(见表13-2)(Lunchjenbroers 1993)

表13-2 作证阶段语句类型的整体分布

续表

问题分类的另一标准是律师在多大程度上允许证人完整地或有限地作答。例如,像“你是否按时到达?”这样的问题(是/否式问题)只会获得有限的回答(即要么“是”,要么“否”)。但像“接下来发生了何事”这样的问题(“何”式问题或开放式问题)则会获得详细的回答。

然而,鉴于律师需要完全掌控证人作证所提供的信息含量,像“接下来发生了什么”这样的问题给予证人的作证空间是律师所难以承受的。在卢奇杰布罗尔斯收集的数据中也未发现这类问题。相反,限制性的“何”式问题,如“你的车是何颜色?”,只需要一个简略的回答(如“蓝色”),就较为常见:询问阶段占18%,交叉询问阶段占8%。(Lunchjenbroers 1993)

卢奇杰布罗尔斯进一步介绍了据以对证人进行分类的变量,即预期证人对审判结果可能持有的偏见。那么,对于可能支持有罪判决的证人(如死者的女友)和可能支持无罪判决的证人(如被告的兄弟),询问的方式会有所区别。(见表13-3)(Lunchjenbroers1993)

表13-3 以预设的证人同情程度划分的语句类型分布

续表

注:有同情心的证人包括那些接受控方询问时肯定支持“有罪”判决的人,以及接受辩方询问时的品格证人。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 “何”式问题(即使是限制性的)在询问阶段证词中出现的比例为18%,在交叉询问阶段证词中的比例则为9%。然而,如果把证人的同情心考虑在内,这一比例会发生显著变化:结果显示,在(询问阶段)向有同情心的品格证人提问时大幅增加(至30%),但在辩方交叉询问控方证人以及控方交叉询问品格证人时却降至仅仅3%。

除了分析者了解的问题类型外,证人所能提供的回答的范围和类型对于相关分析也有重要意义,这在下一章中将有所涉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