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的程序一般是先确认证人姓名,然后是她的住址或职业,以便于向法庭及该场庭审的书记员说明这名证人的身份。(参见示例13-4和示例13-5的庭审示例)
示例13-4 控方律师
“这是你的全名(姓名)吗?”
证人:“是的。”
“你是一名巡警,对吗?”
证人:“对。”
“你现在在哪个部门?”
证人:“州法医实验室下的摄影室。”
“在(日期)你在那个部门么?”
证人:“在。”
“那天,晚上9:30左右,你在(地点)吗?”
证人:“在。”
示例13-5 控方律师
“你能不能对着法庭大声、清楚地回答下列问题,让所有人都能听到你在说什么?你的全名是Z女士,对吗?”(www.daowen.com)
证人:“对。”
“你的职业是什么?”
证人:“我是一名人事顾问。”
“你住在哪里?”
证人:“在(地点)。”
“在1986年你是本案死者Y先生的女友,对吗?”
证人:“对。”
“在他去世前,你是不是还住在(地点)的X公寓?”
证人:“是。”
“你在那里住了多久?”
证人:“差不多11个月。”
在上述例子中,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证人不用回答自己的姓名或职业,而只需要确认自己的姓名和职业。这种询问技巧掠夺了证人自己提供必要信息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对她不同意律师意见的一种挑战。律师由此将自己设定为公认的权威,也不怎么会将时间和注意力浪费在诸如照顾证人面子等微妙的人际关系处理上。(cf.Archer 2011)
上述例子反映出,在确认证人身份后,律师的下一步工作就是明确这名证人(及其证词)是如何与向法庭展示的案情相关联的。在示例13-4中,证人与所述罪案之间的联系是她收集证据的工作职能;而在示例13-5中,相关联系是证人与死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她是他的女朋友)。这些开放性的问题与法庭“此时此地”的情况相联系,并且需要在律师通过询问深挖过往罪案的细节前予以说明。之后,律师将定位于某一特定时点,他们后续提问涉及的罪案发生期间的某一时点,如“如果现在我把你带到Y先生死前的一小段时间,你当时是不是和他去斐济度假了?”这是证人证词如何在法庭形成的典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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